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過去世時,海洲上優婆塞至他優婆塞舍會坐,極毀呰欲,言:『此欲者,虛妄不實,欺誑之法,猶如幻化,誑於嬰兒。』還自己舍,恣於五欲,是優婆塞舍有天神止住。時,彼天神作是念:『是優婆塞不勝不類,於餘優婆塞舍會坐眾中極毀呰欲,言:「如是欲者,虛偽不實,欺誑之法,如誑嬰兒。」還己舍已,自恣五欲,我今寧可發令覺悟。』而說偈言:
「『於大聚會中,毀呰欲無常, 自沒於愛欲, 如牛溺深泥。 我觀彼會中, 諸優婆塞等, 多聞明解法, 奉持於淨戒。 汝見彼樂法, 而說欲無常, 如何自恣欲, 不斷於貪愛, 何故樂世間, 畜妻子眷屬。』 「時,彼天神如是如是開覺彼優婆塞已。如是如是彼優婆塞覺悟已,剃除鬚髮,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精勤修習,盡諸有漏,得阿羅漢。」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六:「十魔體者,欲魔謂五塵境,體是所造,能生貪欲,從果為名,名欲,欲體正是欲境之貪。憂愁謂憂苦受。飢渴則是二觸所生二欲。愛者貪愛也。睡眠即不定眠。怖畏即五怖畏:一、不活畏,由分別我,資生愛起;二、惡名畏,行不饒益,有悕望起;三者、死畏,由有我見,失壞想起;四、惡趣畏,不遇諸佛,惡業所起;五、怯眾畏,見己證劣他勝所起。初二怖體多是貪欲財譽之愛;第三、第五多是我愛;第四體是慧俱無貪,或體是愧,拒惡法故。疑體如名。毒謂三毒:貪、嗔、無明。名謂聲譽,利謂資產。自高慢彼,體即是慢。此隨所應,唯說蘊惑以為魔軍,或說天魔以此為軍。」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四:「十一、由五因緣,餘諸天等,非可歸依,唯有三寶是真歸處。一、由形相,謂彼諸天由不現見,無交儀故;由形暴惡,有怖畏故;由習放逸,有貪愛故;由捨利他,無悲愍故;由不了知作與不作,於真實義不通達故。如來形相由現可見,有交儀故;由形恬泊,無怖畏故;由無縱逸,離貪愛故;由常不捨利有情事,有悲愍故;由善了知作與不作,於真實義善通達故。復有五相,佛可歸依,為利有情取菩提故,由能善轉正法眼故,恩怨有情等心利故,捨家屬貪恒寂靜故,能善解釋一切疑故。二、由自性,諸天漏隨,性非調善,焉能化他?如來離漏,自性調善,故能化物。三、由作業,諸天受欲,損害有情,惡業可得。佛住靜慮,能利有情,善業可得。四、由法爾,謂諸世間及出世間吉祥盛事,無不皆依自功力得。若無功力,雖事諸天,亦不能得。故雖不事天,但自作功力,必能得之。佛則不爾,有大威神,能為善友,方便勸他,令自修習,便獲盛事。五、由因果,雖彼天身由天業得,為由供養諸天故得,為無因得,皆有過失。如彼論說。」
《成唯識論》卷第六:「云何為慳?耽著財法,不能慧捨,秘吝為性,能障不慳,鄙畜為業。謂慳吝者,心多鄙澀,畜積財法,不能捨故。此即貪愛一分為體,離貪無別慳相、用故。
云何為誑?為獲利譽,矯現有德,詭詐為性,能障不誑,邪命為業。謂矯誑者,心懷異謀,多現不實邪命事故。此即貪、癡一分為體,離二無別誑相、用故。
云何為諂?為網他故,矯設異儀,險曲為性,能障不諂,教誨為業。謂諂曲者,為網帽他,曲順時宜,矯設方便,為取他意,或藏己失,不任師友正教誨故。此亦貪、癡一分為體,離二無別諂相、用故。
云何為害?於諸有情,心無悲愍,損惱為性,能障不害,逼惱為業。謂有害者,逼惱他故。此亦瞋恚一分為體,離瞋無別害相、用故。瞋、害別相,准善應說。
云何為憍?於自盛事,深生染著,醉傲為性,能障不憍,染依為業。謂憍醉者,生長一切雜染法故。此亦貪愛一分為體,離貪無別憍相、用故。」
菩薩為修禪故,能忍難忍
台灣的76行者遺體修復師團隊總召集人涉嫌殺害女友,讓諸多人上該粉絲團辱罵,實在不妥。其實從事高風險、高度壓力產業的人,都應當於一段時間過後,定期做精神治療,如禪觀等。我們可以看到跨國企業高管、機師、或者從事高風險、高度壓力者往往因工作需要而必須也必然保持理智於工作中,然久之,心識因為長久不堪的累積各種負面不善心所或者面對種種高度壓力的境界,導致精神層次崩潰,有的則會住進精神病院、有的則需要天天吃抗壓藥、憂鬱症、譟鬱症等藥品,而有的則會於日常生活中無法保持心平氣和的精神狀態,更有的則會進行犯罪行為。這就是為什麼異生有情需要進行禪觀的原因,隨時能夠觀察檢視並且轉化意識所緣現起的種種不善心所,於自、於他皆然。
諸多自詡大乘者認為四念處僅只是「小乘」所為,大乘應當修「空性」,然而實際上,中觀宗始祖 龍樹菩薩於其著作《大智度論》卷第一即開宗明義的說明修學「四念處」之同異:「復次,餘經中說四念處隨聲聞法門,於是比丘觀內身三十六物,除欲貪病,如是觀外身,觀內外身。今於四念處,欲以異門說般若波羅蜜。如所說菩薩觀內身,於身不生覺觀,不得身,以無所得故。如是觀外身,觀內外身,於身不生覺觀,不得身,以無所得故。於身念處中觀身而不生身覺觀,是事甚難。三念處亦如是,四正勤、四如意足、四禪、四諦等種種四法門亦如是。」於身內、外觀無所得義,於此無所得義並不是說什麼都沒有,相反的,正是什麼境界都現行時能正念了知並且觀察其法相並沒有一定之相而無所得。彼等自詡大乘者,沒有深刻的去了解 龍樹菩薩開宗明義所言之簡語。
如何觀三十六物? 龍樹菩薩又云:「初觀三十六物,死屍膖脹一日至五日,是不淨觀;鳥獸來食,乃至與土同色,是無常觀;是中求我、我所不可得,如先說因緣生,不自在故,是非我觀;觀身相如此,無一可樂,若有著者,則生憂苦,是名苦觀。」依《雜阿含經》說:「此身從足至頂,骨幹肉塗,覆以薄皮,種種不淨充滿其中;周遍觀察,髮、毛、爪、齒、塵垢、流唌、皮、肉、白骨、筋、脈、心、肝、肺、脾、腎、腸、肚、生藏、熟藏、胞、淚、汗、涕、沫、肪、脂、髓、痰、癊、膿、血、腦、汁、屎、溺。」
而根據三藏法數「三十六物」總分為外相、身器、內含三類: 一、外相十二:髮、毛、爪、齒、眵、淚、涎、唾、屎、尿、垢、汗。 二、身器十二:皮、膚、血、肉、筋、脈、骨、髓、肪、膏、腦、膜。 三、內含十二:肝、膽、腸、胃、脾、腎、心、肺、生臟、熟臟、赤痰、白痰。 以此修厭麤觀。
龍樹菩薩後又云:「以四聖行觀外身,自知己身亦復如是,然後內外俱觀,若心散亂,當念老病死、三惡道苦,身命無常,佛法欲滅,如是等鞭心令伏,還繫不淨觀中,是名勤精進。」「一心勤精進故,能除貪憂。貪憂二賊,劫我法寶,行者作是念:是身無常、不淨、可惡如此,眾生何故貪著此身,起種種罪因緣?如是思惟已,知是身中有五情,外有五欲和合故,生世間顛倒樂。人心求樂,初無住時,當觀此樂,為實為虛?身為堅固,猶尚散滅,何況此樂。此樂亦無住處,未來未有,過去已滅,現在不住,念念皆滅,以遮苦故名樂,無有實樂。譬如飲食,除飢渴苦故,蹔以為樂,過度則復生苦,如先破樂中說。則知世間樂皆從苦因緣生,亦能生苦果,誑人須臾,後苦無量。譬如美食雜毒,食雖香美,毒則害人。世間樂亦如是。婬欲煩惱等毒故,奪智慧命,心則狂惑,捨利取衰,誰受此樂?」
龍樹菩薩後又云:「唯有心識諦觀此心,念念生滅,相續有故,可得取相,譬如水波、燈焰。受苦心非樂心,受樂心非苦心,受不苦不樂心非苦樂心,時相各異,以是故,心無常,無常故,不自在,不自在故,無我。想、思、憶、念等亦如是。餘三念處,內外相如先說。」取相者,即見、相二分,以此心識能觀此心,若無自證分、證自證分,如何觀之?《成唯識論》云:「相見所依自體名事,即自證分。此若無者,應不自憶心心所法。如不曾更境,必不能憶故。」該論又云:「復有第四證自證分。此若無者,誰證第三?心分既同,應皆證故。又自證分,應無有果。諸能量者,必有果故。不應見分是第三果,見分或時非量攝故。由此見分不證第三,證自體者,必現量故。」此中又通唯識宗。後又明觀受苦、樂、不苦不樂心非樂、苦、苦樂心,於時時剎那諸相各有不同,了知心為無常法、因為無常所以不自在,此中又通唯識宗說「遣虛存實識」。慈恩基師《大乘法苑義林章》言:「觀遍計所執唯虛妄起,都無體用,應正遣空,情有理無故;觀依他、圓成諸法體實,二智境界,應正存有,理有情無故。」後又說:「『唯』言但遮愚夫所執,定離諸識實有色等。」後之五遍行、五別境十大地法皆為無常、苦、空、無我義。
該論又說:「四念處中,能懃繫心,是精進分。」真實獲得精進乃於身、受、心、法不斷觀察,並不是僅向外境所緣而做種種世俗善法即能修觀,相反的,於彼世俗善法若無修禪觀,則更容易落入執取而不知。這也是身處高風險、高度壓力者應當學習的禪觀。就像修復大體者,也應當修不淨觀、四無量心之捨心觀一樣,於其所緣種種支離破碎之大體,自心作意種種觀察,而於世俗一切法生出離心,了知此等皆無自性義,於此無自性義生勝解而不隨彼境界生種種惡惱。只不過於現行社會中,諸多人都不會去理解與深度發掘社會群體精神疾病要如何去轉化或者調伏。久之,也能發現模仿犯會不斷出現之原因,乃在於斯,就像日本總是發生車站隨機殺人事件一樣,社會群體不進行理解與觀察、分析犯罪事件的發生,而僅只是報導犯罪事件的發生與經過,對於其他身處高度壓力的眾生來說,剛好可以讓彼等進行模仿,所以難以出離此界而輪轉生死無期。
