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法苑義林章》疏文勘註-003 大唐 窺基 撰 台灣 王穆提 疏文勘註

《十地經》云:「七日不說法,顯示自受法樂故,為令眾生於如來所,增愛敬故。」[1]

 

然律及《薩婆多傳》[2]云,過六七日,梵天來請,方乃說法,始度五人,即四十二日方說法也。

《十二由經》[3]云,成道竟,一年不說法,經第二年,方度五人。

《智度論》云,初成道竟,五十七日,佛不說法[4]

有人解云:即五十个七日,與《十二由經》一年不說法同也。

如此,經傳說成佛道不說法日已各不同,何得以己胸臆[5]之心,說十二年唯說有教?又若前後唯度一機,可如所說,機[6][7]千品,何得一準[8]

今依古說,略破初二,自餘三時,廣如菩提流支法師別傳所破。

此即別破,立教不同。

然此所立,雖理可然,既無教文,未可依據,並違《解深密經》所說時也。

上來總是敘其非也,并前並為敘古說也。

述今文中,又分為二:初述今文,後略示教。

述今文者,如《解深密經》第二卷、《瑜伽‧決擇》第七十六[9],世尊廣為勝義生菩薩,依遍計所執體相無故,說相無自性性;依依他起上無遍計所執自然生故,說生無自性性,及即依此說無遍計所執一分勝義無自性性;依圓成實上無遍計所執故,又說一分勝義無自性性。

說三種無性皆依遍計所執性已,勝義生菩薩深生領解,廣說世間毗濕縛藥[10]、雜[11][12]畫地、熟蘇[13]、虛空諸譬喻已,世尊讚歎善解所說。

勝義生菩薩復白佛言:

「世尊初於一時,在婆羅泥斯仙人墮處施鹿林中,唯為發趣聲聞乘者,以四諦相轉正法輪,雖是甚奇,甚為希有,一切世間諸天人等,先無有能如法轉者,而於彼時所轉法輪,有上有容,是未了義,是諸諍論安足處所。

 

世尊在昔第二時中,唯為發趣修大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以隱密相轉正法輪,雖更甚奇,甚為希有,而於彼時所轉法輪,亦是有上,有所容受,猶未了義,是諸諍論安足處所。

 

《大乘法苑義林章》疏文勘註 大唐 窺基 撰 台灣 王穆提 疏文勘註

 

世尊於今第三時中,普為發趣一切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無自性性,以顯了相轉正法輪,第一甚奇,最為希有,于今世尊所轉法輪,無上無容,是真了義,非諸諍論安足處所。」

 

爾時,世尊告勝義生菩薩曰:「勝義生!若善男子,或善女人,於諸不了義經聞已信解,書寫護持,供養流布,受誦溫習,如理思惟,以其修相發起加行,比所說了義言教聞已信解,乃至廣說,以其修相發起加行所集功德,百分不及一,乃至鄔波尼殺曇分[14]亦不及一。

 

此所生福,難可喻知,吾今略說。

 

如爪上土比大地土,或如牛跡中水比四大海水[15],百分不及一,乃至鄔波尼殺曇分亦不及一。」

 

說此經時,六百千眾生發菩提心[16],三百千聲聞遠塵離垢[17],得法眼淨,一百五十千聲聞永盡諸漏,心得解脫,七十五千菩薩得無生法忍。

《金光明經》亦說三時,謂轉、照、持。

《涅槃經》說初令皆服乳,次教總斷乳,後教有應服,有不應服者,與《解深密》所說義同。

《瑜伽釋》[18]中,此三時少異,義意無別。

由此誠證,若以偏圓、機宜、漸次,教但三時,非一非五。

上來總是述今文也。

略示教者,四阿笈摩[19]等,是初時教;諸說空經,是第二時教,以隱密言總說諸法無自性故;《花嚴》《深密》、唯識教等,第三時也,以顯了言說三無性,非空非有中道教故。

由諸異生,起自無始,迷執有我,不了我無,沈沒愛河,輪迴癡海,故佛初說四諦法輪,令知我空,唯有其法。

憍陳那[20]等,最初得道,彼聞法有,證我皆空,便執諸法,為真實有,封著小果,不求大位。

佛為方便,復說法空,破除有執故。

次時中說般若等,言一切法本性皆無。

須菩提等,迴心趣大,彼聞法空隱密言教,便撥諸法性相都無,何所造修?何所斷捨?佛為除此,復說唯識三性等教,勝義生等,信解修學。

遍計所執無,知法我俱遣;

依他、圓成有,照真俗雙存。

無無所無,所以言無;有有所有,所以言有。

言有而有,亦可言無,遍計所執,真俗無故;

言無而無,亦可言有,當情我法,二種現故。

令除所執,我法成無;離執寄詮,真俗稱有。

妄詮我法,非無非不無,當情似有,據體無故;

