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出體者,
此三自性,別境慧攝,名三慧故,通現及種。
《顯揚論》十七說:「十八現觀,謂聞所成智、思所成智、修所成智」[1],說是智故。
有說:此三唯是意識或七、八識相應慧性,非五識俱,五識不能緣教理故。
《唯識論》第六說善十一中,五識唯十,自性散動,無輕安故[2]。
說佛身中無五識故,眼等不能聽聞法故,五識中善唯是生得,不明了故。
有義:五識亦有聞修。
《唯識》「有說:五識有輕安,定所引善者,亦有調暢故,成所作智俱,必有輕安故」,定有修慧。
何緣五識雖無分別,由第六識分別引生,有分別惑,聞慧意引,而無聞慧?
雖不別緣,若名若義,名俱之聲,體即是教,耳既緣彼,寧非聞慧?
思慧深緣名所詮義,五識可無;聞麤緣教,五識應有。
聞慧意引,五識善生,因聞所成,聞慧伴類,亦聞慧攝,聞所成故。
若能引意聞加行善,所引五識生得善者,亦應能引第六意識是分別惑,所引五識唯是俱生。
若爾,不應通見道斷,便違聖教。
若親聞聲,方名聞者,意慧應非;若聞聲故,彼所成故,五亦應有。
《瑜伽》第十三〈聞慧地〉說:「於五明處名、句、文身,覺慧為先,聽聞領受,讀誦憶念,名聞所成地。」[3]
彼論意說,覺慧為先者,是生得慧,初闇劣故;後聽聞等,皆是聞慧,能明了故。
故耳識俱明了意識亦是聞慧,不明了者,生得慧攝。
由此聞慧唯取意識相應慧性,所引伴類亦通五識相應慧性。
七識不外緣,八識佛果起,無聞慧故。
思慧唯取意識俱慧,五非助伴,行相淺故;非七識俱,在無漏位,行相深故;佛無思慧,非第八俱。
修慧定通八識俱有。
言彼所成慧,體性如前;但言所成不說慧者,便通四蘊,或五蘊性。
第二、釋名者,
初列後釋。
列者:
一、聞所成慧;
二、思所成慧;
三、修所成慧。
釋名者,
初釋通名,後釋別名。
釋通名者,慧簡擇義,三者是數,帶數釋也。
聞謂能聽,即是耳識能聞於聲,成是生長圓滿之義,慧體如前。
以聞為因,因聞所成之慧,名聞所成慧,依士釋也。
思謂思數,由思籌度,勝慧方生,因相應思所成慧,名思所成慧,鄰近釋也;或因於思所成之慧,依主釋也。
修者證義,明證境故,體即定數,因定相應所成慧,鄰近釋也;或因於定所成之慧,亦依士釋。
若但言聞慧、思慧、修慧,濫持業釋,無鄰近等,言彼所成,便無是失。
第三、所緣者,
《俱舍》二十二:「毗婆沙師說聞所成慧唯緣名境,未能捨文而觀義故。」[4]
《毗婆沙論》四十二說:「聞所成慧於一切時依名了義,念三藏教及師友教有何義耶?隨其所念,皆能解了。」
然成就位實唯緣義,今據初位,說唯緣名。
「思所成慧緣名義境,有時由文引義,有時由義引文,未全捨文而觀義故。
修所成慧唯緣義境,已能捨文,唯觀義故。」
《婆沙》又說:「於一切時不依於名而了義故。」
「譬如有人浮深駛水,曾未學者,不捨所依;曾學未成,或捨或執;曾善學者,不待所依,自力浮渡。
當知三慧,如次亦爾。
有言:若爾,思慧不成。
謂此既通緣名緣義,如次應是聞、修所成。
今詳三相無過別者,諸修行所依,聞至教所生勝慧,名聞所成;依思正理所生勝慧,名思所成;依修等持所生勝慧,名修所成。
說『所成』言,顯三勝慧是聞、思等三因所成,猶如世間於命、牛等,如次說是食、草所成。」[5]
今觀彼意,天親正取聞唯緣教,思唯緣義,修慧亦爾。
然《毗婆沙》諸門分別中唯有一說,此三種慧皆緣名義,與此相違。
今依大乘,聞慧通緣若名若義。
《瑜伽》十三說:「云何聞所成地?謂若略說,於五明處名、句、文身無量差別,覺慧為先,聽聞領受,讀誦憶念,又於依止名身、句身、文身義中無倒解了,如是名為聞所成地。」[6]
此中,初文說緣於名,後文緣義。
然彼論第十一說:「緣法作意者,謂聞所成慧相應作意。」[7]
不說緣義者,緣教多故,未能捨文而觀義故。
以教為先而方取義,唯說緣法,理實通緣。
思所成慧,
有義:唯緣於義。
《瑜伽》第十六說:「思慧自性,凡所思惟,唯依於義,不依於文。」
雖彼亦說思擇諸法,思素怛纜及伽他義,非彼文故。
《瑜伽》第十一又說:「緣義作意者,謂思所成慧故」,即彼復說「修所成慧相應作意」,亦唯緣義,不緣於文。
十地等中,諸後得智有緣教者,彼是聞慧,亦非修慧。
《十地論》說:「八地已上,於一切法能堪、能思、能持。」
如次即是聞、思、修慧。
八地已去,定心相續,外緣教法,既說為聞,故知思、修但緣於義,籌慮、證解,二義有別。
在佛身中說無聞、思,唯有修慧通緣名義。
若聞他教非修慧者,其性是何?故知修慧通緣名義,然皆證解。
如實義者,
《瑜伽》七十七、《解深密經》第三卷[8]中,慈氏菩薩白言:「世尊!若聞所成、思所成慧、修所成慧皆緣義者,有何差別?」
「善男子!聞所成慧依止於文,但如其說,未善意趣,未現在前,隨順解脫,未能領受成解脫義;思所成慧亦依於文,不唯如說,亦善意趣,未現在前,隨順解脫,未能領受成解脫義;若諸菩薩修所成慧,亦依於文,亦不依文,亦如其說,亦不如說,能善意趣,所知事同分三摩地所行影像現前,極順解脫,已能領受成解脫義。
是名三種知義差別。」
彼說三慧皆緣名義,初依聽聞,以文為先而觀義者,名為聞慧;
次依思慮,以義為先而觀文者,名為思慧;
次依於修,俱於文義證解明了,名為修慧。
此在因位,八地以上一體義分,七地已前各有別體;在佛位中,無未曾得,都無聞、思,唯有修慧。
然諸聖教隨彼所宜相增,別說緣名義異,理實如是。
第四、廢立者,
《十地論》第一[9]說:「如渴思冷水,如飢思美食,如病思良醫,如眾蜂依蜜。
我等亦如是,願聞甘露法。
此喻四義:
一、受持;
二、助力;
三、遠離;
四、安樂行。
此義云何?