當然,對於從事宗教職業者,也需要定期的禪觀,因為彼等長期聆聽信徒種種煩惱又或礙於戒律、社會觀感於自心種種不善心所無能觀察到,久之,亦會出問題。出問題時,又求助無門,導致日後產生種種破戒律儀而無能控制。禪觀並不只僅限於坐中修,最重要的是於日常生活中隨時作意觀察心王、心所的變化,一般而言,都是觀察心所的變化,久之,就能了知到若無心王則必不會有心所現行。天台 智者師於《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云:「復次,菩薩為修禪故,能忍難忍,謂一切榮辱皆能安忍,設為眾惡來加,恐障三昧,不生瞋惱,名為忍辱。」此中即說正因修禪觀而於彼等順、逆境界不生瞋、惱現行,方名為真實忍辱。安忍一切種種現行,不論於現實生活工作中所面對之一切無能忍受之惡境、樂境,皆能透過禪觀而進行現觀。
願我所有修行功德回向一切受苦受難有情,願他們離苦得樂、無所痛苦。
是名為佛
時,給孤獨長者聞未曾聞佛名字已,心大歡喜,身諸毛孔皆悉怡悅,問彼長者言:「何名為佛?」
長者答言:「有沙門瞿曇,是釋種子,於釋種中剃除鬚髮,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為佛。」
給孤獨長者言:「云何名僧?」
彼長者言:「若婆羅門種剃除鬚髮,著袈裟衣,信家非家,而隨佛出家;或剎利種、毘舍種、首陀羅種善男子等剃除鬚髮,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彼佛出家而隨出家,是名為僧。今日請佛及現前僧,設諸供養。」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七:「第三、開合廢立者,諸經論中,或總名一佛寶。覺性、覺相、覺用三種同覺滿故,合名為佛。《涅槃經》等,唯說三寶真體同故,說一法身。
或說為二。《寶性論》第三說:「有二種法身:一、寂靜法界身;二、得彼因身。所謂說法,彼習氣故,一、麤,二、細。由依法界,為諸菩薩說深密法,依真諦說,名之為細;若說契經及應頌等種種差別,依世諦說,名之為麤。」皆依法身,及由此說,當得法身。法身因故,亦名法身。即餘二身所起作用,同《唯識》說:「在大牟尼,名法身故。」
《佛地論》又說:「一、生身;二、法身。自性、實報皆名法身,實功德故,諸功德法所依止故,諸功德法所集成故。他受、化身俱名生身,隨有情宜,現受生故。」彼論又說:「一、世俗佛,即變化身;二、勝義佛,即法、報身。」前隨劣意,現麤相故;後隨勝心,或現細相,或實體故。天親《般若論》說:一、真佛;二、非真佛。初是法身,後餘二身,本末異故。
《解深密經》、《瑜伽》七十八等,亦說有二:一、法身;二、解脫身。「曼殊室利白言:『世尊!聲聞、獨覺所得轉依,名法身不?』『善男子!不名法身,名解脫身。解脫身故,說彼二乘與佛平等;由法身故,說有差別。』」此說二乘二轉依果,菩提、涅槃,皆名解脫身,離煩惱障縛故;如來所得二轉依果,菩提、涅槃,合名法身,無量功德勝所依故。《成唯識》云:「安樂解脫身,大牟尼名法。」」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六:「此中,何者僧寶所攝? 答:初全或次少,聖者名僧寶;次餘後二全,凡僧非寶攝。
次依種類,有三問答。
一問:以乘對寶,寶有別同;以寶對乘,乘有同別。 答:教無別顯,理亦應通。但說教行,方便乘三,談理果乘,究竟唯一。不遮何性,獸渡義以分三;究竟轉依,證偏圓而不一。故談理果,義分三乘。或寶分法之本末,故開同別二門;乘以運載生機,故無一體三義。齊不齊釋,取捨任情。
二問:何緣三寶有一三乘?何義三乘無三一寶? 答:乘隨機立,寶逐乘明;寶據可珍,乘不隨立。或寶雖可重,逐三根以分三;乘既運生,亦隨寶分三一。或以寶隨乘而易顯,乘逐寶而難明。二互翻成,兩皆無爽。
三問:寶隨機立,假許住持;乘對生根,應開雜染。何故唯說不繫為乘? 答:真實稱寶,不繫義同,利益可珍,住持隨立;乘隨真寶,不繫名乘,有益運生,雜染亦運。
次依體性,有六問答。
一問:僧是眾義,自三以上名僧,理體不殊,真如寧有僧義? 答:覺依無慮,尚得稱以佛名;僧本非多,理亦得標僧稱。
二問:三乘體別,後會歸於一乘;三寶相殊,終可成於一寶。 答:運生有於初後,會二歸於一乘;可珍有於勝劣,究竟咸歸一寶。或寶可珍,有同別而無會;乘依運載,說三一而稱歸。齊與不齊,亦隨取捨。
三問:以乘對寶,皆許會歸;以寶對身,亦應歸會,謂會應化歸法身故。 答:執乘極而住果,令進習而明歸;無執身而不進,故於身而無會。若說勝劣,諸教明文。
四問:既許三寶體有同別,應許三身亦有同體。 答:寶隨機立,對樂執而稱同別;身利別根,無計情而但異。或事殊立別,理等明同,寶既一三,身亦三一。但以身殊難曉,諸教多陳;體等易知,聖無明說。
五問:寶隨乘立,既許一三;身對乘明,亦應三一。 答:乘體即寶,故有一三;佛非二乘,故無三一。
六問:隨機現寶,寶有一三;隨乘現身,佛有三一。 答:佛皆極果,非彼二乘;餘開劣勝,故有三一。或雖化身,為二乘現,逗彼機器,亦分三身:五分法身,名法身;王宮生身,名報身;餘隨類身,名化身。一乘三身,已如前辨,故釋前難,有齊不齊。
次依釋名,有三問答。
一問:任持自相,真如正可名法;非和無覺,云何得名佛、僧? 答:覺性覺依,覺本名覺;理和事順,眾本名僧。
二問:能學勝劣,佛、僧開二;所學果因,法應非一。 答:有障無障以顯修,能學易知以開二;有勝非勝以明證,所學難了故唯一。
三問:劣勝難了,法合為一;事理易知,法開為二。 答:師資道別,佛、僧為二;軌則義齊,法但為一。」
安隱眠
爾時,世尊出房露地經行,給孤獨長者遙見佛已,即至其前,以俗人禮法恭敬問訊:「云何?世尊!安隱臥不?」
爾時,世尊說偈答言: 「婆羅門涅槃, 是則常安樂, 愛欲所不染, 解脫永無餘。 斷一切希望, 調伏心熾燃, 心得寂止息, 止息安隱眠。」
《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卷第七:「復次,若欲自求利益安樂,於諸論軌應善通達,不應與他而興諍論。
如薄伽梵於《大乘阿毗達磨經》中說如是言:「若諸菩薩欲勤精進修諸善品,欲行真實法隨法行,欲善攝益一切有情,欲得速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當正觀察十二處法,不應與他共興諍論。
何等十二?
一者、宣說證無上義微妙法時,其信解者,甚為難得。 二者、作受教心而請問者,甚為難得。 三者、時眾賢善觀察得失,甚為難得。 四者、凡所興論,能離六失,甚為難得。何等為六?謂執著邪宗失、矯亂語失、所作語言不應時失、言退屈失、麤惡語失、心恚怒失。 五者、凡興論時,不懷獷毒,甚為難得。 六者、凡興論時,善護他心,甚為難得。 七者、凡興論時,善護定心,甚為難得。 八者、凡興論時,欲令己劣他得勝心,甚為難得。 九者、己劣他勝,心不煩惱,甚為難得。 十者、心已煩惱,得安隱住,甚為難得。 十一者、既不安住,常修善法,甚為難得。 十二者、於諸善法既不恒修,心未得定,能速得定,心已得定,能速解脫,甚為難得。」
《成唯識論》卷第十:「此轉依果,又不思議,超過尋思言議道故;微妙甚深,自內證故;非諸世間喻所喻故。
此又是善,白法性故。清淨法界,遠離生滅,極安隱故;四智心品,妙用無方,極巧便故;二種皆有順益相故;違不善故:俱說為善。論說處等,八唯無記,如來豈無五根、三境?此中三釋,廣說如前。一切如來身土等法,皆滅、道攝,故唯是善。聖說滅、道唯善性故,說佛土等非苦、集故。佛識所變有漏不善、無記相等,皆從無漏善種所生,無漏善攝。
此又是常,無盡期故。清淨法界,無生無滅,性無變易,故說為常;四智心品,所依常故,無斷盡故,亦說為常。非自性常,從因生故;生者歸滅,一向記故,不見色、心非無常故。然四智品由本願力,所化有情無盡期故,窮未來際無斷無盡。
此又安樂,無逼惱故。清淨法界,眾相寂靜,故名安樂;四智心品,永離惱害,故名安樂;此二自性皆無逼惱,及能安樂一切有情,故二轉依俱名安樂。
二乘所得二轉依果,唯永遠離煩惱障縛,無殊勝法故,但名解脫身。
大覺世尊成就無上寂默法故,名大牟尼。此牟尼尊所得二果,永離二障,亦名法身,無量無邊力、無畏等大功德法所莊嚴故。體、依、聚義,總說名身。故此法身,五法為性,非淨法界獨名法身,二轉依果皆此攝故。」
無熱天
時,有曠野長者疾病命終,生無熱天。生彼天已,即作是念:「我今不應久於此住,不見世尊。」作是念已,如力士屈申臂頃,從無熱天沒,現於佛前。
時,彼天子天身委地,不能自立,猶如酥油委地,不能自立。如是,彼天子天身細軟,不自持立。
爾時,世尊告彼天子:「汝當變化作此麤身,而立於地。」
時,彼天子即自化形,作此麤身,而立於地。於是,天子前禮佛足,退坐一面。
《大毗婆沙論》卷一百七十六:「云何無熱天?謂無熱天一類伴侶,乃至廣說。問:彼天何故名無熱耶?答:彼是假名假想。乃至廣說。復次彼天身無熱惱,心無熱惱;一期領受純清涼樂,非下所有;故名無熱。復次彼天審見苦真是苦,乃至道真是道;離下所起煩惱蒸熱;故名無熱。復次無煩天中,隣逼下地所起增上煩惱火故;猶名為熱。此超彼故,名無熱天。」