妄詮真俗,非有非不有,非稱妄情,體非無故。

我法無故,俱是執皆遣;真俗有故,諸離執皆存。

由此應言,迷情四句,四句皆非;悟情四句,四句皆是。

說境我法空,破初執有;說心真俗有,破次執空。

諸偏見者初聞說有,便即快心,於空起謗;後聞說空,亦復協意,便謗於有。

今言非空非有中道[21]教者,第三時也。

約理及機漸入道者,大由小起,乃有三時諸教前後,《解深密經》說唯識是也;若非漸次而入道者,大不由小,即無三時諸教前後。

約其多分,即初成道《花嚴》等中,說唯心是。

多分頓漸無別教門,隨一會中,所應益故。

《花嚴》說有聲聞在會;《深密》亦有聲聞發心;《勝鬘經》中,亦說一乘意生身等;《攝大乘》說,為不定人說一乘故;《法花經》中,〈分別功德品〉[22]言佛說如來壽量品時,有八世界微塵數[23]眾生發菩提心。

如是等文,上下非一,故知《法花》亦被頓悟,《花嚴》亦有漸悟之人。

若依覺愛[24]定唯一時,無漸次者,即違《深密》說有三時。

若依劉虬定有五時,前後次第,復無文說,然違三時,今總不依。

若據眾生機器及理,可有頓漸之教,然不同於古說。

若不約機理,定判一經,為頓為漸,時增減者,頓漸不成。

《唯識》云:「唯我於凡愚不開演」[25],非遮不定及定性故。

此依證果,若謂人天,即有四時,其二乘者,方便學法,是彼初學,故略不說。

今依師授,略敘古今時利差別,其諸有智,任情取捨。

第三、詮宗各異,夫論宗者,崇、尊、主義,聖教所崇、所尊、所主名為宗故。

且如外道、內道,小乘、大乘,崇、尊、主法,各各有異,說為宗別。

然古大德,總立四宗:

一、立性宗,《雜心》[26]等是;

二、破性宗,《成實》[27]等是;

三、破相宗,《中》[28]《百》[29]等是;

四、顯實宗,《涅槃》等是。

今即不爾。

於中分二:初陳異宗,後列自主。

陳異宗中,復分為二:初陳外道,後陳小乘。

陳外道者,外道雖有九十五種,大意莫過十六異論,廣如《瑜伽》第六[30]、七卷[31]《顯揚》第九、第十卷說。

彼論皆云:「執因中有果[32],顯了有去來,我常宿作因,自在等害法,邊無邊憍亂,見無因斷空,計勝淨吉祥,名十六異論。」

 

一、因中有果宗,

謂雨眾[33]外道執諸法因中常有果性。

如禾以穀為因,欲求禾時,唯種於穀,禾定從穀生,不從麥生,故知穀因中先已有禾性,不爾,應一切從一切法生。

二、從緣顯了宗[34]

謂即僧佉[35]及聲論[36]者。

 

[1] 勘 《佛說十地經》卷1:「一時,薄伽梵成道未久,第二七日,住於他化自在天中,自在天王宮摩尼寶藏殿,與大菩薩無量眾俱。其諸菩薩悉從異佛剎來集,皆於無上正等菩提,得不退轉,一生所繫,當證正覺。所謂:已得安住一切菩薩智所行境,皆能趣入一切如來智所行處,無有休息;善能示現,種種神通諸所作事,應時無滯,成熟調伏一切有情;利樂他事皆不虛棄,引發一切菩薩願,劫世剎土量等修行,暫無休息;一切菩薩,福智資糧,善備無盡,令諸世間,共所受用;已到一切菩薩智慧方便彼岸,示入生死及涅槃門,而不廢捨修菩薩行;善能遊戲解了,趣入一切菩薩靜慮、解脫、等持、等至、神通、明智,於是一切諸所作事,皆得善巧;由獲一切菩薩神通威力自在,以無功用隨心剎那,悉能往詣一切如來道場眾會,而為上首請佛說法;受持一切如來法輪,廣能供養、承事諸佛;常勤修習,一切菩薩所行事業;其身普現一切世間,言音無礙,清徹法界心智無滯,普見三世一切境界。一切菩薩所有祕藏功德正行悉已圓滿,設加無量不可說劫讚其功德亦不能盡。」(CBETA 2019.Q4, T10, no. 287, p. 535a29-b21)

[2] 勘 《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2:「問曰:「佛在世幾年便聽白四羯磨受戒?」

答曰:「有言:佛初得道一年後聽白四羯磨受具足戒。有言:四年後。有言:八年後。以義而推,八年者是正義也。佛以二月八日弗星現時初成等正覺,亦以二月八日弗星出時生,以八月八日弗星出時轉法輪,以八月八日弗星出時取般涅槃。佛初得道,於七七日中遊諸法門及觀眾生。初七日八喜法門,第二七日入樂法門,第三七日入諸解脫,第四七日遊入大捨,第五七日入逆順觀十二因緣,第六七日重復遊歷前諸法門,第七七日觀諸眾生應受化者。」」(CBETA 2019.Q4, T23, no. 1440, p. 510b18-29)

[3] 勘 即為《佛說十二遊經》:「佛以二十九出家,以三十五得道,從四月八日至七月十五日,坐樹下,為一年。二年,於鹿野園中,為阿若拘隣等說法;復為畢婆般等說法;復為迦者羅等十七人說法;復為大才長者及二才念優婆夷說法;復為正念尼揵說法;復為提和竭羅佛時四十二人說法。三年,為欝、為迦葉兄弟三人說法,滿千比丘。四年,象頭山上為龍鬼神說法。五年,於竹園中為私呵味說法。五年去未至舍衛時,舍利弗作婆羅門,有百二十五弟子,坐一樹下。」(CBETA 2019.Q4, T04, no. 195, pp. 146c29-147a10)