如水不嚼,隨得而飲,如是聞慧初聞即受,隨聞受持。
如食咀嚼,身力助成,如是思慧嚼所聞法,智力助成。
如服良藥,藥行除病,如是具聞、思慧,隨順正義,如法修行,遠離一切煩惱習患。
如蜜眾蜂所依,樂行住處,如是聞、思、修慧果,聖所依處,現法愛味受樂行故。」
三慧既為聖果因本,說前三喻,由此三慧,不減不增;蜂依於蜜,喻聖果故。
又修聖因,有四勝行:
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思惟,如教修行。
初一福行,後三慧行。
今說慧行,不減不增。
又所軌範[10]略有二門:
一、善人;
二、勝法。
法有二:
一、教;
二、理。
通說三乘習行勝法略有二位:
一、散;
二、定。
依習勝法,初教後理。
聞初緣教勝,思後緣理勝,故分二種。
修慧雖有世出世間,證解不殊,合為一慧。
又生死因[11]略有二種:
一、惑;
二、業。
多起重者,唯癡與疑。
由癡迷境,不了真妄;由疑因果,不肯造修。
以此二門,便興惡業。
為除癡故,令初聽聞;為斷疑故,次思妙理;息惡業故,後說修慧。
生死因滅,苦果隨無,出世道修,便成覺寂。
又有三隨惑[12]數數現行:
一、不正知;
二、妄念;
三、散亂。
雖別行相,各有能除,正能斷者,體唯慧性,故說三慧如次伏斷。
又出世因略有二種:
一、福;
二、智。
慧為智相,勝獨得名;餘為福相,劣故合說。
於智之中,略有三品,謂下、中、上。
初修、次修、後修異故,由此三品,分慧成三。
又慧起時,由三種力:
一、緣力;
二、因力;
三、俱力。
如次三慧,由三力起,不減不增。
又由三力:
一、他力;
二、自力;
三、俱力。
又由三力:
一、資糧力;
二、自性力;
三、俱力。
又由三力:
一、外力;
二、內力;
三、俱力。
又由三力:
一、多由教力;
二、多由義力;
三、多由定力。
如次三慧,各由彼起,故說三慧,不減不增。
此門即簡不說餘法為其所成,但說因三所起妙慧名彼所成,亦廢立義。
第五、位地有二:
一、三乘凡聖位;
二、三界九地位。
三乘凡聖位者,
雖有三慧,發心未定,名住外凡;發決定心,方內凡位。
若二乘位解脫分中,聞慧在五停心位[13],思慧在二念處位,修慧在煖已後諸位。
此據隨增說三慧位[14],然實凡聖因果位中皆容得起,雖煖等體非是聞慧,位亦通起;唯見道中無聞、思慧,理定觀故。
其大乘者,
《唯識論》說:「唯識相、性資糧位中,聽聞思惟,能深信解;在加行位,能漸伏除所取、能取,引發真見。」[15]
彼文意說,四十心位起聞、思慧,修習唯識,四善根後方起修慧,從多增修,非理實爾。
《華嚴經》中,說十住位初發心住八相成道,能現神通。
又《瑜伽》六十五說毗鉢舍那菩薩若定若生,以無色界心了三界法及無漏法。
此非決擇分位,不生彼故,彼地無故。
故資糧位修慧之行未能理觀,加行位中方能觀理故。
《唯識論》說資糧位於識性、相聽聞思惟,不說修慧。
雖決擇分體唯修慧,位起聞、思,欲界身故。
於見道位,唯有修慧,內觀諦理,非散心故,彼聞、思慧種子得修。
於修道位,七地已前,定、散心間,皆容得起;八地已上,無漏相續,都無散心。
《十地經》說:「八地已上,於一切法能堪、能思、能持。」
彼論解云,如次即是聞、思、修慧。
雖一慧體,一剎那中能取外教而尋於義,名為聞慧;能深籌度,先理後文,名為思慧;於此二中能證明顯,即名修慧。
聖智迅速,於一念慧,義分三故,實無別體。
有說:但是修慧所攝,非是聞、思,聞、思假說,實是修慧。
大小二乘不說色界亦有思體,無色界中有聞慧體。
若八地後,起實聞、思,應許色地亦有思慧,無色有聞。
雖說無色天佛邊側立聽法等事,但依修慧緣教義故。
如目犍連獼猴池[16]側入無所有處定,聞狂象聲,但修慧聞,非聞慧故。
三界九地者,
欲界地有二,謂聞、思所成。
不定界地非離染地,設欲修時,墮思中故;欲界之心,行相麤故。
色界地有二,謂聞、修所成。
若欲思時,墮修中故;上界地心,行相細故。
由此無色亦無思慧。
上地雖有慧與思俱,不由思成,相非明了。
諸善性者,或是生得,或是聞、修,定非思慧。
無色界有一,謂即修慧。
要由耳根聽聞法已,引所成慧,彼無耳根,故無聞慧。
異界相違,不相順故。
設由彼引,麤細懸殊,如目犍連,非聞慧攝。
聞所成慧通在六地,欲界、四靜慮及靜慮中間,未至勤求根本地相,善位無容起散聞慧。
或在七地,加初未至;或在五地,又除中間。
何故中間說無聞慧,不許上三未至地無?
由此應知,初說為善。
思慧唯在一欲界地。
修慧有漏者十七地:
八根本、八近分、靜慮中間。
無漏者在十地:
色界六,除上三未至;無色界中四根本地,說非想地有無漏心引滅定故。
然在下地,得起上地有漏聞慧。
《對法》第五[17]等說:「樂欲力者,謂已得第二靜慮者,入初靜慮已,若欲以第二靜慮地心出等,即能現前,而出於定。
餘一切地,如理當知。」
其所入定修慧心,其第二定所出之心非生得善。
諸論皆說,若生彼地,方起彼地生得善故,故所出心定是聞慧。
有義:所出定是修慧,有漏、無漏異心名出,要生彼地中,起彼聞慧故。
八地已後,心恒一類,云何名出?既爾,純無漏如何起聞慧?
故異行相、異分名出。
前師亦許聞慧名出。
無漏三慧,上下通起。
上地不起下地有漏思、修二慧,思無下起,一地繫故;上亦不起下地聞慧,有漏三慧是業性故,皆厭捨故。
第六、諸智相攝者,
《勝鬘經》中說:「一,謂心法智。」[18]
彼說厭苦求涅槃智,究竟唯修,觀如來藏,厭眾苦故,方便通二。
又說:「二智,謂初、聖諦智;二、無二聖諦智。」[19]
彼唯修慧,初是安立諦智,後是非安立諦智。
彼說二乘以初諦智斷諸煩惱,諸佛世尊以無二聖諦智斷諸住地故,非聞思攝。
又說:
「有二種如來藏空智:
一、空如來藏智,謂緣若離、若脫、若斷、若異煩惱藏智;
二、不空如來藏智,謂緣過於恒沙不離、不脫、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智。」[20]
初觀煩惱能覆藏智,非真實故,名之為空;後觀法身惑所藏智,理真實故,名為不空。
究竟成滿,亦唯修慧,方便通二。
又有二種,謂世俗智、勝義智。
三皆通二。
有說:初智唯有漏,後智唯無漏,由諸教中唯說無漏。
又《雜集》[21]說:
「有三種無分別智:
一、知足無分別;
二、無顛倒無分別;
三、無戲論無分別」,
初唯思、修,說「諸異生隨於一無常等法究竟思已,生喜足故」;後二唯修慧,說「諸聲聞於諸蘊中為除四倒,如理觀察,得出世智,能達無我」,是中智故,說「諸菩薩知法戲論,除泯法相,得極寂靜出世聖智」,是後智故。[22]
又有三無生忍智:
本性無生忍、自然無生忍、惑苦無生忍。
如次即是緣三性境諸無漏智,亦唯修慧。
又有四智,
謂圓鏡等。
初之二智,定唯修慧;妙觀察智,有義唯修慧,有義通三慧;成所作智,有義唯修慧,有義通聞慧,許十地中起此智故。
義准如前。
又有四智,
謂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辨,不受後有。
如次即是苦、滅、道、集四無學智。
真實成滿在定中起,唯是修慧,前方便位亦通聞、思,然諸教中多說修者,以根本故。
又四尋思、四如實智皆唯修慧,成滿位故。