《集異門論》卷十四:「云何無熱天?答:謂此與彼諸無熱天,同一類,為伴侶,共眾同分,依得事得處得皆同。又若生在無熱天中所有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蘊,是名無熱天。復次以無熱天,於苦見苦,於集見集,於滅見滅,於道見道,故名無熱天。復次以無熱天,身無熱惱,心無熱惱。由彼身心無熱惱故;領受寂靜遍淨無漏微妙諸受。故名無熱天。復次此是彼名異語增語諸想等想施設言說,謂無熱天。故名無熱天。」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十六:「有情生者,謂諸有情生在那落迦、傍生、餓鬼、人、天趣中。人,謂東毗提訶、西瞿陀尼、南贍部洲、北俱盧洲。天,謂四大王眾天、三十三天、夜摩天、睹史多天、樂變化天、他化自在天、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少光天、無量光天、極光淨天、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無想有情天、無煩天、無熱天、善現天、善見天、色究竟天、無邊空處天、無邊識處天、無所有處天、非想非非想處天。
別解中分二,於第二器世界中分為染、淨。餘別分段,一一應知。」
《瑜伽師地論》卷第三十七:「同類往趣者,謂佛菩薩依定自在,或能往趣剎帝利眾,同其色類,如彼形量,似彼言音。彼若以此名如是義,亦即以此名如是義,彼不以此名如是義,亦不以此名如是義,然後為其演說正法,示現教導,讚勵慶慰。化事既終,欻然隱沒,沒後時,眾迭相顧言:「不知沒者天耶?人耶?」如能往趣剎帝利眾,如是往趣婆羅門眾,若沙門眾,若長者眾,若居士眾、四大王天、三十三天、夜摩天、睹史多天、樂變化天、他化自在天、梵眾天、梵先益天、大梵天、少光天、無量光天、光音天、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無煩天、無熱天、善現天、善見天、色究竟天當知亦爾。是名同類往趣。
隱顯者,謂佛菩薩依定自在,於大眾前百度千度,或過於是,隱沒自身,復令顯現,是名隱顯。」
舍利塔
「時,王作八萬四千金、銀、琉璃、頗梨篋,盛佛舍利;又作八萬四千四寶瓶,以盛此篋,又作無量百千幡幢繖蓋,使諸鬼神各持舍利供養之具,勅諸鬼神言:『於閻浮提,至於海際,城邑聚落滿一億家者,為世尊立舍利塔。』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二十三:「問:何等名為涅槃法緣」至「名為依三摩地」。
初中景云:聞說四諦,入現觀法,內正思惟,即起修習,從五停心觀乃至世第一法,望諦現觀,並為「勝緣」。其若未起七方便前所起觀行,名為「劣緣」。若入見道,從正見乃至具修諸行,入無餘依涅槃界等,名真修習。泰云:聞思慧等名勝緣,自餘外緣皆是劣緣。劣緣十二,次第釋也。
自圓滿中云「前行增上諸清淨信」者,意取見道前行有漏淨信也。
他圓滿中,「法教久住」者,景云:如釋迦佛壽量八十,彌勒世尊住六萬歲;釋迦入涅槃後,正法五百,像法一千年;彌勒涅槃之後,法住於世亦六萬歲。若住若滅,經爾所時,正法不滅。言「當知說彼勝義正法作證道理」者,此據證行久住不滅,不論教法,故云勝義正法。故《雜心》云:「經律阿毗曇,是名俗正法;三十七覺品,是說第一義。」基又云:此意明正法五百內,猶有正法作證。
然此法住久近,文處不同:依《摩耶經》,正法住五百歲;若依《大悲經》等,正法千年,像法千年,末法萬年。又慶友《法住記》言,此佛法刀兵劫後,人心厭惡,咸起慈心,不相殺害,共相憐愍,如父如子,命漸增長,至滿百年,十六大阿羅漢,三明六通,具八解脫,善閒三藏十二部經,受佛付囑,住持正法,利益眾生,不般涅槃;並餘眷屬大阿羅漢,萬餘徒眾,還以如來三藏教法流行於世,化導群生,造寺度僧,修戒定慧,佛法熾盛。至增人壽六萬歲末七萬歲初,諸阿羅漢總集如來所有舍利,共造寶塔,十六阿羅漢與諸眷屬遶塔供養,散諸香華,瞻仰禮已,俱昇虛空,作如是言:「敬禮世尊釋迦如來、應、正等覺,我受教敕,護持正法,及與天人作諸饒益,法藏已沒,有緣已周,今辭滅度。」說是語已,一切俱入無餘涅槃,其舍利塔便陷入地,至金輪際,方乃停住。其三藏教在舍利前先已滅沒,經一百年,唯此淨法與舍利塔及諸阿羅漢一時沒滅。爾時,世尊釋迦牟尼無上正法於此三千大千世界永滅不現,從此無間,此佛土中有七萬俱胝獨覺一時出現,至人壽量八萬歲時,獨覺聖眾復皆滅度,以後彌勒出現世間。今尋《寶聖經》第七卷末,大同此記。」
滅度
「王已建八萬四千塔,歡喜踊躍,將諸群臣往詣鷄雀精舍,白耶舍上座曰:『更有比丘,佛所授記,當作佛事不?我當往詣彼所供養恭敬。』
「上座答曰:『佛臨般涅槃時,降伏阿波羅龍王、陶師旃陀羅、瞿波梨龍。』詣摩偷羅國,告阿難曰:『於我般涅槃後,百世之中,當有長者,名瞿多,其子名曰優波崛多,當出家學道,無相佛教授於人,最為第一,當作佛事。』佛告阿難曰:『遙見彼山不?』阿難白佛:『見也。世尊!』佛告阿難:『此山名優留曼茶,是阿蘭若處名那茶婆低,隨順寂靜。而偈讚曰:
「『優波崛比丘,教授最第一, 名聞振四方, 最勝之所記, 於我滅度後, 當得作佛事, 度諸眾生類, 其數無有限。』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本:「論:「一、先不記故」至「先預記別」。
述曰:謂小乘者說,大乘經是壞正法者之所說故。若爾,何故世尊不預記別?如當有可怖事,皆先記別故,如分十八部滅正法等。
《莊嚴論》言「一、不記」故,無「先」字也。《顯揚》同此。應立量云:諸大乘經若是壞正法者說,佛先應記,宗也;汝說自法內廣壞正法者所起等故,因也;如正法滅事等,喻也。
餘可怖事,謂《正法滅經》說,瞻波羅國某城邑有諸比丘,滅我正法可怖等事。又分十八部等,此中應有不定過難。諸小乘、外道後造諸論,雖佛不記,亦壞正法者說故。外道非自法內,小乘非廣壞法者所說,無不定失。又諸大乘經定非自法內廣壞正法者說,佛先不明記故,如《增一》等。如小乘者造謗大乘論,佛雖不記,非廣壞正法者說,如疥癬故。
此下,和上《制惡見》等,一一皆有七个比量,彼論中廣說。諸小乘人云:佛無功用捨,故不說。謂佛不作意觀,不記後有大乘者。於彼復言:佛有三因,何故不記?一、無功用智恒起現在前,即惠、天眼所見;二、恒作正勤,守護正法;三、知未來智無有障礙。如餘可怖事,何故不預記?
彼論雖無文傳小乘難,佛亦記已,如經說言「師子中虫自食其肉」,即住法內,自說大乘或亂正法,豈非師子之虫自食肉也?今應難言:世尊何故不預分明顯記,我滅度後,有某甲比丘等說壞正法,名為大乘,初總說言自食其肉?應立量云:師子中虫自食其肉教,非定授我記,不分明記故,如記汝驢披師子皮教等。此義寧知非授汝記,責謗大乘,名為自食?又汝非我,我不非汝,汝為自食。」
《妙法蓮華經》〈安樂行品〉一乘種性
我們談論佛法,談論的是法義的真謬而非出自於其種族,但許多人往往就偏向於種族去說,這也是一種偏見。絕對真理,應當是不分種族、血統、文化的,否則就非絕對真理,而是妄理。我們可以理解彼此文化的差異性而給予對方尊重,並且避免破壞其文化,但與談論佛法實踐與追求真理是不同的,一個理解絕對真理者,也必定會同樣的尊重不同文化的差異,而非去做選擇性的談話與批判,如果是做選擇性的批判,那麼則就是一種妄語而非真實語。《妙法蓮華經》〈安樂行品〉已經說的非常清楚。
如該品說:「又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於後末世法欲滅時,受持讀誦斯經典者,無懷嫉妒、諂誑之心,亦勿輕罵學佛道者,求其長短。
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求聲聞者、求辟支佛者、求菩薩道者,無得惱之,令其疑悔,語其人言:『汝等去道甚遠,終不能得一切種智。所以者何?汝是放逸之人,於道懈怠故。』
又亦不應戲論諸法,有所諍競。當於一切眾生起大悲想,於諸如來起慈父想,於諸菩薩起大師想,於十方諸大菩薩常應深心恭敬禮拜,於一切眾生平等說法。
以順法故,不多不少,乃至深愛法者,亦不為多說。」
按智者師解:「又不說長短者,〈日藏〉第一云:初中後夜減省睡眠,精進坐禪,誦經修道,背捨生死,向涅槃路。
不稱他短,不說己長,謙下卑遜,不自憍高,衣食知足,頭陀精進,不放逸行,係念思惟,心不馳散,於一切眾生起慈悲心。
又如修多羅所說空行,自讀誦,教人讀誦,不謗他,不說他過,不稱己長。
於聲聞人,又根性不定,若歎二乘,或令彼退大取小,若毀呰二乘,或令其大小俱失,兩無所取也。
四、不生怨嫌心者,若謂其人法妨害我道,即是怨心,謂其鄙劣,即是嫌心,心機一動,聲說即發,杜說過之源,故不生怨嫌也。」
若按慈恩基師解:「《智度論》云:善人相者,不自讚毀,不讚毀他。若毀法者,《百喻經》說:如二人洗父之腳,互相誹毀,便令損折。」
「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求聲聞者、求辟支佛者、求菩薩道者,無得惱之,令其疑悔。」也就是說按照世俗諦解釋,彼等有情皆隨自趣而求彼道,不要總用唯一佛乘說明一切異生只有一種選擇,畢竟有些眾生想要追求的是聲聞道,也應當給予尊重與理解。然而但觀現今,彼等自詡大乘者連一身六足論、《八犍度》、《五事》、《眾事分》、《甘露味》、《雜阿毘曇心》、《俱舍》、《順正理》、《顯宗》《成實》、《解脫道論》乃至兩百卷《大毘婆沙論》皆未深入,多半僅只依照自宗解釋,此等如同看一部電影,卻只看影評人所撰寫之影評,然整部電影卻未深入一般,如同鸚鵡學語,不知聲聞等義,如何深信聖者所言?