[4] 勘 《大智度論》卷第七:「復次,有諸佛無人請者,便入涅槃而不說法。如《法華經》中多寶世尊,無人請故,便入涅槃。後化佛身及七寶塔,證說《法華經》故,一時出現。亦如須扇多佛,弟子本行未熟,便捨入涅槃,留化佛一劫以度眾生。今是釋迦文尼佛得道後,五十七日寂不說法,自言:「我法甚深,難解難知。一切眾生縛著世法,無能解者,不如默然入涅槃樂。」是時,諸菩薩及釋提桓因、梵天王諸天,合掌敬禮,請佛為諸眾生初轉法輪。佛時默然受請。後到波羅柰鹿林中轉法輪。如是云何言請無所益!」

[5] 臆ㄧˋ名詞:胸膛、懷抱。如:「胸臆」。唐·杜甫〈哀江頭〉詩:「人生有情淚沾臆,江水江花豈 終極?」來源:https://www.moedict.tw/%E8%87%86

[6] 機ㄐㄧjī,時宜、際會。如:「隨機應變」、「勿失良機」。唐·駱賓王·在獄詠蟬詩·序:「候時而來,順陰陽之數;應節為變,審藏用之機。」

[7] 器ㄑㄧˋqì,用具的總稱。如:「陶器」、「容器」、「兵器」、「投鼠忌器」。易經·繫辭上:「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論語·衛靈公:「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8] 準ㄓㄨㄣˇzhǔn,法度、法則。如:「標準」。漢書·卷六十五·東方朔傳:「以道德為麗,以仁義為準。」

[9] 勘 《瑜伽師地論》卷第七十六:「攝決擇分中菩薩地之五

    復次,心意識相,當知如《解深密經》中,廣慧菩薩請問佛言:「如世尊說於心意識秘密善巧菩薩。於心意識秘密善巧菩薩者,齊何名為於心意識秘密善巧菩薩?如來齊何施設彼為於心意識秘密善巧菩薩?」

    說是語已,爾時世尊告廣慧菩薩曰:「善哉!善哉!廣慧!汝今乃能請問如來如是深義。汝今為欲利益安樂無量眾生,哀愍世間及諸天、人、阿素洛等,為令獲得義利安樂,故發斯問。汝應諦聽,吾當為汝說心意識秘密義。

    「廣慧!當知於六趣生死彼彼有情墮彼彼有情眾中,或在卵生,或在胎生,或在濕生,或在化生,身分生起。於中,最初一切種子心識成熟,展轉和合,增長廣大,依二執受:一者、有色諸根及所依執受;二者、相、名、分別言說戲論習氣執受。有色界中具二執受,無色界中不具二種。

    「復次,廣慧!此識亦名阿陀那識。何以故?由此識於身隨逐執持故。亦名阿賴耶識。何以故?由此識於身攝受藏隱同安危義故。亦名為心。何以故?由此識,色、聲、香、味、觸等積集滋長故。

    「復次,廣慧!阿陀那識為依止,為建立故,六識身轉,謂眼識、耳、鼻、舌、身、意識。此中,有識眼及色為緣,生眼識,與眼識俱隨行,同時同境,有分別意識轉;有識耳、鼻、舌、身及聲、香、味、觸為緣,生耳、鼻、舌、身識,與耳、鼻、舌、身識俱隨行,同時同境,有分別意識轉。廣慧!若於爾時一眼識轉,即於此時唯有一分別意識與眼識同所行轉;若於爾時二、三、四、五諸識身轉,即於此時唯有一分別意識與五識身同所行轉。

    「廣慧!譬如大暴水流,若有一浪生緣現前,唯一浪轉;若二若多浪生緣現前,有多浪轉。然此暴水自類恒流,無斷無盡。又如善淨鏡面,若有一影生緣現前,唯一影起;若二若多影生緣現前,有多影起。非此鏡面轉變為影,亦無受用滅盡可得。如是,廣慧!由似暴流阿陀那識為依止,為建立故,若於爾時有一眼識生緣現前,即於此時一眼識轉;若於爾時乃至有五識身生緣現前,即於此時五識身轉。

    「廣慧!如是菩薩雖由法住智為依止,為建立故,於心意識秘密善巧,然諸如來不齊於此施設彼為於心意識一切秘密善巧菩薩。廣慧!若諸菩薩於內各別如實不見阿陀那,不見阿陀那識,不見阿賴耶,不見阿賴耶識,不見積集,不見心,不見眼、色及眼識,不見耳、聲及耳識,不見鼻、香及鼻識,不見舌、味及舌識,不見身、觸及身識,不見意、法及意識,是名勝義善巧菩薩。如來施設彼為勝義善巧菩薩。廣慧!齊此名為於心意識一切秘密善巧菩薩。如來齊此施設於心意識一切秘密善巧菩薩。」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頌曰:

        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暴流,

        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

    復次,一切法相,當知如《解深密經》中,德本菩薩請問佛言:「世尊!如世尊說於諸法相善巧菩薩。於諸法相善巧菩薩者,齊何名為於諸法相善巧菩薩?如來齊何施設彼為於諸法相善巧菩薩?」

    說是語已,爾時世尊告德本菩薩曰:「善哉!善哉!德本!汝今乃能請問如來如是深義。汝今為欲利益安樂無量眾生,哀愍世間及諸天、人、阿素洛等,為令獲得義利安樂,故發斯問。汝應諦聽,吾當為汝說諸法相。謂諸法相略有三種。何等為三?一者、遍計所執相;二者、依他起相;三者、圓成實相。云何諸法遍計所執相?謂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差別,乃至為令隨起言說。云何諸法依他起相?謂一切法緣生自性,則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乃至招集純大苦蘊。云何諸法圓成實相?謂一切法平等真如。於此真如,諸菩薩眾勇猛精進為因緣故,如理作意無倒思惟為因緣故,乃能通達;於此通達漸漸修集,乃至無上正等菩提方證圓滿。

    「復次,德本!如眩瞖人眼中所有眩瞖過患,遍計所執相當知亦爾。如眩瞖人眩瞖眾相,或髮毛輪、蜂蠅、苣蕂,或復青、黃、赤、白等相差別現前,依他起相當知亦爾。如淨眼人遠離眼中眩瞖過患,即此淨眼本性所行無亂境界,圓成實相當知亦爾。

    「復次,德本!譬如清淨頗胝迦寶,若與青染色合,則似帝青、大青末尼寶像,由邪執取帝青、大青末尼寶故,惑亂有情。若與赤染色合,則似虎珀末尼寶像,由邪執取虎珀末尼寶故,惑亂有情。若與綠染色合,則似末羅羯多末尼寶像,由邪執取末羅羯多末尼寶故,惑亂有情。若與黃染色合,則似金像,由邪執取真金像故,惑亂有情。

    「如是,德本!如彼清淨頗胝迦上所有染色相應,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言說習氣當知亦爾。如彼清淨頗胝迦上所有帝青、大青、虎珀、末羅羯多、金等邪執,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執當知亦爾。如彼清淨頗胝迦寶,依他起相當知亦爾。如彼清淨頗胝迦上所有帝青、大青、虎珀、末羅羯多、真金等相,於常常時,於恒恒時,無有真實,無自性性,即依他起相上,由遍計所執相,於常常時,於恒恒時,無有真實,無自性性,圓成實相當知亦爾。

    「復次,德本!相、名相應以為緣故,遍計所執相而可了知。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執以為緣故,依他起相而可了知。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無執以為緣故,圓成實相而可了知。復次,德本!若諸菩薩能於諸法依他起相上如實了知遍計所執相,即能如實了知一切無相之法。若諸菩薩如實了知依他起相,即能如實了知一切雜染相法。若諸菩薩如實了知圓成實相,即能如實了知一切清淨相法。復次,德本!若諸菩薩能於依他起相上如實了知無相之法,即能斷滅雜染相法;若能斷滅雜染相法,即能證得清淨相法。

    「如是,德本!由諸菩薩如實了知遍計所執相、依他起相、圓成實相故,如實了知諸無相法、雜染相法、清淨相法。如實了知無相法故,斷滅一切雜染相法;斷滅一切雜染相法故,證得一切清淨相法。齊此名為於諸法相善巧菩薩。如來齊此施設彼為於諸法相善巧菩薩。」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頌曰:

        若不了知無相法,雜染相法不能斷;

        不斷雜染相法故,壞證微妙淨相法。

        不觀諸行眾過失,放逸過失害眾生,

        懈怠住法動法中,無有失壞可憐愍。

    復次,諸法無自性相,當知如《解深密經》中,勝義生菩薩白佛言:「世尊!我曾獨在靜處,心生如是尋思:世尊以無量門曾說諸蘊所有自相、生相、滅相、永斷、遍知。如說諸蘊,諸處、緣起、諸食亦爾。以無量門曾說諸諦所有自相、遍知、永斷、作證、修習。以無量門曾說諸界所有自相、種種界性、非一界性、永斷、遍知。以無量門曾說念住所有自相、能治、所治及以修習,未生令生,生已堅住不忘,倍修增長廣大。如說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亦復如是。以無量門曾說八支聖道所有自相、能治、所治及以修習,未生令生,生已堅住不忘,倍修增長廣大。

    「世尊復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未審世尊依何密意,作如是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我今請問如來斯義,唯願如來哀愍解釋,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所有密意!」

    說是語已,爾時世尊告勝義生菩薩曰:「善哉!善哉!勝義生!汝所尋思,甚為如理。善哉!善哉!善男子!汝今乃能請問如來如是深義。汝今為欲利益安樂無量眾生,哀愍世間及諸天、人、阿素洛等,為令獲得義利安樂,故發斯問。汝應諦聽,吾當為汝解釋所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所有密意。

    「勝義生!當知我依三種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皆無自性,謂相無自性性、生無自性性、勝義無自性性。