尋思唯有漏,實智通無漏。
《勝鬘經》說:
「隨順法智者,五種巧便觀察成就:
一、觀察施設根意解境界;
二、觀察業報;
三、觀察阿羅漢眠;
四、觀察心自在樂禪樂;
五、觀察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聖自在通。」
此五種觀察究竟成滿唯是修慧,初方便位亦通聞、思。
彼經自說:「於我滅後未來世中,我諸弟子隨信信增上,依於明信隨順法智,自性清淨心彼為煩惱染汙而得究竟,是究竟者,入大乘道因故。」[23]
又有六現觀智[24]:
一、思現觀;
二、信現觀;
三、戒現觀;
四、現觀智諦現觀;
五、現觀邊智諦現觀;
六、究竟現觀。
初唯思慧,後三修慧,餘二非慧。
此據自性。
若取俱行,隨其所應,菩提分法而為自性。
《對法論》十三[25]說:
「現觀有十:
一、法;
二、義;
三、真;
四、後;
五、寶;
六、不行;
七、究竟;
八、聲聞;
九、獨覺;
十、菩薩。」
法是聞慧,多緣教故;義是思慧,多緣理故;真、後、究竟皆唯修慧,如次即是智諦、智諦邊、究竟三現觀故;寶即是信,不行即戒,並如前說;後三依乘得此有異,隨應說慧。
《瑜伽》六十九說十智[26]:
世俗智、法智、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盡智、無生智、他心智。
其世俗智通有無漏,三慧所攝;中間八智唯無漏,唯修慧;後他心智通有無漏,亦唯修慧。
又有十力智,謂處非處乃至漏盡智,唯在如來相續中有,唯無漏,唯修慧。
《對法》第三說十三智[27]:
信解智、道理智、不散智、內證智、他性智、下智、上智、厭患智、不起智、無生智、智智、究竟智、大義智。
彼論自釋:「初三即三慧,第四、勝義智,第五、他心智,第六、法智,第七、類智,次四種四諦,究竟智即盡、無生智」,次前九種唯是修慧;「大義智即大乘智」,通三慧攝,究竟唯修。
又《顯揚論》十六[28]等說:「觀察四諦,起十六行智,前為後後之所依止。
謂為對除四顛倒故,苦諦四行:
一、為除常倒,起無常行;
二、為除樂淨倒,起於苦行;
三、為除我倒,起於空行;
四、即為除此,起無我行。」
空觀諸行,我性空故,「此觀行外,餘我空故」;
空觀諸行,無有我故,「此觀行體,非我性故」:
是二差別。
「次於常、樂、淨、我四愛集諦,起因、集、生、緣四行。
次於此斷滅諦,起滅、靜、妙、離四行。
次於此能證道諦,起道、如、行、出四行。」
皆唯修慧,通有無漏,成滿位中唯無漏修。
《顯揚論》十七[29]說:
「現觀有十八種:
一、聞;
二、思;
三、修所生智;
四、順決擇分智;
五、見道;
六、修道;
七、究竟道;
八、不善清淨世俗智;
九、善清淨世俗智;
十、勝義智;
十一、不善清淨行有分別智;
十二、善清淨行有分別智;
十三、善清淨行無分別智;
十四、成所作前行智;
十五、成所作智;
十六、成所作後智;
十七、聲聞等智;
十八、菩薩等智。」
據實現觀,體唯修慧,聞等助修,五現觀攝。
此中有五類:
依五位道智有七,聞等三慧,解脫分中而施設故;
依觀二諦智有三,觀世俗智有善、不善,二境異故;
依能緣行有三,有分別中,有漏、無漏,二類異故;
依二空、二真智有三,加行、根本、後得別故;
依乘有二,聲聞、菩薩,大小異故。
《瑜伽》第十說四十四智,謂觀老死支為四[30]:
一、老死苦;
二、老死集;
三、老死趣滅;
四、老死趣滅行。
乃至行支,皆作此觀。
無明無因,智種闕故,不說觀之。
菩薩昔在菩提樹下,雜染順逆,觀緣起支,於逆觀中,而為此觀。
依初方便故,諸論說齊識退還,皆唯修慧,至成就時,修慧觀故。
初觀加行,亦通聞、思。
示相異生,唯有漏攝,實是無漏。
彼論又說七十七智,謂緣現在老死有二智[31]:
一、緣現在生而有老死;
二、非不緣現在生而有老死。
現在自身,自已作故。
緣過去老死有二智:
一、緣過去生而有老死;
二、非不緣過去生而有老死。
觀於前際無始老死,無不皆以生為緣故。
緣未來老死有二智:
一、緣未來生而有老死;
二、非不緣未來生而有老死。
未來雖未起,容有雜染還滅義故,今觀雜染,故成二智。
此三際中,初智觀果有因,顯其所由;後智觀果有因,非不決定。
破外妄計不平等因、無因而生,此前六智,名真實智。
第七、法住智,
觀支所不攝法。
諸有漏慧遍知義故,通知三世緣起教法,名支不攝。
准知聖者身亦有法住智,異生身中亦有真實智,觀教觀支起七智故,乃至行支亦有此七。
智種闕故,除無明支。
究竟觀成,唯修慧攝。
初加行位亦通聞思。
《瑜伽》又說:「諸神通智、解脫門智、無礙解智、無諍智、願智、力、無所畏、念住、一切種、不共佛法等智。
前五神通,通有無漏,說異生身及聖起故;後唯無漏,二智攝故。
六皆修慧。
解脫門智唯無漏,修慧攝。
解脫門故,空,八智攝;無願,六智攝;無相,五智攝故。
無礙解智乃至不共佛法智唯是修慧,隨其所應,通有無漏,在阿羅漢等,及如來身故。」[32]
第七、法行差別者,
法行有十,
《辨中邊》第三卷頌[33]云:「謂書寫供養,施他聽披讀,受持正開演,諷誦及思修。
行十法行者,獲福聚無量,勝故無盡故,由攝他不息。」
《大毗婆沙》四十二卷[34]:
「有作是說:若於三藏十二分教受持轉讀,究竟流布,名聞所成慧。
依此發生思所成慧,依此發生修所成慧,此斷煩惱,證得涅槃。
如依金鑛生金,依金生金剛,此能摧壞山石等物。
評曰:
應作是說:
若於三藏十二分教受持轉讀,究竟流布,是生得慧。
依此發生聞所成慧,依此發生思所成慧,依此發生修所成慧,此斷煩惱,證得涅槃。
如依種生芽,依芽生莖,依莖轉生枝葉花果。」
依《瑜伽》第十三[35]說:「云何聞所成地?謂若略說,於五明處名、句、文身無量差別,覺慧為先,聽聞領受,讀誦憶念,又於彼義無倒解了,如是名為聞所成地。」
此中意說:「於五明處名、句、文身無量差別,覺慧為先」者,是生得慧;「聽聞領受,讀誦憶念,又於彼義無倒解了」,方名聞慧。
即顯總相:
於五明教劣闇覺慧所有善心,名生得慧;聽聞已後,差別作意,明了善心,名為聞慧。
非必要先於三藏教聽聞領受,皆生得慧;但於三藏非用功力所生闇劣覺慧善心,名生得慧。
不順出世,非功力起,性不明了,讀解文義,任運而起,名生得慧。
故雖受持三藏等教,亦有生得。
若於三藏要用功力,所生明勝覺慧善心,名加行善。
能順出世,由功力起,性極明了,讀解文義,加行而起,名為聞慧。
故知受持三藏等教,亦有聞慧。
不爾,如何於五明教,覺慧為先,名生得慧;聽聞領受,名為聞慧?
《辨中邊》說:「聞所成慧,思惟大乘,能令善根界得增長;思所成慧,思惟大乘,能正悟入所求實義;修所成慧,思惟大乘,能令所求事業成滿,謂能趣入修治地故。
此三妙慧以十法行而為助伴,由十法行之所攝受。」[36]
初八法行,名為聞慧;第九法行,名為思慧;第十法行,修慧所攝。
「由此三慧,於此大乘修諸法行,獲最大果。
一、最勝故;二、無盡故。
由能攝益他諸有情,是故大乘說為最勝。
由雖證得無餘涅槃,利益他事,而恒不息,是故大乘說為無盡。」[37]
《法花經》說:「受持此經,若讀、若誦、若解說、若書寫,是人當得八百眼功德,乃至千二百意功德。」[38]
若於三藏受持讀誦,唯生得慧,云何得有行十法行,獲福聚多?