若真為一乘種性者,亦不會惱彼等異生有情之抉擇,一切隨喜讚嘆故,「不自讚毀,不讚毀他」之故,離此,皆為惡人相,非一乘種性者。
身身觀念處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念處。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如是,比丘!於此四念處修習滿足,精勤方便,正念正知,應當學。」
《菩薩地持經》卷第七:「云何菩薩於大乘方便三十七品如實了知?是菩薩住身身觀,不於身身而起妄想,亦非一切非性,於彼身離言說自性如實了知,是名第一義身身觀念處。若菩薩觀世諦者,隨無量處方便,知身身觀念處。如身身觀念處,餘念處及餘道品亦復如是。非身等法妄想觀苦,若妄想觀集,亦不於斷起滅妄想,亦不於得因起道妄想,離言說自性,苦法、集法、滅法、道法如實了知。依此第一義修道分,名為修諦。若菩薩隨世諦無量處方便,名為緣諦修。
若彼菩薩於此法如是不起妄想者,是名為止;及彼如實知第一義及無量處方便知法,是名為觀。略說菩薩止有四行:一者、第一義;二者、俗數智前行;三者、一切虛偽妄想不行;四者、於此無言無相之法不起妄想,其心寂靜,一切諸法悉同一味。如是四行,菩薩止起,乃至究竟如來知見。略說菩薩觀有四行,謂此四行所起智慧,是名為觀。離一切法有無智慧,隨無量法分別處觀。於此四行,菩薩觀起,乃至究竟如來知見。是名略說菩薩止觀。」
淨諸眾生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一乘道,淨諸眾生,令越憂悲,滅惱苦,得如實法,所謂四念處。何等為四?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
《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二:「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為淨心現流故,而請佛言:「世尊!云何淨諸眾生自心現流,為漸次淨,為頓淨耶?」
佛言:「大慧!漸淨非頓。如菴羅果,漸熟非頓,諸佛如來淨諸眾生自心現流亦復如是,漸淨非頓。如陶師造器,漸成非頓,諸佛如來淨諸眾生自心現流亦復如是,漸而非頓。譬如大地生諸草木,漸生非頓,諸佛如來淨諸眾生自心現流亦復如是,漸而非頓。大慧!譬如人學音樂、書畫種種伎術,漸成非頓,諸佛如來淨諸眾生自心現流亦復如是,漸而非頓。譬如明鏡頓現眾像而無分別,諸佛如來淨諸眾生自心現流亦復如是,頓現一切無相境界而無分別。如日月輪一時遍照一切色像,諸佛如來淨諸眾生自心過習亦復如是,頓為示現不可思議諸佛如來智慧境界。譬如藏識頓現於身及資生國土一切境界,報佛亦爾,於色究竟天頓能成熟一切眾生,令修諸行。譬如法佛頓現報佛及以化佛,光明照曜,自證聖境亦復如是,頓現法相而為照曜,令離一切有無惡見。」
四念處集、四念處沒
「名色集則心集,名色滅則心沒。隨集法觀心住,隨滅法觀心住,隨集滅法觀心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則無所取。
「憶念集則法集,憶念滅則法沒。隨集法觀法住,隨滅法觀法住,隨集滅法觀法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則無所取。是名四念處集、四念處沒。」
食集故身集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四念處集、四念處沒。諦聽,善思。何等為四念處集、四念處沒?食集則身集、食滅則身沒。如是隨身集觀住,隨身滅觀住,隨身集滅觀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永無所取。
「如是觸集則受集,觸滅則受沒。如是隨集法觀受住,隨滅法觀受住,隨集滅法觀受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都無所取。
「名色集則心集,名色滅則心沒。隨集法觀心住,隨滅法觀心住,隨集滅法觀心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則無所取。
「憶念集則法集,憶念滅則法沒。隨集法觀法住,隨滅法觀法住,隨集滅法觀法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則無所取。是名四念處集、四念處沒。」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六:「復次,於如是次第中,以何次第入於現觀?頌曰: 知身等因緣,善達於三世, 次了知四苦,復八苦應知。
論曰:先於四念住位,應善了知身、受、心、法四種因緣,謂由食集故身集,觸集故受集,名色集故識集,作意集故法集。次此身等,於三世中應善了知,謂於未來世集法隨觀,於過去世滅法隨觀,於現在世集、滅法隨觀。次應了知,即此身等,四苦所苦,謂受重擔苦、位變異苦、麤重苦及死生苦。以善不善法為因,能感流轉死及生苦,是故了知死生二苦,即是了知法苦。從此無間,將觀諸諦,故先了知八種苦法,所謂生苦,乃至略說五取蘊苦。
復次,頌曰: 從是正觀諦,起十六行智, 為治四顛倒,後後之所依。
論曰:知八苦後,次正觀察四種諦理,起十六行智,前為後後之所依止。謂為對治四顛倒故,起苦諦四行:一、為對治常顛倒故,起無常行;二、為對治樂淨倒故,起於苦行;三、為對治我顛倒故,起於空行;四、即為治此,起無我行。所以者何?離諸行外,餘我空故;即諸行體,非我性故。次於常、樂、淨、我四愛集諦,起因、集、生、緣四行。次於此斷滅諦,起滅、靜、妙、離四行。次於此能證道諦,起道、如、行、出四行。
復次,頌曰: 從是轉修習,於心總厭離, 諦簡擇決定,究竟覺生起。
論曰:從十六行智後,復轉修習,先緣自心,總厭心智生,此說名煖。從此已上,諦簡擇智生,此說名頂。從此已上,決定覺智生,此說名忍。復從此已上,究竟覺智生,此說名為世第一法。」
心離貪欲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比丘能問如來大丈夫義。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若比丘身身觀念住,彼身身觀念住已,心不離欲,不得解脫,盡諸有漏,我說彼非為大丈夫。所以者何?心不解脫故。若比丘受、心、法法觀念住,心不離欲,不得解脫,盡諸有漏,我不說彼為大丈夫。所以者何?心不解脫故。
「若比丘身身觀念住,心得離欲,心得解脫,盡諸有漏,我說彼為大丈夫也。所以者何?心解脫故。若受、心、法法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已,心離貪欲,心得解脫,盡諸有漏,我說彼為大丈夫也。所以者何?心解脫故。是名,比丘!大丈夫及非大丈夫。」
《攝大乘論釋》卷第二:「論曰:此取陰最可惡逆,
釋曰:生時住時不可忍,故言可惡。於此苦中恒起滅離貪欲意,謂我何時當死,何時當捨離此陰,故名為逆。
論曰:是取陰中一向非可愛,眾生喜樂,不應道理。 釋曰:此惡道陰一向是苦惱資糧,於中云何生愛?故喜樂乖理。若說取陰名阿梨耶,此義不成。
論曰:何以故?彼中眾生恒願取陰斷絕不生。 釋曰:彼中眾生因此苦苦,願樂滅現在陰,願樂令後陰不更生。
論曰:若是樂受與欲相應,從第四定乃至上界皆無此受, 釋曰:此受不遍三界,但生死一分中有此受。
論曰:若人已得此受,由求得上界,則生厭惡, 釋曰:若人已生樂處已,得有樂定,見此樂麤動,是放逸處,難成易壞,起厭怖心,求得上界寂靜,則厭惡此樂,於樂處生離欲心,於不苦不樂中生喜樂心。
論曰:是故眾生於中喜樂,不稱道理。 釋曰:若樂不遍三界,若受樂人求離此樂,立此樂為愛著處,則不稱道理。
論曰:若是身見,正法內人信樂無我,非其所愛,於中不生喜樂。 釋曰:若說身見是愛著處,是亦不然。何以故?佛法內人,或約聞慧,或約思、修慧,信無我及樂無我,發願修道,為滅我見,是故我見非其所愛。由求得無生智,令我見及我愛未來不更生,是故於中不生喜樂。此身見為一分眾生所愛著,一分眾生不愛著,故不可說身見為愛著處。
論曰:此阿梨耶識,眾生心執為自內我, 釋曰:六道眾生起執著心,謂此法是我自內我,此內我自在清淨,能證為相,由外具故,或樂或苦,是人若起,如此我見。
論曰:若生一向苦受道中,其願苦陰永滅不起, 釋曰:此人若有惡業因緣,故墮一向苦受惡道,其計我清淨無變異,由外具但證變異及染汙,起無有愛,願我與外具永絕相離。何以故?