    「善男子!云何諸法相無自性性?所謂諸法遍計所執相。何以故?此由假名安立為相,非由自相安立為相,是故說名相無自性性。云何諸法生無自性性?所謂諸法依他起相。何以故?此由依他緣力故有,非自然有,是故說名生無自性性。云何諸法勝義無自性性?所謂諸法由生無自性性故,說名無自性性,即緣生法亦名勝義無自性性。何以故?於諸法中,若是清淨所緣境界,我顯示彼以為勝義無自性性,依他起相非是清淨所緣境界,是故亦說名為勝義無自性性。復有諸法圓成實相亦名勝義無自性性。何以故?一切諸法法無我性,名為勝義,亦得名為無自性性,以是諸法勝義諦故,無自性性之所顯故。由此因緣,名為勝義無自性性。

    「善男子!譬如空華,相無自性性當知亦爾。譬如幻像,生無自性性當知亦爾,一分勝義無自性性當知亦爾。譬如虛空,唯是眾色無性所顯,遍一切處,一分勝義無自性性當知亦爾,法無我性之所顯故,遍一切故。

    「善男子!我依如是三種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皆無自性。勝義生!當知我依相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何以故?若法自相都無所有,則無有生;若無有生,則無有滅;若無生無滅,則本來寂靜;若本來寂靜,則自性涅槃,於中都無少分所有更可令其般涅槃故。是故我依相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

    「善男子!我亦依法無我性所顯勝義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何以故?法無我性所顯勝義無自性性,於常常時,於恒恒時,諸法法性安住無為,一切雜染不相應故。於常常時,於恒恒時,諸法法性安住故無為,由無為故,無生無滅;一切雜染不相應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是故我依法無我性所顯勝義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

    「復次,勝義生!非由有情界中諸有情類別觀遍計所執自性為自性故,亦非由彼別觀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為自性故,我立三種無自性性;然由有情於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上增益遍計所執自性故,我立三種無自性性。由遍計所執自性相故,彼諸有情於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中隨起言說;如如隨起言說,如是如是由言說熏習心故,或由言說隨覺故,或由言說隨眠故,於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中執著遍計所執自性相;如如執著,如是如是於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上執著遍計所執自性。由是因緣,生當來世依他起自性。由此因緣,或為煩惱雜染所染,或為業雜染所染,或為生雜染所染,於生死中,長時馳騁,長時流轉,無有休息,或在那落迦,或在傍生,或在餓鬼,或在天上,或在阿素洛,或在人中,受諸苦惱。

    「復次,勝義生!若諸有情從本已來未種善根,未清淨障,未成熟相續,未多修勝解,未能積集福德、智慧二種資糧,我為彼故,依生無自性性宣說諸法。彼聞是已,能於一切緣生行中,隨分解了無常無恒,是不安隱、變壞法已,於一切行,心生怖畏,深起厭患;心生怖畏,深厭患已,遮止諸惡,於諸惡法能不造作,於諸善法能勤修習;習善因故,未種善根能種善根,未清淨障能令清淨,未熟相續能令成熟。由此因緣,多修勝解,亦多積集福德、智慧二種資糧。

    「彼雖如是種諸善根,乃至積集福德、智慧二種資糧,然於生無自性性中,未能如實了知相無自性性及二種勝義無自性性,於一切行未能正厭,未正離欲,未正解脫,未遍解脫煩惱雜染,未遍解脫諸業雜染,未遍解脫諸生雜染。如來為彼更說法要,謂相無自性性及勝義無自性性,為欲令其於一切行能正厭故,正離欲故,正解脫故,超過一切煩惱雜染故,超過一切業雜染故,超過一切生雜染故。

    「彼聞如是所說法已,於生無自性性中,能正信解相無自性性及勝義無自性性,簡擇思惟,如實通達。於依他起自性中,能不執著遍計所執自性相。由言說不熏習智故,由言說不隨覺智故,由言說離隨眠智故,能滅依他起相。於現法中,智力所持,能永斷滅當來世因。由此因緣,於一切行能正厭患,能正離欲,能正解脫,能遍解脫煩惱、業、生三種雜染。

    「復次,勝義生!諸聲聞乘種性有情,亦由此道此行跡故,證得無上安隱涅槃;諸獨覺乘種性有情、諸如來乘種性有情,亦由此道此行跡故,證得無上安隱涅槃。一切聲聞、獨覺、菩薩,皆共此一妙清淨道,皆同此一究竟清淨,更無第二。我依此故,密意說言唯有一乘。非於一切有情界中無有種種有情種性,或鈍根性,或中根性,或利根性有情差別。

    「善男子!若一向趣寂聲聞種性補特伽羅,雖蒙諸佛施設種種勇猛加行方便化導,終不能令當坐道場,證得無上正等菩提。何以故?由彼本來唯有下劣種性故,一向慈悲薄弱故,一向怖畏眾苦故。由彼一向慈悲薄弱,是故一向棄背利益諸眾生事;由彼一向怖畏眾苦,是故一向棄背發起諸行所作。我終不說一向棄背利益眾生事者,一向棄背發起諸行所作者,當坐道場,能得無上正等菩提。是故說彼名為一向趣寂聲聞。若迴向菩提聲聞種性補特伽羅,我亦異門說為菩薩。何以故?彼既解脫煩惱障已,若蒙諸佛等覺悟時,於所知障,其心亦可當得解脫。由彼最初為自利益,修行加行,脫煩惱障,是故如來施設彼為聲聞種性。