五種法師成六千德,加行善法用力方生,明了解心所應得故。
由此,應如大乘所說。
第八、與陀羅尼對明同異者,陀羅尼有二:
一、能持,諸經等說聞持陀羅尼;
二、所持。
〈菩薩地〉[39]說:
「陀羅尼有四:
一、法;
二、義;
三、能得菩薩忍;
四、明咒。」
陀羅尼者,此云總持,諸論說以念慧為性。
此中聞持,即是聞慧。
此中所持,即聞慧境。
聞法義等,明記不忘,名曰聞持。
於此義中,應有分別。
何故聞慧獨稱總持,不說思修亦總持攝?聞從外分,內勝慧生,緣事散境,最初慧故,簡未成就,聞而不持,獨稱總持。
思、修二慧因內分起,於義決定,非初慧故,理可能持,簡別義微,不立持稱。
故於三地,說斷二愚:
一、欲貪愚,障修慧者;
二、圓滿聞持陀羅尼愚,能障總持聞、思慧者。
不說欲貪障總持故。
有義:聞持即是聞慧,法、義等持,亦思、修慧之所持境。
聞慧總聞法、義等已,明記不忘,名曰聞持。
思、修二慧內因力起,能思能修法、義等四,明記不忘,立彼四持。
不爾,三地已得聞持,能持彼四,斷障總持聞、思愚已,復言九地斷後後慧辨陀羅尼自在愚。
《成唯識》第九[40]說:「無量所說法陀羅尼自在者,謂義無礙解,即於所詮總持自在,於一義中,現一切義故。
無量名句字陀羅尼自在者,謂法無礙解,即於能詮總持自在,於一名句字中,現一切名句字故。」
彼何所持?隨彼能持,三地已得故。
思、修二慧能持相隱,內分力生,簡別義微,說所持相;聞慧必從外緣力起,簡別義勝,能持相增,不說所持。
故《唯識》[41]言:「二、圓滿聞持陀羅尼愚,即是此中能障總持聞思慧者」,思慧亦名陀羅尼故。
故知九地說斷陀羅尼自在愚,得法、義無礙解等,即是修慧陀羅尼之所持故。
第九、地證不同者,
《法花經‧法師功德品》[42]說:「如來滅後,受持是經,若讀、若誦、若解說、若書寫,得千二百意功德。
以是清淨意根,乃至聞一偈一句,通達無量無邊之義。
解是義已,能演說一句一偈至一月四月,乃至一歲,諸所說法,隨其義趣,皆與實相不相違背。
雖未得無漏智慧,而其意根清淨如此。
是人有所思惟籌量言說,皆是佛法,無不真實。」
此文即顯未入十地證得殊勝聞、思二慧。
又〈常不輕品〉說:「不輕菩薩行不輕行,臨欲終時,於虛空中,具聞威音王佛先所說《法花經》二十千萬億偈,悉能受持,即得如上六根清淨,更增壽命二百萬億那由他歲。
命終之後,得值二千億佛,皆號日月燈明,後值二千億佛,皆號雲自在燈王。
於此諸佛法中受持讀誦,為諸四眾說此經典故,得是常眼清淨,耳、鼻、舌、身、意諸根清淨,於四眾說法,心無所畏。」[43]
彼經意說,不輕菩薩臨欲終時,聞《法花經》,六根清淨,增壽命者,是見道前四善根位。
不說得常六根淨故,不言說法心無畏故,由此定非十地聖位。
說此命終,得遇多佛,獲常六根清淨,說法心無所畏,證入初地,由此定知非四十心[44]解脫分位[45]。
彼位命終,未得常淨根、心無所畏故。
遠照前文,雖未得無漏智慧,而其意根清淨如是者,是決擇分[46]四善根位[47]。
此說聞、思地前勝得。
其修所成,《攝論》等說:「何故三地說名發光?由無退轉等持、等至所依止故,大法光明所依止故。」[48]
無性釋[49]云:「謂此地中,證希有定,能發智光,照了諸法,故名發光。
諸靜慮定,說名等持。
諸無色定,說名等至。
或等持者,心一境性。
言等至者,正受現前。」
《唯識》[50]又說:「初、二、三地行施、戒、修,相同世間。」
此前文說,第三地中,得勝修慧。
天親《攝論》、《唯識》、《十地論》等,皆說十障第三、遲鈍性,於所聞、思、修法忘失,由斷彼故,得聞、思、修三種勝慧。
此說三地得三勝慧。
又《十地》等,說十波羅蜜不增減者,謂十地中,對治十障,證十真如,無增減故。
此顯五地得勝等持,正行修習定波羅蜜,隨力隨分亦修餘度。
天親《攝論》[51]說:「業自在等依止義者,謂此法界是身等業自在所依,及陀羅尼、三摩地門自在所依。
若如是知,得入十地。」
此說十地方得勝定。
總斷前文,有漏三慧得殊勝者,在四善根;
斷分別執,得無漏修,在於初地;
斷遲鈍障,得無漏三慧,照大乘法,在第三地;
正修諸定,入出自在,自利利他,除散亂障,在第五地;
於一切法能堪、思、持,一慧用分成三慧者,在第八地,如《十地經》,前已廣辨;
得無礙辨及陀羅尼勝依修慧,在第九地;
起大神通,遍十方界,廣行利樂,在第十地。
由此教說地證不同,以理推文,不相違背。
第十、諸門分別者,合有十門。
一問:如是三慧,幾緣自相?幾緣共相?
答:此有多種,略說有三:
一、處自相,色聲等法,名為自相;色蘊無常等,皆為共相。
二、事自相,青、黃等法,名為自相;色、聲處等,名為共相。
三、自相自相,不可言性,名為自相;餘可言等,名為共相。
廣引理教,如義應知。
證自相自相,唯修慧得;餘自共相,通聞、思慧。
又《佛地論》說自共相差別,准義亦爾。
二問:幾因幾果?
答:此有二種:
一、勝劣相生;
二、勝劣相修。
依初義者,聞為三慧因,思為二慧因,修為一慧因;修為三慧果,思為二慧果,聞為一慧果。
由劣為勝因,勝為劣果故。
若據同類義別則不然,思非修因,修非思果,以異界故。
依後義者,若令勢分熏發用增,因義如前說。
若由此起,熏修彼體,勢力增盛,後現在前,極明淨者,聞所成慧唯聞慧因,思所成慧為思慧因,修所成慧為三慧因。
聞、思二慧不依定生,勢力下劣,現在前時,不能令他勢力增勝,後生明淨,修慧不爾,故為他因。
或後勝法為前劣因,修令勝故;前生劣法非後勝因,由勢力劣,不能令後轉明淨故。
三問:與幾根相應?
答:聞所成慧,四根相應,謂除苦根,在五識故;於上勝法愁戚[52]欲證,憂根相應;在色界中,樂根相應。
或五根俱,許聞慧類,在五識有,亦苦根俱。
如實義者,除苦、憂,樂、喜、捨俱;愁戚欲證,思慧相應,性非聞慧,非逼迫故,非憂根俱。
思所成慧,喜、憂、捨俱,色界地無,非五識故。
修所成慧,樂、喜、捨俱,非散地法,散五無故。
四問:幾等持、等至及等引俱?
答:皆等持相應,別境定數故。
有義:聞、思非等引、等至俱,修慧可爾。
聞、思二慧是散善法,非定心故。
有義:聞、思亦等引、等至,俱許八地後有聞、思故。
五問:幾善十一俱?
答:有義:思、修二慧,十一善俱,《成唯識論》許欲界中有輕安故;聞慧散遠,唯有餘十,散位所起,無輕安故。
實義:三慧,十一善俱,許無漏心有聞思故。
六問:幾不定四俱?
答:三慧皆與尋、伺相應,定散位中皆容起故;悔、眠不與修慧相應,定散異故。
有義:悔、眠非聞、思俱,行相麤鄙及昧略故,聞、思細勝及明廣故。
實義:聞思亦悔、眠俱,聞、思悔惡睡眠位中,聽聞教法,思慮義故。
如《成唯識》第七卷說。
七問:幾三界繫等?
答:有義:聞欲色界繫,思唯欲界繫,修通上二界繫及不繫。
實義:聞慧通欲色界繫及不繫,思慧欲界繫及不繫,修慧如前。
聞、思二慧通不繫者,唯依色地,聞有種類故,思行相廣故。
三種皆緣繫及不繫。
八問:幾有學等?
答:修所成慧通三種。
聞、思二慧,
有義:唯非學非無學。
實義:唯有學及非學非無學,說佛無故。
若無學身有隨順無漏善亦名無學者,聞、思二慧亦通無學,通緣三種。
九問:幾見所斷等?
答:若離縛斷,
有義:聞、思唯修所斷,非染汙故,非見所斷,非無漏故,非非所斷。
《成唯識》說,善等十一非見所斷[53]。
《瑜伽論》說,信等五根唯修所斷,非所斷故。
修所成慧唯修所斷及非所斷,通無漏故;依不生斷,亦通見斷,說無想定等,唯見所斷故。
如《成唯識》第八卷中,說二斷義[54]。
十問:幾加行得、離染得及生得?