論曰:阿梨耶識,我愛所縛故,不曾願樂滅除自我。 釋曰:由不了別此識,緣此識,起我執;由我執,起我愛;由此我愛,不求滅我,欲安樂此我故,求滅離外具。
論曰:從第四定以上受生眾生,雖復不樂有欲樂受,於阿梨耶識中,是自我愛隨逐不離。 釋曰:前已明眾生於惡道中,止求離苦,無欲捨我心。此中明眾生在捨受處,無樂受可愛樂,厭惡樂受,如惡道人厭惡苦受,無因緣於阿梨耶識中欲捨我愛,故阿梨耶識是愛著處。」
取於淨相
佛告阿難:「善哉!善哉!應如是學四念處善繫心住,知前後昇降。所以者何?心於外求,然後制令求其心,散亂心、不解脫皆如實知。若比丘於身身觀念住,於彼身身觀念住已,若身躭睡,心法懈怠,彼比丘當起淨信,取於淨相,起淨信心;憶念淨相已,其心則悅,悅已生喜;其心喜已,身則猗息;身猗息已,則受身樂;受身樂已,其心則定。心定者,聖弟子當作是學:『我於此義,外散之心攝令休息,不起覺想及已觀想,無覺無觀,捨念樂住;樂住已,如實知。』受、心、法念亦如是說。」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十本:「論:「由斯六地」至「執有淨者」。
述曰:緣苦、集行流轉相為障,執有染是。「相多現行」,即障緣起還滅觀,緣滅、道淨相為障。
論:「取淨相故」至「住無相觀」。 述曰:由取無漏淨相故,相觀多行,未能多時住無相觀,即後得智作有相淨觀也。雖作無相,少時能故。《解深密》云:「現前觀察行流轉愚。」言現前者,觀現前有漏法染也。」
《瑜伽師地論》卷第三十三:「彼由如是樂斷樂修,正修加行,善品任持,欲界所繫諸煩惱纏若行若住不復現行。便作是念:「我今為有於諸欲中貪欲煩惱不覺知耶?為無有耶?」為審觀察如是事故,隨於一種可愛淨相作意思惟。猶未永斷諸隨眠故,思惟如是淨妙相時,便復發起隨習近心、趣習近心、臨習近心,不能住捨,不能厭毀制伏違逆。彼作是念:「我於諸欲猶未解脫,其心猶未正得解脫;我心仍為諸行制伏,如水被持,未為法性之所制伏。我今復應為欲永斷餘隨眠故,正勤安住,樂斷樂修。」如是名為觀察作意。
從此倍更樂斷樂修,修奢摩他、毗鉢舍那,鄭重觀察,修習對治,時時觀察先所已斷,由是因緣,從欲界繫一切煩惱,心得離繫。此由暫時伏斷方便,非是畢竟永害種子。當於爾時初靜慮地前加行道已得究竟,一切煩惱對治作意已得生起,是名加行究竟作意。從此無間,由是因緣,證入根本初靜慮定,即此根本初靜慮定俱行作意,名加行究竟果作意。」
遠離他處他境界
「如是,比丘!如彼鷹鳥,愚癡自捨所親父母境界,遊於他處,致斯災患。汝等比丘亦應如是,於自境界所行之處,應善守持,離他境界,應當學。
「比丘!他處他境界者,謂五欲境界,眼見可意、受、念妙色,欲心染著;耳識聲、鼻識香、舌識味、身識觸,可意、受、念妙觸,欲心染著。是名比丘他處他境界。比丘!自處父母境界者,謂四念處。云何為四?謂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是故,比丘!於自行處父母境界而自遊行,遠離他處他境界,應當學。」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十二:「偈曰:
住持及受用,種子合三因。 依止及心法,亦種為彼縛。
釋曰:三因者:一、住持因;二、受用因;三、種子因。住持因者,謂器世界。受用因者,謂五欲境界。種子因者,謂阿梨耶識,由此識是內外諸法種子因故。此三因如繩,即是能縛。
問:此縛縛何等物? 答:依止及心法,亦種為彼縛。所縛亦有三種:一、依止;二、心法;三、阿梨耶識。
問:依止是何等? 答:是眼等六根。
問:阿梨耶識是何等? 答:是三界內外諸法種子。此中但有阿梨耶識可縛,無人我可縛,此名如實知繫縛。」
《菩薩地持經》卷第九:「解行住菩薩行解行時,有何行相?解行住菩薩行解行時,以思惟力,菩薩所作方便思惟修習,不能性自真實堅固不退,不得菩薩不退轉修。如修,如是修果種種無礙、神通、解脫、三昧、正受悉皆不得,亦未離五恐畏,所謂不活畏、惡名畏、死畏、惡道畏、大眾畏。思惟修習利益眾生,不能自性哀愍,或時起邪身口意業,有時貪著五欲境界,有時慳惜所有眾具。」
四果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四念處多修習,當得四果,四種福利。云何為四?謂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
《瑜伽師地論》卷第二十九:「云何修果?謂四沙門果:一、預流果;二、一來果;三、不還果;四、最上阿羅漢果。此中云何名沙門?云何名果?謂聖道名沙門,煩惱斷名果。又後生道或中或上,是前生道所生之果。
問:何故建立如是四果? 答:對治四種諸煩惱故,謂諸無事能感惡趣、往惡趣因煩惱斷故,及能斷彼對治生故,立預流果。而薄伽梵說永斷三結,立此果者,謂依三品,有三種結,障礙聖道,令不生故:一、在家品;二、惡說法毗奈耶品;三、善說法毗奈耶品。依在家品,有薩迦耶見,由此見故,先生怖畏,最初不欲發趣聖道。依惡說法毗奈耶品,有戒禁取,由此取故,雖已發趣,而行邪僻,由是不能生起聖道。依善說法毗奈耶品,有疑,由此疑故,雖已發趣,不行邪僻,而於正道未串習故,於如實見所知事中猶預疑惑,障礙聖道,不令生起。由是因緣,唯說斷此,立預流果。此預流果極餘七有,由是因緣,多生相續。
若斷再生相續煩惱,生無重續,立一來果,謂若永斷天有所攝、人有所攝再生相續所有煩惱,極唯更受天有一生、人有一生,故於爾時立一來果。若已永斷能感還來生此煩惱,唯於天有當可受生,即於爾時立不還果。若已永斷一切能感生有煩惱,建立最上阿羅漢果。而薄伽梵說:「永斷三結,薄貪瞋癡,立一來果;永斷能順五下分結,立不還果;永斷一切煩惱究竟,建立最上阿羅漢果。」是名修果。」
龍樹菩薩《菩提資糧論》說定性聲聞終不能坐覺場,證無上正覺
日本源信師《一乘要決》:「問:沼公云:《資糧論》據決定性云:如無糠米,種必不生(云云)。此義云何?
答:慈恩、沼公共許《法華》記不定性,而所引《資糧論》第三、第四同不許《法華》記不定性,故唯應依山家例釋。《維摩》敗種是彈呵說,非永不成。(彼論無無糠米喩,可檢諸本。)」以此證定性聲聞亦成正覺。
略回: 然依龍樹菩薩《菩提資糧論》說定性聲聞,終不能坐覺場,證無上正覺,此說與唯識宗《大論》同。
一、如 龍樹菩薩《菩提資糧論》卷第四說:
問:若燒煩惱,不生菩提心種子者,何故《法華經》中與燒煩惱諸聲聞等授記?
答:記彼諸眾生,此記有因緣, 唯是佛善巧,方便到彼岸。
不知成就何等眾生,彼中因緣唯佛所知,以到調伏彼岸,不共餘眾生相似故,而彼不生菩提心種子者,以入無為正定位故,如經說。
如空及蓮花,峻崖與深坑, 界不男迦柘,亦如燒種子。
如虛空中不生種子,如是於無為中不曾生佛法,亦不當生。如高原曠野不生蓮花,如是聲聞、獨覺入無為正定位中,不生佛法。
峻崖者,於一切智智城道中有二峻崖,所謂聲聞地峻崖、獨覺地峻崖。聲聞、獨覺若有一切智者,則非菩薩二峻崖也。
深坑者,如丈夫善學跳擲,雖墮深坑,安隱而住;若不善學,而墮深坑,便死坑內。如是菩薩修習無為,善相應故,雖修無為,而不墮無為中;聲聞等修習無為,不善相應,則墮無為中。
界者,聲聞繫在無為界故,不復能於有為中行,是故彼中不生菩提之心。
不男者,如根敗丈夫,於五欲利不復有利,如是聲聞具無為法,於諸佛法利亦無有利。
迦柘者,如迦柘珠,諸天世間雖善修理彼迦柘珠,終不能為鞞琉璃寶。如是聲聞雖復具諸戒,學頭多功德三摩提等,終不能坐覺場,證無上正覺。
亦如燒種子者,如被燒種子,雖置地中,水澆日暖,終不能生。如是聲聞燒煩惱種子已,於三界中亦無生義。以如是等經故,當知聲聞得無為法已,不生菩提之心。
二、又《能顯中邊慧日論》第四說: 又《菩提資糧論》云,如無糠米,種必不生,聲聞之人亦復如是,定不作佛。
言《法華經》中說聲聞舍利弗等得作佛者,是佛菩薩之所化作。
梁《攝大乘論》亦云:「於《法華》、《大集》中,有諸菩薩名同舍利弗等,此菩薩得此意,佛為授記,故說一乘。復次,佛化作舍利弗等聲聞,為其受記等。」
《法華經論》云:「二種聲聞,如來與授記,謂應化聲聞、退已還發菩提心者。決定、增上慢二種聲聞,根未熟故,如來不與授記。菩薩與授記者,方便令發菩提心故。」
不定說言令發趣向心,但決定者發信大心,成不愚法,亦得云發心,前言為利益二種人故。
若亦作佛,只是不定,何名定性?麟角喻獨覺,必是定性,不得見佛。
故《華嚴經》說:「菩薩將下,先以右手放光,名嚴淨世界。獨覺之人遇斯光者,即入涅槃;不覺之者,以其神力,移置他方。」由此故知,麟角獨覺必是定性,定不趣大。
部行之中,有定、不定,不定者回,定者不回。
由此善順《涅槃經》說:「若云須陀洹人等皆得佛道,或言皆不得,云不解我意。」
故知定性不作佛,不定性作佛。
《瑜伽》等皆說不定回心向大,不說皆得皆不得故,故《瑜伽》八十云:「何因緣故,一切阿羅漢不皆回向無上菩提?答:由彼種性有差別故等。」
《大莊嚴論》云:「由界差別者,眾生有種種界無量差別,如《多界修多羅》說。
由界差別故,應知三乘種性有差別。」
乃至云:「若無性差別,則亦無果差別等。」
又《善戒經》、《地持論》、《瑜伽論》釋十因中,解定異因,有性及三乘性皆悉定異。
以上即知定性聲聞不成正覺,並非僅唯識所說,於大乘佛教中觀 龍樹菩薩亦如是說。
關於源信,《日韓佛教史略》: 源信隱於橫川兜率谷之惠心院,專以著述為己任。著有《一乘要決》三卷、《大乘對俱舍抄》十四卷、《妙行心要集》六卷、《往生要集》六卷等,共有七十餘部百五十卷。寬仁元年入寂,世壽七十六歲。以其學風所被,弟子們即形成一種門風,自此以下,出一學派,仰源信為創祖而稱惠心流。