    「復次,勝義生!如是於我善說善制法毗奈耶最極清淨意樂所說善教法中,諸有情類意解種種差別可得。善男子!如來但依如是三種無自性性,由深密意,於所宣說不了義經,以隱密相說諸法要,謂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於是經中,若諸有情已種上品善根,已清淨諸障,已成熟相續,已多修勝解,已能積集上品福德、智慧資糧,彼若聽聞如是法已,於我甚深密意言說如實解了,於如是法深生信解,於如是義以無倒慧如實通達。依此通達善修習故,速疾能證最極究竟,亦於我所深生淨信,知是如來、應、正等覺於一切法現正等覺。

    「若諸有情已種上品善根,已清淨諸障,已成熟相續,已多修勝解,未能積集上品福德、智慧資糧,其性質直,是質直類,雖無力能思擇廢立,而不安住自見取中。彼若聽聞如是法已,於我甚深秘密言說雖無力能如實解了,然於此法能生勝解,發清淨信,信此經典是如來說,是其甚深,顯現甚深,空性相應,難見難悟,不可尋思,非諸尋思所行境界,微細詳審聰明智者之所解了。於此經典所說義中,自輕而住,作如是言:『諸佛菩提為最甚深,諸法法性亦最甚深,唯佛如來能善了達,非是我等所能解了。諸佛如來為彼種種勝解有情轉正法教,諸佛如來無邊智見,我等智見猶如牛跡。』於此經典雖能恭敬,為他宣說,書寫護持,披閱流布,殷重供養,受誦溫習,然猶未能以其修相發起加行,是故於我甚深密意所說言詞不能通達。由此因緣,彼諸有情亦能增長福德、智慧二種資糧,於後相續未成熟者,亦能成熟。

    「若諸有情,廣說乃至未能積集上品福德、智慧資糧,性非質直,非質直類,雖有力能思擇廢立,而復安住自見取中。彼若聽聞如是法已,於我甚深密意言說無有力能如實解了,於如是法雖生信解,然於其義,隨言執著,謂一切法決定皆無自性,決定不生不滅,決定本來寂靜,決定自性涅槃。由此因緣,於一切法獲得無見及無相見。由得無見、無相見故,撥一切相皆是無相,誹撥諸法遍計所執相、依他起相、圓成實相。何以故?由有依他起相及圓成實相故,遍計所執相方可施設。若於依他起相及圓成實相見為無相,彼亦誹撥遍計所執相,是故說彼誹撥三相。

    「雖於我法起於法想,而非義中起於義想。由於我法起法想故,及非義中起義想故,於是法中持為是法,於非義中持為是義。彼雖於法起信解故,福德增長,然於非義起執著故,退失智慧;智慧退故,退失廣大無量善法。

    「復有有情從彼聽聞,謂法為法,非義為義。若隨其見,彼即於法起於法想,於非義中起於義想,執法為法,非義為義。由此因緣,當知同彼退失善法。若有有情不隨其見,從彼欻聞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便生恐怖;生恐怖已,作如是言:『此非佛語,是魔所說。』作此解已,於是經典誹謗毀罵。由此因緣,獲大衰損,觸大業障。由是因緣,我說若有於一切相起無相見,於非義中宣說為義,是起廣大業障方便,由彼陷墜無量眾生,令其獲得大業障故。

    「善男子!若諸有情未種善根,未清淨障,未熟相續,無多勝解,未集福德、智慧資糧,性非質直,非質直類,雖有力能思擇廢立,而常安住自見取中。彼若聽聞如是法已,不能如實解我甚深密意言說,故於此法不生信解,於是法中起非法想,於是義中起非義想,於是法中執為非法,於是義中執為非義。唱如是言:『此非佛語,是魔所說。』作此解已,於是經典誹謗毀讟,撥為虛偽,以無量門毀滅摧伏如是經典,於諸信解此經典者,起怨家想。彼先為諸業障所障,由此因緣,復為如是業障所障。如是業障初易施設,乃至齊於百千俱胝那庾多劫無有出期。

    「善男子!如是於我善說善制法毗奈耶最極清淨意樂所說善教法中,有如是等諸有情類意解種種差別可得。」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頌曰:

        一切諸法皆無性,無生無滅本來寂,

        諸法自性恒涅槃,誰有智言無密意。

        相生勝義無自性,如是我皆已顯示,

        若不知佛此密意,失壞正道不能往。

        依諸淨道清淨者,唯依此一無第二,

        故於其中立一乘,非有情性無差別。

        眾生界中無量生,唯度一身趣寂滅,

        大悲勇猛證涅槃,不捨眾生甚難得。

        微妙難思無漏界,於中解脫等無差,

        一切義成離惑苦,二種異說謂常樂。

    爾時,勝義生菩薩復白佛言:「世尊!諸佛如來密意語言甚奇希有,乃至微妙、最微妙,甚深、最甚深,難通達、最難通達。如是我今領解世尊所說義者,若於分別所行、遍計所執相所依行相中,假名安立以為色蘊,或自性相,或差別相;假名安立為色蘊生,為色蘊滅,及為色蘊永斷、遍知,或自性相,或差別相:是名遍計所執相。世尊依此施設諸法相無自性性。若即分別所行、遍計所執相所依行相,是名依他起相。世尊依此施設諸法生無自性性,及一分勝義無自性性。如是我今領解世尊所說義者,若即於此分別所行、遍計所執相所依行相中,由遍計所執相不成實故,即此自性無自性性法無我真如清淨所緣,是名圓成實相。世尊依此施設一分勝義無自性性。如於色蘊,如是於餘蘊皆應廣說。如於諸蘊,如是於十二處,一一處中皆應廣說;於十二有支,一一支中皆應廣說;於四種食,一一食中皆應廣說;於六界、十八界,一一界中皆應廣說。