答:此三種慧皆非生得,非闇昧故;並加行得,加行善故;皆離染得,離三地障,得勝三慧,離八地染,得無漏三慧故,亦離九地染,得勝修慧故。
雖有前世修習,此三於現身中,必無任運得此三者,故非生得,要假少功力方乃能得故。
佛所成者,定離染得,無加行故;聲聞、獨覺及菩薩位通二種得,八地以後無勉勵加行,有任運加行故。
[1] 勘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七:「又此現觀差別有十八種,謂聞所生智現觀、思所生智現觀、修所生智現觀、順決擇分智現觀、見道現觀、修道現觀、究竟道現觀、不善清淨世俗智現觀、善清淨世俗智現觀、勝義智現觀、不善清淨行有分別智現觀、善清淨行有分別智現觀、善清淨行無分別智現觀、成所作前行智現觀、成所作智現觀、成所作後智現觀、聲聞等智現觀、菩薩等智現觀。」
[2] 勘 《成唯識論》卷第六:「此善十一,何受相應?十五相應,一除憂、苦,有逼迫受,無調暢故。此與別境皆得相應,信等欲等不相違故。十一唯善,輕安非欲,餘通三界,皆學等三,非見所斷。《瑜伽論》說,信等六根唯修所斷,非見所斷。餘門分別,如理應思。」
[3] 勘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三:「已說有心、無心地。云何聞所成地?謂若略說,於五明處名、句、文身無量差別,覺慧為先,聽聞領受,讀誦憶念,又於依止名身、句身、文身義中無倒解了,如是名為聞所成地。何等名五明處?謂內明處、醫方明處、因明處、聲明處、工業明處。」
[4] 勘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22:「此三慧相差別云何?毘婆沙師謂三慧相緣名俱義如次有別:聞所成慧唯緣名境,未能捨文而觀義故。思所成慧緣名義境,有時由文引義、有時由義引文,未全捨文而觀義故。修所成慧唯緣義境,已能捨文唯觀義故。」(CBETA 2019.Q4, T29, no. 1558, p. 116c9-14)
[5] 勘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22:「譬若有人浮深駛水,曾未學者不捨所依,曾學未成或捨或執,曾善學者不待所依自力浮渡。三慧亦爾。有言:若爾,思慧不成。謂此既通緣名緣義,如次應是聞修所成。今詳三相無過別者,謂修行者依聞至教所生勝慧名聞所成,依思正理所生勝慧名思所成,依修等持所生勝慧名修所成。說所成言顯三勝慧是聞思等三因所成,猶如世間於命牛等如次說是食草所成。」(CBETA 2019.Q4, T29, no. 1558, p. 116c14-23)
[6] 勘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三:「云何聞所成地?謂若略說,於五明處名、句、文身無量差別,覺慧為先,聽聞領受,讀誦憶念,又於依止名身、句身、文身義中無倒解了,如是名為聞所成地。」
[7] 勘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一:「緣法作意者,謂聞所成慧相應作意。緣義作意者,謂思、修所成慧相應作意。緣身、受、心、法作意者,謂修念住者如理思惟身等作意。勝解作意者,謂修靜慮者隨其所欲於諸事相增益作意。真實作意者,謂以自相、共相及真如相如理思惟諸法作意。有學作意略有二種:一者、自性;二、在相續。自性者,謂有學無漏作意。在相續者,謂有學一切善作意。如有學作意,當知無學作意二種亦爾。非學非無學作意者,謂一切世間作意。」
[8] 勘 《解深密經》卷第三:「慈氏菩薩復白佛言:「世尊!若聞所成慧了知其義,若思所成慧了知其義,若奢摩他、毗鉢舍那修所成慧了知其義,此何差別?」
佛告慈氏菩薩曰:「善男子!聞所成慧依止於文,但如其說,未善意趣,未現在前,隨順解脫,未能領受成解脫義;思所成慧亦依於文,不唯如說,能善意趣,未現在前,轉順解脫,未能領受成解脫義;若諸菩薩修所成慧,亦依於文,亦不依文,亦如其說,亦不如說,能善意趣,所知事同分三摩地所行影像現前,極順解脫,已能領受成解脫義。善男子!是名三種知義差別。」
[9] 勘 《十地經論》卷1:「「如渴思冷水, 如飢思美食,
如病思良藥, 如眾蜂依蜜,
我等亦如是, 願聞甘露法。」
此四喻者喻四種義門,示現正受彼所說義。何等為四?一、受持;二、助力;三、遠離;四、安樂行。此義云何?如水不嚼隨得而飲,如是聞慧初聞即受隨聞受持,如食咀嚼身力助成。如是思慧嚼所聞法智力助成,如服良藥藥行除病。如是具聞思慧,隨順正義如法修行,遠離一切煩惱習患。如蜜眾蜂所依樂行住處;如是聞思修慧果聖所依處,現法愛味受樂行故。」(CBETA 2019.Q4, T26, no. 1522, p. 130b17-28)
[10] 軌範(術語)物之法軌模範也。唯識論一曰:「法謂軌持。」同述記一本曰:「軌謂軌範,可生物解。」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11] 如 生死因緣 p0476成唯識論八卷十四頁云:復次生死相續,由內因緣,不待外緣;故唯有識。因謂有漏無漏二業。正感生死,故說為因。緣、謂煩惱所知二障。助感生死,故說為緣。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12] 隨惑 又稱枝末惑,與本惑相對而言。亦稱隨煩惱,《成唯識論》謂隨煩惱指六種根本煩惱外之二十種隨煩惱,又分為三類,即小隨煩惱,中隨煩惱,大隨煩惱,合稱「三隨煩惱」。見《成唯識論》卷六。FROM:【唯識名詞白話新解(于凌波居士著)】
[13] 如 五停心觀 (術語)小乘三賢之第一,修五種之觀法而五種之過失停心也。是為聲聞乘入道之初。有二種,一種:一、不淨觀,觀境界不淨之相,停止貪欲之法。貪著心多之人修之。二、慈悲觀,向一切有情,觀可憐之相,而停止瞋恚之法。瞋恚多之人修之。三、因緣觀,觀十二因緣,三世相續之理,而停止愚癡之法。愚癡多之人修之。四、界分別觀,向諸法而分別六界或十八界,停止我見之法。我見多之人修之。五、數息觀,計呼吸數以停止散亂心之法。散心多之人修之。又一種:以第四之界分別觀與第三之因緣觀相似,省之而加觀佛。因觀佛之相好。能治一切之煩惱故也。業障多之人修之。淨影於大乘義章十二正明第一種,傍示第二種。曰:「問曰:有人諸患等分何以為治?成實法中十六特勝能為對治,依如觀佛三昧經中觀佛三昧能為對治,毘曇法中義亦同此,以佛相好非三毒境界故爾。」天台於四教儀、四念處、名第四觀為界方便,而舉第一種。於玄義、止觀即、為念佛觀,而舉第二種。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14] 如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六:「又三種心一境性,能令證得如實智見」者,如其次第,即初習業、已習行、已超度三種作意相應定。又初是聞、思慧,第二、修慧,世間三慧相應定也;第三、超度者,無分別智相應定也。又聞、思、修相應等持,能生無漏真智見故。「行」謂能緣,「相」謂境體,行所行相,故名「行相」。此通無漏等持義釋,無分別智無行相故。或行解相狀,故名行相。此依有漏三慧位定釋。」
[15] 勘 《成唯識論》卷第九:「云何漸次悟入唯識?謂諸菩薩於識相、性資糧位中,能深信解;在加行位,能漸伏除所取、能取,引發真見;在通達位,如實通達;修習位中,如所見理,數數修習,伏斷餘障;至究竟位,出障圓明,能盡未來,化有情類,復令悟入唯識相、性。
[16] 獼猴池(地名)又作獼猴江。在毘捨離國菴羅園之側。佛在此處說諸經。天竺五精舍之一。玄應音義十四曰:「獼猴江,梵言末迦吒此云猴,賀邏馱,此云池。在毘捨離菴羅側,昔獼猴為佛共集穿池,今言江者譯人義立耳。」西域記七(吠捨釐國)曰:「石柱南有池,是群獼猴為佛穿也,在昔如來曾住於此。」智度論三曰:「毗耶離二處:一名摩訶槃,二名獼猴池岸精舍。」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17] 勘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第五:「樂欲力者,謂已得第二靜慮者,入初靜慮已,若欲以第二靜慮地心出,或欲以欲界善及無覆無記心出,即能現前,而出於定。如是廣說,餘一切地,如理當知。」
[18] 勘 《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世尊!若無如來藏者,不得厭苦樂求涅槃。何以故?於此六識及心法智,此七法剎那不住、不種眾苦,不得厭苦、樂求涅槃。世尊!如來藏者,無前際,不起不滅法,種諸苦,得厭苦、樂求涅槃。」(CBETA 2019.Q4, T12, no. 353, p. 222b14-19)