自護護他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過去世時有緣幢伎師,肩上竪幢,語弟子言:『汝等於幢上下向護我,我亦護汝,迭相護持,遊行嬉戲,多得財利。』時,伎弟子語伎師言:『不如所言,但當各各自愛護,遊行嬉戲,多得財利,身得無為安隱而下。』伎師答言:『如汝所言,各自愛護,然其此義亦如我說,己自護時即是護他,他自護時亦是護己;心自親近,修習隨護作證,是名自護護他。云何護他自護,不恐怖他、不違他、不害他,慈心哀彼,是名護他自護。』是故,比丘!當如是學。自護者修四念處,護他者亦修四念處。」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四:「云何名為依止所有增上戒學起諸邪行?謂如有一,於初學中有所毀犯,或觀於自,或觀於他,無有羞恥。既自安住無羞恥已,便於一切惡不善法不自防護。既於彼法不自護已,於佛法僧不起恭敬,於諸所學教授教誡都無敬忌。由是因緣,若於此事,他正諫舉,便於彼言不能忍受,自亦於彼默不與語。」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八:「復次,嗢拕南曰: 邪師住雪山,勸勉繫屬淨, 漸次戒圓滿,穗成就為後。
有諸外道,於弟子眾自立為師,專求利養,專求恭敬,專求自利。遇緣和合,有族姓子投其出家,因而謂曰:「汝之與我,先無一切資身眾具可共受用,汝應為我往詣他處,褒讚我德,掩藏我失,我亦為汝行如是事。我等二人迭相依護,當於諸王,若與王等,乃至一切大商主邊,多獲利養及以恭敬。」若作是言,諸外道師名專自利。然其弟子便發抗言:「勿為此見,如是護者,未名自護,往惡趣失。若防此失,乃名自護。是故汝應如前自護,我亦當自別為餘護。我既不能護汝,汝亦不須護我。」於此義中,當知弟子是如理語者,是聰慧者,重當來故;應知其師是非理語者,是愚癡者,重現在故。
復有雜染觸惱於他,由雜染故,不能自護;因此惱他,不名護他。此中,如前由親近等,斷諸煩惱,名當自護。從此已後,由斷為因,不惱他等,名當護他。應知此中,無瞋無害,是無惱義。無緣而起利、樂二心,無緣而起慈、悲二心,當知如此是哀愍義。由哀愍故,不惱於他。是故當知一切哀愍,與彼相違。
復次,應知雪山喻佛善說法毗柰耶。此中,略有三分可得:一、無學地;二、有學地;三、異生地。猨猴喻彼非理作意諸相應心,獵人喻魔,於無學地俱不能行。於有學地乃至不還,唯有非理作意相應猨猴喻心獨一能往,非獵人喻魔所能行。於異生地,二俱能行。又諸愚夫要觀餘境,能出餘境,追求餘境,餘境所縛,是故於境不得解脫。
復次,由於正法聽聞受持、觀察義理、法隨法行,如其次第,應知勸化安立四義。復有三法,尚能斷除一切勝妙婬欲貪纏,況乎鄙劣諸欲貪纏。何等為三?一、精進力;二、不放逸力;三、對治力。由精進力,其已生者,令不堅住;由餘二力,其未生者,令不得生。如是行者,勤修正行,為欲斷除已生惡故,及未生者令不生故。
復次,於四念住殷重修習,如〈聲聞地〉應知其相。繫屬魔者,謂在欲界,此不還果即能超度;繫屬死者,謂從欲界乃至有頂,此阿羅漢乃能超度。言不清淨諸有情者,謂諸異生;言清淨者,謂諸有學;言鮮白者,謂諸無學。復有三種證淨,未清淨者,能令清淨;已清淨者,能令鮮白。當知此中,上諸有學說名清淨,下諸有學名不清淨,彼由修道未清淨故。餘如前說。
復次,修四念住,應知略有五種漸次:一、信增上力,清淨出家;二、戒律儀;三、根律儀;四、樂遠離;五、蓋清淨。諸在家者雖復數數修諸念住,獲得淨信,諸蓋清淨,然闕學處,當知所修不得圓滿。
復次,由三因緣,具戒苾芻當知禁戒淨命圓滿。云何為三?一、所行圓滿;二、攝取圓滿;三、受用圓滿。所行圓滿者,謂從買賣乃至害縛、斷截、撾打、揣摩等事,皆悉遠離。攝取圓滿者,謂於攝取象馬等事,乃至攝取生穀等事,皆悉遠離。受用圓滿者,謂衣僅蔽身,食纔充腹,便生喜足,於餘長物非時食等,皆悉遠離。
復次,身等四法,如四大路,於彼所生非理作意,如邪祈願稻穀麥穗;於彼所生如理作意,如正祈願稻穀麥穗。當知欲界是不定地,猶如其皮;色、無色界俱是定地,猶如其肉;無明如血。於三界中,由三種漏,有淋漏義。
復次,如先所說所有貪等種種無量惡不善法,由二因緣,若成就者,不能修習四種念住,非是一切汎成就者。云何為二?一、有貪等纏現前故;二、於此纏不見過故。纏現在前,雜染心故,不能修習。雖暫遠離,性染著故,非無戀故,於能隨順貪等諸法,其心散動,常逐漂淪,種種尋思恒隨擾亂,是故不能修習念住。若不爾者,諸有其性不深染著,皆應不能修習念住。若如是者,無容有能修四念住。」
不守根門
「比丘當知,愚癡猨猴捨自境界父母居處,遊他境界,致斯苦惱。如是,比丘!愚癡凡夫依聚落住,晨朝著衣持鉢,入村乞食,不善護身,不守根門,眼見色已,則生染著;耳聲、鼻香、舌味、身觸,皆生染著。愚癡比丘內根外境被五縛已,隨魔所欲。是故,比丘!當如是學,於自所行處父母境界依止而住,莫隨他處他境界行。云何比丘自所行處父母境界?謂四念處——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一:「惛沉者,謂或因毀壞淨尸羅等隨一善行,不守根門,食不知量,不勤精進減省睡眠,不正知住而有所作,於所修斷不勤加行,隨順生起一切煩惱,身心惛昧,無堪任性。睡眠者,謂心極昧略。又順生煩惱,壞斷加行,是惛沉性;心極昧略,是睡眠性。是故此二,合說一蓋。又惛昧無堪任性,名惛沉;惛昧心極略性,名睡眠。由此惛沉生諸煩惱、隨煩惱時,無餘近緣如睡眠者。諸餘煩惱及隨煩惱,或應可生,或應不生,若生惛昧,睡眠必定皆起。」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一:「何等沉相?謂不守根門,食不知量,初夜、後夜不常覺寤勤修觀行,不正知住,是癡行性,耽著睡眠,無巧便慧,惡作俱行欲、勤、心、觀,不曾修習正奢摩他,於奢摩他未為純善,一向思惟奢摩他相,其心惛闇,於勝境界不樂攀緣。
何等掉相?謂不守根門等四,如前廣說,是貪行性,樂不寂靜,無厭離心,無巧便慧,太舉俱行,如前欲等,不曾修舉,於舉未善,唯一向修,由於種種隨順掉法親里尋等,動亂其心。
何等亂相?謂不守根門等四,如前應知,是鈍根性,多求多務,多諸事業,尋思行性,無巧便慧,無厭離心,不修遠離,於勝境界不樂攀緣,親近憒鬧,方便間缺,不審了知亂不亂相。
何等著相?謂不守根門等四,如前應知,是鈍根性,是愛行性,多煩惱性,不如理思,不見過患,又於增上無出離見。
對治如是應遠離相,隨其所應,當知即是應修習相。」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一:「云何邪方便相?謂所思惟染汙品因緣相相,即是思惟如是如是不守根門住故,乃至不正知住故,如是如是心被染相。」
《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二:「云何忘念?謂於久遠所作所說,不能隨念,不令隨憶,不守根門,不正知住。」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五:「「不守根門等四」者,謂如前說「一、不守根門;二、食不知量;三、初夜、後夜不常寤悟勤修觀行;四、不正知住」,下〈聲聞地〉廣說。沈、掉、亂相,如名即彼;著相,體是無明為性,或是愛性,或見、疑等一切煩惱性。
三十二相中有二:初別明三十二相,後與四相相即。
「云何所依相?謂分別體相」,謂見分、相分如次配之。「云何心起相」等者,此有二相:一、一切心起相,即次前說作意是一相,一切心生由作意故;二、第八心起相,謂十二支中,心緣於行,亦緣名色生故。「云何自相相?謂自類自相」者,謂五蘊類各別。自相者,謂一一蘊,眼等自相別故。
「此中已出離於斷,不修方便者,觀有貪等」者,諸出家者,名已出離,此有二類:一類不修涅槃方便者,觀有貪無貪、有瞋無瞋、有癡無癡等;一類修涅槃方便者,觀略心廣心、下心舉心,乃至善解脫心、不善解脫心:是不染汙相。前三對觀,非必順出世故,後七對順出世故。或順定,名修方便;不順定,不修方便,非必出世。又釋:不修方便者,謂無學人已得出離,更不修方便故,但觀有貪等三對心。若修方便者,謂有學人觀略、下等七對心,順無學出離故。」
正智正念
「云何名比丘正智?若比丘去來威儀常隨正智,迴顧視瞻,屈伸俯仰,執持衣鉢,行住坐臥,眠覺語默,皆隨正智住,是正智。
「云何正念?若比丘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受、心、法法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是名比丘正念。是故汝等勤攝其心,正智正念,今菴羅女來,是故誡汝。」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一本:「自識所變,則是第二、攝境從心。并言佛說,乃是第四、性用別論。聞者似法,說者真教,俱淨法界平等所流,約本為言,此教亦以真如為體,此即第一、攝相歸性。能說能聽所有名等,聲上屈曲,離聲無體,故假從實,體即是聲,此即第三、攝假隨實。《對法論》云︰「成所引聲,謂諸聖說。」雖出四體,所望不同,以理而言,不相違背。