    「如是我今領解世尊所說義者,若於分別所行、遍計所執相所依行相中,假名安立以為苦諦、苦諦遍知,或自性相,或差別相,是名遍計所執相。世尊依此施設諸法相無自性性。若即分別所行、遍計所執相所依行相,是名依他起相。世尊依此施設諸法生無自性性,及一分勝義無自性性。如是我今領解世尊所說義者,若即於此分別所行、遍計所執相所依行相中,由遍計所執相不成實故,即此自性無自性性法無我真如清淨所緣,是名圓成實相。世尊依此施設一分勝義無自性性。如於苦諦,如是於餘諦皆應廣說。如於聖諦,如是於諸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中,一一皆應廣說。

    「如是我今領解世尊所說義者,若於分別所行、遍計所執相所依行相中,假名安立以為正定,及為正定能治、所治,若正定修,未生令生,生已堅住不忘,倍修增長廣大,或自性相,或差別相,是名遍計所執相。世尊依此施設諸法相無自性性。若即分別所行、遍計所執相所依行相,是名依他起相。世尊依此施設諸法生無自性性,及一分勝義無自性性。如是我今領解世尊所說義者,若即於此分別所行、遍計所執相所依行相中,由遍計所執相不成實故,即此自性無自性性法無我真如清淨所緣,是名圓成實相。世尊依此施設諸法一分勝義無自性性。

    「世尊!譬如毗濕縛藥,一切散藥、仙藥方中皆應安處。如是,世尊!依此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無自性性了義言教,遍於一切不了義經,皆應安處。世尊!如彩畫地,遍於一切彩畫事業,皆同一味,或青或黃,或赤或白,復能顯發彩畫事業。如是,世尊!依此諸法皆無自性,廣說乃至自性涅槃,無自性性了義言教,遍於一切不了義經,皆同一味,復能顯發彼諸經中所不了義。

    「世尊!譬如一切成熟珍羞諸餅果內投之熟酥,更生勝味。如是,世尊!依此諸法皆無自性,廣說乃至自性涅槃,無自性性了義言教,置於一切不了義經,生勝歡喜。世尊!譬如虛空,遍一切處,皆同一味,不障一切所作事業。如是,世尊!依此諸法皆無自性,廣說乃至自性涅槃,無自性性了義言教,遍於一切不了義經,皆同一味,不障一切聲聞、獨覺及諸大乘所修事業。」

   說是語已,爾時世尊歎勝義生菩薩曰:「善哉!善哉!善男子!汝今乃能善解如來所說甚深密意言義,復於此義善作譬喻,所謂世間毗濕縛藥、雜彩畫地、熟酥、虛空。勝義生!如是,如是,更無有異。如是,如是,汝應受持。」

    勝義生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初於一時,在婆羅痆斯仙人墮處施鹿林中,唯為發趣聲聞乘者,以四諦相轉正法輪,雖是甚奇,甚為希有,一切世間諸天人等,先無有能如法轉者,而於彼時所轉法輪,有上有容,是未了義,是諸諍論安足處所。

    「世尊在昔第二時中,唯為發趣修大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以隱密相轉正法輪,雖更甚奇,甚為希有,而於彼時所轉法輪,亦是有上,有所容受,猶未了義,是諸諍論安足處所。

    「世尊於今第三時中,普為發趣一切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無自性性,以顯了相轉正法輪,第一甚奇,最為希有,于今世尊所轉法輪,無上無容,是真了義,非諸諍論安足處所。

     「世尊!若善男子,或善女人,於此如來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所說甚深了義言教,聞已信解,書寫護持,供養流布,受誦溫習,如理思惟,以其修相發起加行,生幾所福?」

    說是語已,爾時世尊告勝義生菩薩曰:「勝義生!是善男子,或善女人,其所生福,無量無數,難可喻知,吾今為汝略說少分。如爪上土比大地土,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百千分不及一,數算計喻鄔波尼殺曇分亦不及一。或如牛跡中水比四大海水,百分不及一,廣說乃至鄔波尼殺曇分亦不及一。如是於諸不了義經聞已信解,廣說乃至以其修相發起加行所獲功德,比此所說了義經教聞已信解所集功德,廣說乃至以其修相發起加行所集功德,百分不及一,廣說乃至鄔波尼殺曇分亦不及一。」

    說是語已,勝義生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於是解深密法門中,當何名此教?我當云何奉持?」

    佛告勝義生菩薩曰:「善男子!此名勝義了義之教。於此勝義了義之教,汝當奉持。」

    說此勝義了義教時,於大會中有六百千眾生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三百千聲聞遠塵離垢,於諸法中得法眼淨,一百五十千聲聞永盡諸漏,心得解脫,七十五千菩薩得無生法忍。」