[19] 勘 《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世尊!金剛喻者是第一義智。世尊!非聲聞、緣覺不斷無明住地,初聖諦智是第一義智。世尊!以無二聖諦智斷諸住地。世尊!如來、應、等正覺,非一切聲聞、緣覺境界。不思議空智,斷一切煩惱藏。世尊!若壞一切煩惱藏究竟智,是名第一義智。初聖諦智非究竟智,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智。
「世尊!聖義者,非一切聲聞、緣覺,聲聞、緣覺成就有量功德,聲聞、緣覺成就少分功德,故名之為聖。聖諦者,非聲聞、緣覺諦;亦非聲聞、緣覺功德。世尊!此諦如來、應、等正覺初始覺知,然後為無明㲉藏世間開現演說,是故名聖諦。」(CBETA 2019.Q4, T12, no. 353, p. 221a23-b7)
[20] 勘 《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世尊!有二種如來藏空智。世尊!空如來藏,若離、若脫、若異一切煩惱藏。世尊!不空如來藏,過於恒沙不離、不脫、不異、不思議佛法。世尊!此二空智,諸大聲聞能信如來。一切阿羅漢、辟支佛空智,於四不顛倒境界轉。是故一切阿羅漢、辟支佛,本所不見、本所不得。一切苦滅,唯佛得證,壞一切煩惱藏,修一切滅苦道。」(CBETA 2019.Q4, T12, no. 353, p. 221c16-23)
[21] 勘 《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卷第七:「云何無分別?謂略有三種:一、知足無分別;二、無顛倒無分別;三、無戲論無分別。」
[22] 勘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第十四:「由諸異生隨於一無常等法性究竟思已,便生喜足,謂是事必然,更無異望,是名知足無分別,爾時一切尋思分別皆止息故。由諸聲聞於諸蘊中為對治常等顛倒故,如理觀察唯有色等法時,便得出世間智,通達無我性,是名無顛倒無分別。由諸菩薩知色等法唯戲論已,遂能除泯一切法相,得最極寂靜出世間智,通達遍滿真如,是名無戲論無分別。」
[23] 勘 《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若我弟子隨信增上者,依明信已隨順法智,而得究竟。隨順法智者,觀察施設根意解境界;觀察業報;觀察阿羅漢眼;觀察心自在樂禪樂;觀察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聖自在通。此五種巧便觀成就。於我滅後未來世中,我弟子隨信增上,依於明信隨順法智,自性清淨心彼為煩惱染污而得究竟,是究竟者入大乘道因。信如來者,有是大利益,不謗深義。」」(CBETA 2019.Q4, T12, no. 353, p. 222c9-17)
[24] 如 六現觀 p0298成唯識論九卷十一頁云:六現觀者:一、思現觀。謂最上品喜受相應思所成慧。此能觀察諸法共相,引生煖等。加行道中,觀察諸法,此用最猛,偏立現觀。煖等不能廣分別法,又未證理;故非現觀。二、信現觀。謂緣三寶世出世間決定淨信。此助現觀,令不退轉,立現觀名。三、戒現觀。謂無漏戒。除彼戒垢,令觀增明;亦名現觀。四、現觀智諦現觀。謂一切種緣非安立根本後得無分別智。五、現觀邊智諦現觀。謂現觀智諦現觀後,諸緣安立世出世智。六、究竟現觀。謂盡智等、究竟位智。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25] 勘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第十三:「建立現觀,略有十種,謂法現觀、義現觀、真現觀、後現觀、寶現觀、不行現觀、究竟現觀、聲聞現觀、獨覺現觀、菩薩現觀。
法現觀者,謂於諸諦增上法中已得上品清信勝解,隨信而行。所以者何?由於諸諦增上契經等法中,從聞他音增上緣力,已得最後順解脫分善根所攝上品清信勝解,由得如是清信勝解故,說名以法現觀現觀諸諦。
義現觀者,謂即於諸諦增上法中已得上品於諸諦境諦察法忍,此忍居順決擇分位。所以者何?由即於如上所說法中,如理作意增上緣力,於苦等諦境已得最後順決擇分善根所攝上品諦察法忍。此諦察法忍由三種如理作意所顯發故,復成三品,謂上軟、上中、上上。上軟者,謂即此生時,煖位。上中者,謂頂、忍位。上上者,謂世第一法位。
真現觀者,謂已得見道十六心剎那位所有聖道。又於見道中得現觀邊安立諦世俗智。由出世智增上緣力,長養彼種子故,名得此智。而不現前,以見道十六心剎那無有間斷,不容現起世間心故;於修道位,此世俗智方現在前。
後現觀者,謂一切修道。由見道後,一切世間、出世間道皆名後現觀故。
寶現觀者,謂於佛證淨,於法證淨,於僧證淨。由佛聖弟子於三寶所已得決定證清淨信,謂薄伽梵是真正等覺者,法毗奈耶是真善妙說,聖弟子眾是真淨行者。
不行現觀者,謂已證得無作律儀故,雖居學位,而謂我今已盡地獄、畜生、餓鬼顛墜惡趣,我不復能造惡趣業,感惡趣異熟。已得無作律儀者,謂已證得聖所愛戒所攝律儀,由得此故,此所對治地獄異熟等必不復行。由地獄等永盡不行故,名不行現觀。
究竟現觀者,如道諦中究竟道說。謂已息一切麤重,已得一切離繫得,如是等。
聲聞現觀者,謂前所說七種現觀,從聞他音而證得故,名聲聞現觀。
獨覺現觀者,謂前所說七種現觀,不由他音而證得故,名獨覺現觀。
菩薩現觀者,謂諸菩薩於前所說七現觀中,起修集忍而不作證,為於聲聞、獨覺調伏方便中得善巧故,哀戀眾生,不於下乘而出離故,然於菩薩極喜地中,入諸菩薩正性決定,是名菩薩現觀。」
[26] 勘 《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九:「若世俗智,能知假立所知,知假立故,如實了知世俗道理善不善法、有罪無罪,廣說乃至緣生法等,一分應遠離,一分應修習,又能了知世俗言說,遊行世間,隨因隨緣而起眾行;法智、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能知勝義所知,知勝義故,能證見修所斷法斷;盡智、無生智,能知所作究竟所知,知所作究竟故,心得決定,無有疑惑,於自斷中離增上慢;他心智,能知他心淨不淨行所知,由知此故,如實知他所有意樂界及隨眠;十力智,能知一切種別所知,由知此故,能正於他起一切種教誡教授,能斷一切有情疑惑,能善安置一切有情於善趣果及解脫中,有大勢力能作一切有情利益及安樂事。」
[27] 勘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第三:「又所知法者,謂信解智所行故,道理智所行故,不散智所行故,內證智所行故,他性智所行故,下智所行故,上智所行故,厭患智所行故,不起智所行故,無生智所行故,智智所行故,究竟智所行故,大義智所行故。當知此中,以十三種智所緣境界,顯示所知義。十三智者,謂聞所生智、思所生智、世間修所生智、勝義智、他心智、法智、種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盡無生智、大乘智。如是諸智,隨其次第,是信解等智。他心智名他性智者,謂緣他心為境故。法智名下智者,謂於諸諦最初生故。種類智名上智者,謂從法智後所生故。為厭患故,名厭患智。為不起故,名不起智。緣無生故,名無生智。緣智故,名智智。緣究竟故,名究竟智。緣大義故,名大義智,自利利他名為大義。為捨執著知者、見者我故,觀察所知。」
[28] 勘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六:「復次,頌曰:
從是正觀諦,起十六行智,
為治四顛倒,後後之所依。
論曰:知八苦後,次正觀察四種諦理,起十六行智,前為後後之所依止。謂為對治四顛倒故,起苦諦四行:一、為對治常顛倒故,起無常行;二、為對治樂淨倒故,起於苦行;三、為對治我顛倒故,起於空行;四、即為治此,起無我行。所以者何?離諸行外,餘我空故;即諸行體,非我性故。次於常、樂、淨、我四愛集諦,起因、集、生、緣四行。次於此斷滅諦,起滅、靜、妙、離四行。」
[29] 勘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七:「又此現觀差別有十八種,謂聞所生智現觀、思所生智現觀、修所生智現觀、順決擇分智現觀、見道現觀、修道現觀、究竟道現觀、不善清淨世俗智現觀、善清淨世俗智現觀、勝義智現觀、不善清淨行有分別智現觀、善清淨行有分別智現觀、善清淨行無分別智現觀、成所作前行智現觀、成所作智現觀、成所作後智現觀、聲聞等智現觀、菩薩等智現觀。」
[30] 勘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問:何因緣故,於緣起中,建立四十四智耶?