今此論體,若從所聞有漏心變,或從能說有漏文義,唯屬依他,相、名等攝。無漏心變,或無漏說,正智所攝,通圓成實,無漏有為通二性故。此所詮體,謂唯識境、正行及果。若能詮體,即聲、名等。經體雖二,今取能詮聲、名、句等,正教體故。」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十九:「「十無學法,五蘊攝」者,戒蘊攝語、業、命,定蘊攝念、定,慧蘊攝正見、思惟、精進,加餘二為十。此中景云:正見智差別者,以空觀為正見,緣有名正智。「解脫」者,取勝計數為體。若依《攝論》第九勝相結文,云已明解脫,似說無為解脫。依《攝論》明五分法身,未有而有,則是有為。基云:解脫即勝解數;正見謂緣事慧,解脫知見謂緣無為慧。」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五:「《成唯識》說:「疏所緣緣,能緣或有,離外所託,亦得生故。第八、第六,此諸心品所杖本質,或有或無,疏所緣緣,有無不定。」若依此義,極略、極迥、遍計起色析緣諸色,因名教者,本質如前;依自尋思,計諸我法空華兔角,過去未來劫盡常微,不因他教,皆無本質。
又定果色有變有化,有緣他起,有定力生。若變、緣他,定有本質,其化、定力及自在位不假他生,故此本質有無不定。雖說行相通見及影,誰復許彼遍一切心?正智緣如,行緣一故。若緣如智亦有影像,誰能照彼,知有真如?即本、後智亦應無別。
又諸菩薩雖入滅定,尚起威儀,遊諸淨土,此由定前意樂擊發本識相分,現諸威儀,後雖滅心,威儀不滅,由第八識持緣彼故。此位威儀,依何本質?不爾,八地已上菩薩入滅定位,無前意識擊起威儀,即應不成;念念入定,亦非不起,現諸威儀。如是便違處處經典。
繫念油鉢
佛告比丘:「若有世間美色,世間美色者,在於一處,作種種歌舞伎樂戲笑,復有大眾雲集一處,若有士夫不愚不癡,樂樂背苦,貪生畏死,有人語言:『士夫,汝當持滿油鉢,於世間美色者所及大眾中過,使一能殺人者,拔刀隨汝,若失一渧油者,輒當斬汝命。』云何?比丘!彼持油鉢士夫能不念油鉢,不念殺人者,觀彼伎女及大眾不?」
比丘白佛:「不也,世尊!所以者何?世尊!彼士夫自見其後有拔刀者,常作是念:『我若落油一渧,彼拔刀者當截我頭。』唯一其心,繫念油鉢,於世間美色及大眾中徐步而過,不敢顧眄。」
「如是,比丘!若有沙門、婆羅門正身自重,一其心念,不顧聲色,善攝一切心法,住身念處者,則是我弟子,隨我教者。云何為比丘正身自重,一其心念,不顧聲色,攝持一切心法,住身念處。如是,比丘!身身觀念,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受、心、法法觀念住亦復如是。是名比丘正身自重,一其心念,不顧聲色,善攝心法,住四念處。」
《瑜伽師地論》卷第三十二:「賢首當知!如是所緣甚為微細,難可通達,汝應發起猛利樂欲,為求通達,發勤精進。世尊依此所緣境相,密意說言:『汝等苾芻,當知眾善。言眾善者,謂於大眾共集會中盛壯美色。即此眾善最殊勝者,謂於多眾大集會中歌舞倡伎。假使有一智慧丈夫,從外而來,告一人曰:咄哉男子!汝於今者可持如是平滿鉢油,勿令灩溢,經歷如是大眾中過,當避其間所有眾善及諸最勝歌舞倡伎、大等生等。今有魁膾露拔利劍,隨逐汝行,若汝鉢油一滴墮地,此之魁膾即以利劍當斬汝首,斷汝命根。
「『苾芻!汝等於意云何?是持鉢人頗不作意專心油鉢、拔劍魁膾、不平地等,而能作意觀視眾善及諸最勝歌舞倡伎、大等生耶?』
「『不也,世尊!何以故?是持鉢人既見魁膾露拔利劍,隨逐而行,極大怖畏,專作是念:我所持鉢油既彌滿,經是眾中極難將度,脫有一滴當墮地者,定為如是拔劍魁膾當斬我首,斷我命根。是人爾時於彼眾善及諸最勝歌舞倡伎、大等生等,都不作意,思念觀視,唯於油鉢專心作意,而正護持。』
「『如是,苾芻!我諸弟子恭敬殷重,專心憶念修四念住,當知亦爾。言眾善者,喻能隨順貪欲纏等隨煩惱法;於中最勝歌舞倡伎,喻能隨順尋思戲論躁擾處法;大等生等,喻色相等十種相法;智慧丈夫,喻瑜伽師;平滿油鉢,喻奢摩他所安住心,能令身心輕安潤澤,是奢摩他義;露拔利劍隨行魁膾,喻先所取諸相、尋思、隨煩惱中諸過患相;專心將護,不令鉢油一滴墮地,喻能審諦周遍了知亂不亂相之所攝受奢摩他道,由是能令諸心相續,諸心流注,由精進力無間策發,前後一味,無相無分別,寂靜而轉,不起一心復緣諸相,或緣尋思及隨煩惱。』」
是瑜伽師復應如是慇懃教誨於奢摩他初修業者,告言:「賢首!汝若如是精勤修習奢摩他道,如是方便攝受正念、正知俱行有喜樂心,乃名善修奢摩他道。若復串習諸過失故,不能於中深心喜樂,極大艱辛,勵力策發,方現前者,還應速疾出無分別所緣境相,於有分別所緣境相繫念在前,如先所取諸不淨相。汝今復應作意思惟,先應用彼唯隨相行毗鉢舍那,或觀青瘀,或觀膿爛,廣說乃至觀骨觀鎖,或觀骨鎖。
「汝於如是初修觀時,於一青瘀,廣說乃至於一骨鎖,當起勝解。若於其中已串修習,觀道明淨,於所緣相明了勝解相續轉時,復應於二於三,於四於五,於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或百青瘀,或千青瘀,乃至一切諸方諸維所有青瘀,起無量行,遍一切處無間勝解,於中乃至無有容受一杖端處。如於青瘀,如是乃至骨鎖亦爾。
「汝依如是勝解作意,應當趣入真實作意。於趣入時,應作是念:『如我今者勝解所作無量青瘀,廣說乃至無量骨鎖,真實青瘀乃至骨鎖,其量過此不可數知。所以者何?從前際來,於彼彼有彼彼趣中輪迴生死,我所曾經命終夭沒所棄尸骸所起青瘀,廣說乃至所起骨鎖,無量無邊。如是所起,推其前際不可知故,假使有能攝聚如是所棄尸骸,令不壞爛,一切大地亦不容受。於一劫中所棄尸骸乃至骨鎖,假使有能斂在一處,其聚量等廣大脅山。如從前際,後際亦爾,乃至未能作苦邊際。』如是汝依勝解作意,應當趣入真實作意。
「又非修習如是青瘀乃至骨鎖毗鉢舍那應頓觀察。纔應於一尸骸青瘀起勝解已,尋復令心於內寂靜,乃至於此所緣境相喜樂明淨,無諸擾惱,不強勵力。齊爾所時,應於如是尸骸青瘀發起勝解。若纔於此,乃至勵力方現在前,爾時於內應修寂靜。如於青瘀,乃至骨鎖當知亦爾。由此道理,乃至無量,當知亦爾。如是令心內寂靜已,復應發起寂靜勝解,謂從最後無量青瘀,乃至最後無量骨鎖,內略其心,方便除遣,安置眾相不顯現中,不全棄捨有分別相,亦不分別,唯即於此所緣境界安住其心,無相無分別,寂靜而轉。」
彼瑜伽師復應教授,告言:「賢首!汝先所取諸光明相,於奢摩他品加行中,及於毗鉢舍那品加行中,皆應作意,如理思惟。若汝能以光明俱心、照了俱心、明淨俱心、無闇俱心修奢摩他、毗鉢舍那,如是乃為於奢摩他、毗鉢舍那道修光明想。若有最初於所緣境多不分明,數習勝解,其相闇昧,由是因緣,後所修習所有勝解亦不分明,雖多串習,而相闇昧;若有最初於所緣境多分分明,數習勝解,其相明了,由是因緣,後所修習轉復分明,雖少串習,而相明了。
「如是汝由善取如是厭離相故,善取如是欣樂相故,善取如是奢摩他相故,善取如是毗鉢舍那相故,善取如是光明相故,於時時中,內以寂靜,於時時中,由隨相行毗鉢舍那思擇諸法。即於不淨正修加行增上力故,於諸念住漸次趣入。將趣入時,汝應先於內身所有三十六物,始從髮毛,乃至小便,善取其相。汝應於是自內身中諸不淨物,先當發起不淨勝解;數數發起此勝解已,復令其心於內寂靜。如是名為於內身中修循身觀,依自身內而發起故。
「次應於外諸不淨物,善取其相。汝當發起青瘀勝解,廣說乃至骨鎖勝解,或狹小勝解,或廣大勝解,或無量勝解;數數發起此勝解已,復令其心於內寂靜。如是名為於外身中修循身觀,依他外身,而發起故。
「後復應於自身內外諸不淨物,善取其相,令心明了。又於他身內外不淨,善取其相,令心明了。於自所愛,汝當發起如是勝解。復於死已,出送塚間;至塚間已,棄之在地;棄在地已,至青瘀位,至膿爛位,廣說乃至至骨鎖位,發起勝解。數數發起此勝解已,復令其心於內寂靜。如是名為於內外身修循身觀,依自他身,若內若外,而發起故。
「汝復應於四無色蘊,由聞思增上力分別取相,於其三分發起勝解:一、於奢摩他品;二、於無散亂品;三、於毗鉢舍那品。於奢摩他品者,謂若汝心於內略時,起無相、無分別、寂靜想行,及無作用、無思慕無躁動、離諸燒惱寂滅樂想行,於所緣境無亂受等四無色蘊,剎那剎那,展轉別異,唯是新新而非故故,相續流轉。汝應於此如理思惟,發起勝解。如是名為於內受、心、法修循受、心、法觀。
「於無散亂品者,謂汝於先取諸境界,緣諸境界,墮不定地過去盡滅,及今失念心亂所生諸相、尋思、隨煩惱境增上受等四無色蘊,汝應於此如理作意:如是諸法,其性皆是誑幻所作,暫時而有,率爾現前,多諸過患,其性無常,不可保信。汝應如是發起勝解。如是名為於外受、心、法修循受、心、法觀。
「於毗鉢舍那品者,謂汝善取毗鉢舍那相已,住有相、有分別作意,於有分別、有相所緣增上內所生受等四無色蘊如理作意,思惟此法剎那剎那,展轉別異,唯是新新而非故故,相續流轉,如前所說,發起勝解。如是名為於內外受、心、法修循受、心、法觀。如是汝由依不淨觀正修加行增上力故,於四念住當得趣入。
「又汝應於念住加行,時時修習勝奢摩他、毗鉢舍那。汝於如是四念住中安住正念,隨依彼彼村邑聚落邊際而住;於心隨順、趣向、臨入所緣境界,汝應捨此所緣境相,入彼村邑聚落乞食;應當善避惡象、惡馬、惡牛、惡狗、惡蛇、惡獸、坑澗、濠塹、株杌、毒刺、泥水、糞穢,及應遠離諸惡威儀、穢坐臥具:汝應如是善護己身。若於如是諸境界相不應策發諸根,汝應於彼不作功用,善守諸根;若於如是諸境界相應當策發諸根,汝應於彼正作功用,善住正念,令諸煩惱不起現行。汝應如是善護己身,善守諸根,善住正念,於彼作意,善知其量,受用飲食。
「又汝應與在家、出家說應量語,說應理語,說應時語,說正直語,說寂靜語,一切世間非法言論,皆當遠離。雖復宣說如法言論,不應諍競。何以故?若諸士夫補特伽羅住諍競語,互相難詰,其心便住多戲論中;多戲論故,其心掉舉;心掉舉故,心不寂靜;不寂靜故,便令其心遠三摩地。如是行已,汝應速疾不捨所緣,結跏趺坐,於奢摩他、毗鉢舍那,如所取相,由恒常作及畢竟作,修瑜伽行。猶如世間鑽火方便,起無間加行及殷重加行,汝應如是恒常修作,畢竟修作。