答:為顯於一一支,依四聖諦觀察道理,是故總有四十四智。
復次,若生欲界,依欲界身,引發上地若眼若耳,由此見聞下地、自地所有色聲。又依此身,起三界意及不繫意而現在前。若生色、無色界,除其下地,一切現前,如在欲界。
復次,此三種雜染,謂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為欲斷故,修六種現觀應知。何等為六?謂思現觀、信現觀、戒現觀、現觀智諦現觀、現觀邊智諦現觀、究竟現觀。」
[31] 勘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問:何因緣故,依止緣起,建立七十七智耶?答:為顯有因雜染智故,又復為顯於自相續自己所作雜染智故,又復為顯前際諸支無始時故,又復為顯後際諸支容有雜染還滅義故,又復為顯支所不攝諸有漏慧遍知義故,於一一支皆作七智,當知總有七十七智。」
[32] 勘 《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九:「云何由攝餘智差別故?謂神通智、解脫門智、無礙解智、無諍智、願智、力、無畏、念住、一切種不共佛法等智,隨其所應,當知皆為如前所說諸智所攝。謂五神通皆世俗智攝,若諸異生及諸有學相續中者,皆是有漏;若在無學相續中者,皆是無漏。第六神通,盡及無生二智所攝。盡、無生智,如前應知。空解脫門智,八智所攝,謂法智、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及出世間盡、無生智。無願解脫門智,六智所攝,謂法智、類智、苦智、集智、盡智、無生智。無相解脫門智,五智所攝,謂法智、類智、滅智、盡智、無生智。無礙解智、無諍智、願智、十力等一切不共佛法智皆世俗智攝,皆是無漏。在阿羅漢及如來相續中,如其所應盡當知。」
[33] 勘 《辯中邊論》卷下:「何等名為十種法行?頌曰:
謂書寫供養,施他聽披讀,
受持正開演,諷誦及思修。
論曰:於此大乘有十法行:一、書寫;二、供養;三、施他;四、若他誦讀,專心諦聽;五、自披讀;六、受持;七、正為他開演文義;八、諷誦;九、思惟;十、修習行。
十法行獲幾所福?頌曰:
行十法行者,
獲福聚無量。
論曰:修行如是十種法行,所獲福聚,其量無邊。
何故但於大乘經等說修法行獲最大果,於聲聞乘不如是說?頌曰:
勝故無盡故,
由攝他不息。
論曰:於此大乘修諸法行,由二緣故,獲最大果。一、最勝故;二、無盡故。由能攝益他諸有情,是故大乘說為最勝。由雖證得無餘涅槃,利益他事,而恒不息,是故大乘說為無盡。」
[34] 勘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42:「有作是說。若於三藏十二分教。受持轉讀究竟流布名。聞所成慧。依此發生思所成慧。依此發生修所成慧。此斷煩惱證得涅槃。如依金鑛生金依金生金剛。此能摧壞山石等物。評曰。應作是說。若於三藏十二分教。受持轉讀究竟流布。是生得慧。依此發生聞所成慧。依此發生思所成慧。依此發生修所成慧。此斷煩惱證得涅槃。如依種生芽。依芽生莖。依莖轉生枝葉花果。」(CBETA 2019.Q4, T27, no. 1545, p. 217b7-16)
[35] 勘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三:「云何聞所成地?謂若略說,於五明處名、句、文身無量差別,覺慧為先,聽聞領受,讀誦憶念,又於依止名身、句身、文身義中無倒解了,如是名為聞所成地。何等名五明處?謂內明處、醫方明處、因明處、聲明處、工業明處。」
[36] 勘 《辯中邊論》卷下:「此諸菩薩以三妙慧思惟大乘,有何功德?頌曰:
此增長善界,
入義及事成。
論曰:聞所成慧,思惟大乘,能令善根界得增長;思所成慧,思惟大乘,能正悟入所聞實義;修所成慧,思惟大乘,能令所求事業成滿,謂能趣入修治地故。
作意正行有何助伴?頌曰:
此助伴應知,
即十種法行。
論曰:應知如是作意正行,由十法行之所攝受。」
[37] 勘 《辯中邊論》卷下:「何故但於大乘經等說修法行獲最大果,於聲聞乘不如是說?頌曰:
勝故無盡故,
由攝他不息。
論曰:於此大乘修諸法行,由二緣故,獲最大果。一、最勝故;二、無盡故。由能攝益他諸有情,是故大乘說為最勝。由雖證得無餘涅槃,利益他事,而恒不息,是故大乘說為無盡。」
[38] 勘 《妙法蓮華經》卷第六:「爾時,佛告常精進菩薩摩訶薩:「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是《法華經》,若讀、若誦、若解說、若書寫,是人當得八百眼功德、千二百耳功德、八百鼻功德、千二百舌功德、八百身功德、千二百意功德,以是功德莊嚴六根,皆令清淨。是善男子、善女人,父母所生清淨肉眼,見於三千大千世界內外所有山林河海,下至阿鼻地獄,上至有頂,亦見其中一切眾生,及業因緣果報生處,悉見悉知。」」
[39] 勘 《瑜伽師地論》卷第四十五:「云何菩薩妙陀羅尼?當知如是妙陀羅尼略有四種:一者、法陀羅尼;二者、義陀羅尼;三者、咒陀羅尼;四者、能得菩薩忍陀羅尼。」
[40] 勘 《成唯識論》卷第九:「九、利他中不欲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於利樂有情事中不欲勤行,樂修己利。彼障九地四無閡解,入九地時,便能永斷。由斯九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於無量所說法、無量名句字、後後慧辯陀羅尼自在愚。於無量所說法陀羅尼自在者,謂義無閡解,即於所詮總持自在,於一義中,現一切義故。於無量名句字陀羅尼自在者,謂法無閡解,即於能詮總持自在,於一名句字中,現一切名句字故。於後後慧辯陀羅尼自在者,謂詞無閡解,即於言音展轉訓釋總持自在,於一音聲中,現一切音聲故。二、辯才自在愚。辯才自在者,謂辯無閡解,善達機宜,巧為說故。愚能障此四種自在,皆是此中第九障攝。」
[41] 勘 《成唯識論》卷第九:「三、闇鈍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所聞思修法忘失。彼障三地勝定總持及彼所發殊勝三慧,入三地時,便能永斷。由斯三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欲貪愚,即是此中能障勝定及修慧者。彼昔多與欲貪俱故,名欲貪愚。今得勝定及修所成,彼既永斷,欲貪隨伏,此無始來依彼轉故。二、圓滿聞持陀羅尼愚,即是此中能障總持聞思慧者。」
[42] 勘 《妙法蓮華經》卷第六:「復次,常精進!若善男子、善女人,如來滅後,受持是經,若讀、若誦、若解說、若書寫,得千二百意功德。以是清淨意根,乃至聞一偈一句,通達無量無邊之義。解是義已,能演說一句一偈至於一月四月,乃至一歲,諸所說法,隨其義趣,皆與實相不相違背。若說俗間經書、治世語言、資生業等,皆順正法。三千大千世界六趣眾生心之所行、心所動作、心所戲論,皆悉知之。雖未得無漏智慧,而其意根清淨如此。是人有所思惟籌量言說,皆是佛法,無不真實,亦是先佛經中所說。」
[43] 勘 《妙法蓮華經》卷第六:「是比丘臨欲終時,於虛空中,具聞威音王佛先所說《法華經》二十千萬億偈,悉能受持,即得如上眼根清淨,耳、鼻、舌、身、意根清淨。得是六根清淨已,更增壽命二百萬億那由他歲,廣為人說是《法華經》。於時增上慢四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輕賤是人,為作不輕名者,見其得大神通力、樂說辯力、大善寂力,聞其所說,皆信伏隨從。是菩薩復化千萬億眾,令住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命終之後,得值二千億佛,皆號日月燈明,於其法中說是《法華經》,以是因緣,復值二千億佛,同號雲自在燈王。於此諸佛法中受持讀誦,為諸四眾說此經典故,得是常眼清淨,耳、鼻、舌、身、意諸根清淨,於四眾中說法,心無所畏。」