「又汝應起如是願心:假使一切贍部洲人,盡贍部洲曾經壽量,今皆總集在我一身,我亦盡此無量壽命,決定於斷瑜伽作意勝奢摩他、毗鉢舍那精勤修習,時無暫捨。由正了知如是所修瑜伽加行有大勝果、大勝利故。何況如是少分壽量,少時存活,雖極遠去不過百年,委悉算計,但須臾頃。如是汝應隨所教誨,恒常修作,畢竟修作。若為此義,受習於斷,汝於此義,必當獲得。汝當最初證得下劣身心輕安心一境性,後當證得世出世間廣大圓滿。」
初修業者始修業時,善達瑜伽諸瑜伽師,依不淨觀如是教誨,名正教誨;如是修行,名正修行。如說貪行是不淨觀之所調伏,如是瞋行是慈愍觀之所調伏,乃至最後尋思行是阿那波那念之所調伏,如其所應,皆當了知。其中差別餘趣入門,我當顯示。
依慈愍觀初修業者,於外親品、怨品及中庸品善取相已,處如法坐,由利益安樂增上意樂俱行定地作意,先於一親、一怨、一中庸所發起勝解。於此三品,由平等利益安樂增上意樂俱行作意,欲與其樂,如是念言:「願彼求樂諸有情類皆當得樂,謂或無罪欲樂,或無罪有喜樂,或無罪無喜樂。」次後或於二親,或於三親,或於四親,或於五親、十親、二十、三十,如前乃至遍諸方維,其中親品充滿無間,發起勝解,於中乃至無有容受一杖端處。如於親品,如是於怨及中庸品當知亦爾。
又彼不捨慈愍加行,即由修習如是慈愍,於諸念住能正趣入。云何趣入?謂趣入時,應當發起如是勝解:如彼於我,謂親謂怨,謂中庸品,我既欲樂,厭背其苦。如是名為於其內身修循身觀。餘亦於彼,謂親謂怨,謂中庸品。如我,彼亦欲樂背苦。如是名為於其外身修循身觀。如我既爾,彼諸有情亦復如是。如我自欲求得勝樂,彼諸有情亦復如是。彼諸有情與己平等,與己相似,我當與彼利益安樂。如是名為於內外身修循身觀。此四念住總緣諸蘊為境界故,當知說名壞緣念住。若修行者但取色相,謂取顯相、形相、表相,於親品、怨品及中庸品而起勝解,由此建立唯身念住。
彼復依止勝解作意,能正趣入真實作意,謂趣入時,起是勝解:我於乃至無量有情發起勝解,利益安樂增上意樂。如是我從先際已來,所有親品、怨品及中庸品落謝過去諸有情類,其數無量,甚過今者勝解所作。如是過去諸有情類為我親已,復為我怨;為我怨已,復為我親;為怨、親已,復為中庸;為中庸已,復為怨、親。由是義門,一切有情平等平等,無有少分親性、怨性及中庸性,而非真實。由是因緣,遍於三品起平等心,平等應與利益安樂。如從先際,如是後際於生死中當復流轉,應知亦爾。
又我於彼先際已來諸有情類,未曾發起慈愍之心,彼皆過去,今起慈愍復有何益?但為除遣自心垢穢,令得清淨。故起念言:「當令過去諸有情類皆得安樂,諸未來世非曾有者,亦皆令彼當得安樂。」如是趣入真實作意慈愍住中,諸福滋潤,諸善滋潤。望前所修勝解作意慈愍住中所獲福聚,彼於百分不及此一,彼於千分不及此一,彼於數分、算分、計分、鄔波尼煞曇分不及此一。餘如前說。
又於緣性緣起觀中,初修業者由聞思慧增上力故,分別取相。謂諸有情,由有種種無智愚癡,現見無常,妄計為常;現見不淨,妄計為淨;現見其苦,妄計為樂;現見無我,妄計為我。彼諸有情有如是等種種顛倒,顛倒為因,於現法受及後所生諸自體中發起貪愛;由貪愛故,造作種種,生根本業;此煩惱業為因緣故,感得當來純大苦蘊。
彼既善取如是相已,復於其內發起勝解,謂我今此純大苦蘊,亦如是生。又我自體無邊無際,從先際來初不可知,亦如是生。彼諸有情去、來、現在一切自體,苦蘊所攝,亦皆如是已生、當生。如是緣性緣起正觀,一切皆是真實作意,更無所餘勝解作意。若於自身現在諸蘊緣性緣生作意思惟,是名於內身、受、心、法住彼循觀。若於他身現在諸蘊緣性緣生作意思惟,是名於外身、受、心、法住彼循觀。若於自他過去、未來所有諸蘊緣性緣生作意思惟,名於內外身、受、心、法住彼循觀。餘如前說。
又於界差別觀初修業者,先取其外所有堅相,所謂大地、山林、草木、塼石、瓦礫、末尼、真珠、琉璃、蠡貝、珊瑚、玉等。取彼相已,復於內堅而起勝解。次取其外諸大水相,所謂江河、眾流、陂湖、池沼、井等。取彼相已,復於內濕而起勝解。次取其外諸大火相,所謂熱時烈日炎熾,焚燒山澤,災火蔓莚,窯室等中所有諸火。取彼相已,復於內煖而起勝解。次取其外諸大風相,所謂東、西、南、北等風,乃至風輪。取彼相已,復於內風而起勝解。次取其外諸大空相,所謂諸方無障無礙,諸聚色中孔隙、窟穴有所容受。善取如是空界相已,於內空界而起勝解。後由聞思增上力故,起細分別,取識界相,所謂內眼處不壞,外色處現前,若無能生作意正起,所生眼識亦不得生;與是相違,眼識得生。如是乃至意、法、意識,當知亦爾。取是相已,次起勝解,了知如是四大身中,有一切識諸種子、界、種性、自性。
又於如是四大種中,先起支節麤大勝解,後起分析種種細分微細勝解。如是漸次分析,乃至向遊塵量,如是漸漸乃至極微,而起勝解。一一支分尚起無量最極微塵積集勝解,何況身中一切支分。如是名為界差別觀中分析諸色界差別邊際微細勝解。次於空界,先當發起所有麤大空界勝解,所謂眼、耳、鼻、喉筒等種種竅穴,由是吞咽,於是吞咽。既吞咽已,由是下分,不淨流出。次後漸漸發起種種微細勝解,乃至身中一切微細諸毛孔穴皆悉了知。後於識界,漸漸發起所依、所緣及以作意三世時分品類差別無量勝解。即於識界起勝解時,由諸所依、所緣勝解分析識界。亦於十種所造諸色而起勝解。如諸大種微細分析,此亦如是。若於自身各別諸界而起勝解,是名於內諸念住中住彼循觀。若於其餘非有情數所有諸界而起勝解,是名於外住彼循觀。若於其餘諸有情數所有諸界而起勝解,名於內外住彼循觀。
復有異門,謂於己身而起勝解。臨捨命時,如前廣說,至青瘀位,或復膿爛,即於膿爛發起種種流出勝解。漸漸膿流,展轉增廣,乃至大海大地邊際,膿悉充滿。發起如是膿勝解已,次復發起火燒勝解,謂此身分無量無邊品類差別,為大火聚無量無邊品類燒燼。火既滅已,復起餘骨餘灰勝解。復起無量無邊勝解,碎此骨灰,以為細末。復起無量大風勝解,飄散此末,遍諸方維。既飄散已,不復觀見所飄灰骨及能飄風,唯觀有餘眇茫空界。
如是由其勝解作意,依於內外不淨加行,入界差別,於其身相住循身觀,從是趣入真實作意,謂由如是勝解作意,於內外身住循身觀。由勝解力,我此所作無量無邊水界、火界、地界、風界虛空界相,我從無始生死流轉所經諸界,無量無邊,甚過於此。謂由父母、兄弟姊妹、眷屬喪亡,及由親友財寶祿位離散失壞,悲泣雨淚。又飲母乳。又由作賊,擁逼劫掠,穿牆解結,由是因緣,遭無量度截手刖足,斬頭劓鼻,種種解割身諸支節。由是因緣,血流無量。如是所有淚、乳、血攝水界水聚,四大海水皆悉盈滿,於百分中不及其一。廣說如前。
又於諸有諸趣死生,經無量火焚燒尸骸,如是火聚亦無比況。又經無量棄捨骸骨,狼籍在地,亦無比況。又經無量風界生滅,分析尸骸,亦無比況。又經無量諸尸骸中,眼等竅穴。又經無量諸識流轉,後後尸骸,新新發起,乃至今者最後尸骸,諸識流轉。如是安立後際諸趣期限無定,如是乃至無量識界。
又於阿那波那念正加行中,初修業者先於舍宅前後窗門,或打鐵師,或鍛金銀師吹筒㰆袋,或外風聚入出往來,善取相已,由緣於內入出息念,於入出息而起勝解。彼復先於微細息風,經心胸處麤穴往來而起勝解,然後漸漸於眾多風而起勝解,所謂乃至一切毛孔風皆隨入而起勝解。如是所有一切身分,風聚所隨,風聚所攝,風聚藏隱,無量風聚於中積集,如妒羅綿或疊絮等諸輕飄物,於是諸相而起勝解。
彼若於內入息、出息流轉不絕作意思惟,爾時名為於其內身住循身觀。若復於他死尸骸中青瘀等位入息、出息流轉斷絕作意思惟,爾時名為於其外身住循身觀。若復於自臨欲死時而起勝解,或於已死入息、出息無有流轉而起勝解,或於未死入息、出息無有流轉而起勝解,由法爾故,爾時名為於內外身住循身觀。遍於一切正加行中,應修如是上品助伴、上品所攝無倒加行。所餘一切,如前應知。
如是所有初修業者蒙正教誨,修正行時,安住熾然,正知具念,調伏一切世間貪憂。若於如是正加行中,恒常修作,畢竟修作無倒作意,非諠鬧等所能動亂,是名熾然。若於如是正加行中,修奢摩他、毗鉢舍那,審諦了知亂不亂相,如是名為正知具念。若能善取諸厭離相、諸欣樂相,如是乃名調伏一切世間貪憂。由是因緣,宣說彼能安住熾然,乃至調伏世間貪憂。
先發如是正加行時,心一境性、身心輕安微劣而轉,難可覺了;復由修習勝奢摩他、毗鉢舍那,身心澄淨,身心調柔,身心輕安。即前微劣心一境性、身心輕安漸更增長,能引強盛易可覺了心一境性、身心輕安,謂由因力展轉引發方便道理,彼於爾時不久當起強盛易了身心輕安、心一境性。如是乃至有彼前相於其頂上似重而起,非損惱相。即由此相於內起故,能障樂斷諸煩惱品心麤重性皆得除滅,能對治彼心調柔性、心輕安性皆得生起;由此生故,有能隨順起身輕安風大偏增眾多大種來入身中;因此大種入身中故,能障樂斷諸煩惱品身麤重性皆得除遣,能對治彼身調柔性、身輕安性遍滿身中,狀如充溢。彼初起時,令心踊躍,令心悅豫,歡喜俱行,令心喜樂所緣境性於心中現。
從此已後,彼初所起輕安勢力漸漸舒緩,有妙輕安隨身而行,在身中轉。由是因緣,心踊躍性漸次退減,由奢摩他所攝持故,心於所緣寂靜行轉。從是已後,於瑜伽行初修業者,名有作意,始得墮在有作意數。何以故?由此最初獲得色界定地所攝少分微妙正作意故,由是因緣,名有作意。
得此作意初修業者有是相狀,謂已獲得色界所攝少分定心,獲得少分身心輕安、心一境性,有力有能,善修淨惑所緣加行,令心相續,滋潤而轉,為奢摩他之所攝護,能淨諸行。雖行種種可愛境中,猛利貪纏亦不生起;雖少生起,依止少分微劣對治,暫作意時,即能除遣。如可愛境,可憎、可愚、可生憍慢、可尋思境當知亦爾。宴坐靜室,暫持其心,身心輕安,疾疾生起,不極為諸身麤重性之所逼惱,不極數起諸蓋現行,不極現行思慕、不樂、憂慮俱行諸想作意。雖從定起,出外經行,而有少分輕安餘勢隨身心轉。如是等類,當知是名有作意者清淨相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