[44] 如 四十位 (術語)梵網經上說菩薩之階乘四十位,分為四位:第一,十發趣。謂大乘之行人至十住初聞妙理,而發趣於佛地,故名發趣。一捨心,二戒心,三忍心,四進心,五定心,六慧心,七願心,八護心,九喜心,十頂心也。此十者,前八心為瓔珞所說十信中之八心,後二心為同經所說十住心之初後二心(見五十二位)。第二,十長養。次入十行增修善根,故名長養。一慈心,二悲心,三喜心,四捨心,五施心,六好語心,七益心,八同心,九定心,十慧心也。此十者,如其次第,即四無量四攝法及止觀之二者也。第三,十金剛。次入十迴向之位堅修善根,故名金剛。一信心,二念心,三迴向心,四達心(謂通達法性也),五直心,六不退心,七大乘心,八無相心,九慧心,十不壞心也。第四,十地。地者,所依之義。入菩薩位,所依轉勝,故名十地。(十地)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45] 如 順解脫分 p1107成唯識論九卷三頁云:論曰:從發深固大菩提心,乃至未起順決擇識,求住唯識真勝義性;齊此,皆是資糧位攝。為趣無上正等菩提,修習種種勝資糧故。為有情故;勤求解脫。由此亦名順解脫分。
二解 俱舍論二十二卷九頁云:順解脫分,唯聞思所成;通三業為體。雖就最勝唯是意業;而此思願攝起身語,亦得名為順解脫分。有施一食持一戒等,深樂解脫願力所持,便名種殖順解脫分。殖順解脫分,唯人三洲。餘厭離般若如應無故。遇佛出世,植此善根。有餘師言:亦遇獨覺。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46] 如 順決擇分 p1107如淨初靜慮有四種中說。
二解 無性釋六卷十五頁云:言決擇者:卽是現觀。此分卽是法無我忍。引此善根,說名為順。
三解 成唯識論九卷六頁云:謂煖頂忍世第一法、此四總名順決擇分。順趣真實決擇分故。
四解 大毗婆沙論六卷十五頁云:問:此何故名順決擇分?答:決擇者、謂聖道。如是四種、是順彼分。順彼分中,此四最勝。是故名為順決擇分。
五解 俱舍論二十三卷五頁云:頌曰:此順決擇分、四皆修所成。六地二或七,依欲界身九。三女男得二。第四女亦爾。聖由失地捨。異生由命終。初二亦退捨。依本必見諦。捨已得非先。二捨性非得。論曰:此煖頂忍世第一法,四殊勝善根,名順決擇分。依何義建立順決擇分名?決、謂決斷。擇、謂簡擇。決斷簡擇,謂諸聖道。以諸聖道、能斷疑故;及能分別四諦相故。分、謂分段。此言意顯所順唯是見道一分。決擇之分故,得決擇分名。此四為緣,引決擇分。順益彼故;得順彼名。故此名為順決擇分。如是四種、皆修所成;非聞思所成。唯等引地故。四中前二、是下品攝。以俱可動,猶可退故。忍中品攝,勝前二故。有世第一,為其上故。世第一法,獨是上品。此四善根,皆依六地。謂四靜慮未至中間。欲界中無;闕等引故。餘上地亦無見道眷屬故。又無色界心,不緣欲界故。欲界先應遍知斷故。此四善根,能感色界五蘊異熟,為圓滿因。不能牽引憎背有故。或聲、為顯二有異說。謂煖頂二、尊者妙音說:依前六及欲七地。此四善根,依欲身起。人天九處,除北俱盧。前三善根、三洲初起,後生天處、亦續現前。第四善根、天處亦起。此無初後。一剎那故。此四善根、唯依男女。前三男女俱通得二。第四女身亦得。二種依男、唯得男身善根。已得女身非擇滅故。聖依此地,得此善根。失此地時,善根方捨。失地言顯遷生上地。異生於地,若失不失,但失眾同分,必捨此善根。初二善根,亦由退捨。由死退捨。唯異生,非聖。由失地捨,唯聖非異生。忍及世第一,異生亦無退。依根本地,起煖等善根,彼於此生,必定得見諦。厭生死心,極猛利故。若先捨已,後重得時,所得必非先之所捨。如捨已重得別解脫律儀。以未曾熟修大功用成故。若先已得煖等善根;經生故捨。遇了分位善說法師,便生頂等。若不遇者;還從本修。失退二捨、非得為性。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47] 四善根位 唯識宗將實踐修行的階位分為五位,其第二位為加行位,即四善根位;亦即是於資糧位之後,入十迴向至滿位,為住於真唯識性而修之位。於此位,對名、義、自性、差別等四者,修四尋思觀與四如實智觀。即是,於煖位修明得定,尋求思察認識之對象,即名、義、自性、差別等四種為空無,故稱煖位之行者為明得薩埵。於頂位修明增定,又以更進一層之觀智同樣作觀,以上即為尋思觀。其次,於忍位修印順定,於世第一法位修無間定,確認決定所認識之對象及能觀之識皆為空無,即為如實智觀。以上煖位、頂位、忍位、世第一法位等四種善根,以能生見道無漏之善,而成為其根本,故稱善根;係以修慧為體,以四靜慮及未至、中間之六地為所依。參閱「四善位」別釋。FROM:【唯識名詞白話新解(于凌波居士著)】
[48] 勘 《攝大乘論本》卷下:「何故三地說名發光?由無退轉等持、等至所依止故,大法光明所依止故。」
[49] 勘 《攝大乘論釋》卷第七:「由極遠離犯戒垢者,謂此地中,性戒成故,遠離一切毀戒穢垢。由無退轉等持、等至所依止者,謂此地中,證希有定,能發智光,照了諸法,故名發光。得已不失,名無退轉。諸靜慮定,說名等持。諸無色定,說名等至。或等持者,心一境相。言等至者,正受現前。大法光明所依止者,謂此地中,與定相應,無退轉故,於諸大乘契經等法得智光明。此地是彼所依因,故名為發光。」
[50] 勘 《成唯識論》卷第九:「初、二、三地行施、戒、修,相同世間;四地修得菩提分法,方名出世,故能永害二身見等。」
[51] 勘 《攝大乘論釋》卷第七:「業自在等依止義者,謂此法界是身等業自在所依,及陀羅尼、三摩地門自在所依。若如是知,得入十地。」
[52] 如 愁ㄔㄡˊchóu戚ㄑㄧqī戚ㄑㄧqī,憂愁慘淡的樣子。元·無名氏·雲窗夢·第三折:「早忘了撲簌簌淚零零,早忘了意懸懸愁戚戚悶騰騰。」元·王曄·新水令·梨花夜雨未開門曲:「愁戚戚蕭索對清晨,情默默冷落坐黃昏。」或作「愁切切」。
[53] 勘 《成唯識論》卷第六:「此善十一,何受相應?十五相應,一除憂、苦,有逼迫受,無調暢故。此與別境皆得相應,信等欲等不相違故。十一唯善,輕安非欲,餘通三界,皆學等三,非見所斷。《瑜伽論》說,信等六根唯修所斷,非見所斷。餘門分別,如理應思。」
[54] 勘 《成唯識論》卷第八:「上地行支能伏下地,即麤、苦等六種行相,有求上生而起彼故。一切皆唯非學、無學。聖者所起有漏善業,明為緣故,違有支故,非有支攝。由此應知,聖必不造感後有業,於後苦果不迷求故。雜修靜慮,資下故業,生淨居等,於理無違。
有義:無明唯見所斷,要迷諦理,能發行故,聖必不造後有業故。愛、取二支唯修所斷,貪求當有而潤生故;九種命終心,俱生愛俱故。餘九皆通見、修所斷。
有義:一切皆通二斷。論說預流果已斷一切一分有支,無全斷者故。若無明支唯見所斷,寧說預流無全斷者?若愛、取支唯修所斷,寧說彼已斷一切支一分?又說全界一切煩惱皆能結生,往惡趣行,唯分別起煩惱能發。不言潤生唯修所斷,諸感後有行皆見所斷發。由此故知,無明、愛、取三支亦通見、修所斷。然無明支正發行者,唯見所斷,助者不定;愛、取二支正潤生者,唯修所斷,助者不定。
又染汙法自性應斷,對治起時,彼永斷故。一切有漏不染汙法非性應斷,不違道故。然有二義,說之為斷。一、離縛故,謂斷緣彼雜彼煩惱;二、不生故,謂斷彼依,令永不起。依離縛斷,說有漏善、無覆無記唯修所斷。依不生斷,說諸惡趣、無想定等唯見所斷。說十二支通二斷者,於前諸斷,如應當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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