[10] 即 毘濕縛(飲食)藥名。玄應音義二十一曰:「毘濕縛藥,此云有種種功聖藥也。」梵Viśva。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11] 雜ㄗㄚˊzá,瑣碎、繁亂。如:「雜務」、「雜亂」、「繁雜」。易經·繫辭下:「其稱名也,雜而不越。」

[12] 采ㄘㄞˇcǎi,色彩。禮記·月令:「命婦官染采。」

[13] 《法華論疏》卷中:「問:何處具合五味譬耶?答:《涅槃經》云:「如從牛有乳,從乳出酪,從酪出生蘇,生蘇出熟蘇,熟蘇出醍醐。如是從佛出十二部經,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從修多羅出方等經,從方等經出波若波羅蜜,從波若波羅蜜出大般涅槃。」《大般涅槃經》以醍醐喻涅槃,今此經以醍醐喻法身平等,故知《法華》、《涅槃》明義無二。」

[14]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一:「論云「鄔波尼殺曇分」者,此數之極也,不可翻名。又云:如大乘經有六百大數,有《華嚴經》有百二十大數,有《俱舍論》有六十數,此別立也。」

[15] 四大海 (名數)在須彌山四方之大海也,須彌山在四大海之中央,四大海中各有一大洲,四大海外,則鐵圍山圍繞之。(九山八海)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16] 發菩提心(術語)菩提者無上正真道也,發求無上正真道之心,曰發菩提心。觀無量壽經曰:「三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無量壽經下曰:「捨家棄欲而作沙門,發菩提心,一向專念無量壽佛。」觀經玄義分曰:「同發菩提心,往生安樂國。」大乘義章九曰:「發菩提心者,菩提胡語,此翻名道。果德圓通故曰菩提。於大菩提起意趣求,名發菩提心。」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17] 遠塵離垢 p1257瑜伽八十六卷一頁云:復次由二種相,當知聖者慧眼清淨。謂由遠塵,及離垢故。由見所斷諸煩惱纏、得離系故;名為遠塵。由彼隨眠、得離系故;說名離垢。又現觀時,有粗我慢隨入作意,間無間轉。若遍了知所取能取所緣平等;彼卽斷滅。彼斷滅故;說名遠塵。一切見道所斷煩惱隨眠斷故;說名離垢。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18] 勘 《瑜伽師地論釋》:「佛涅槃後,魔事紛起,部執競興,多著有見。龍猛菩薩證極喜地,採集大乘無相空教,造《中論》等,究暢真要,除彼有見。聖提婆等諸大論師,造《百論》等,弘闡大義,由是眾生復著空見。無著菩薩位登初地,證法光定,得大神通,事大慈尊,請說此論。理無不窮,事無不盡,文無不釋,義無不詮,疑無不遣,執無不破,行無不修,果無不證。正為菩薩,令於諸乘境、行、果等皆得善巧,勤修大行,證大菩提,廣為有情,常無倒說,兼為餘乘,令依自法,修自分行,得自果證。如是略說此論所因。」

[19] 四阿笈摩 p0438瑜伽八十五卷一頁云:事契經者:謂四阿笈摩。一者、雜阿笈摩。二者、中阿笈摩。三者、長阿笈摩。四者、增一阿笈摩。雜阿笈摩者:謂於是中、世尊觀待彼彼所化,宣說如來、及諸弟子、所說相應蘊界處相應,緣起食諦相應,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入出息念學證淨等相應。又依八眾說眾相應。後結集者、為令聖教久住,結嗢拖南頌,隨其所應,次第安布。當知如是一切相應,略由三相。何等為三?一、是能說。二、是所說。三、是所為說。若如來,若如來弟子,是能說。如弟子所說,佛所說分,若所了知,若能了知,是所說。如五取蘊、六處、因緣相應分及道品分。若諸苾芻、天魔等眾,是所為說。如結集品,如是一切粗略標舉能說所說及所為說,卽彼一切事相應教,間廁鳩集。是故說名雜阿笈摩。卽彼相應教,復以餘相,處中而說;是故說名中阿笈摩。卽彼相應教,更以餘相,廣長而說;是故說名長阿笈摩。卽彼相應教,更以一二三等,漸增分數道理而說;是故說名增一阿笈摩。如是四種、師弟展轉,傳來於今。由此道理,是故說名增一阿笈摩。是名事契經。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20] 憍陳那 (人名)Kāuṇḍinya,巴Koṇḍañña,舊稱憍陳如。亦曰拘鄰。尊者之姓。譯曰火器,了本際。玄應音義二十四曰:「憍陳那,舊云憍陳如,訛也。此云火器,是姓也。阿若是名,亦云初智,以最初悟無生而得智由本願也。」五比丘之筆頭人。初釋尊出家求道,淨飯王命供奉共為苦行。後釋尊觀破苦行於成道無效而棄之,彼以此為釋尊破戒墮落,與他四比丘共去,後於波羅捺國鹿野園受釋尊教化,為弟子。即佛最初之弟子也。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21] 非空非有中道 即是唯識中道。一切諸法有遍計所執、依他起、圓成實等三性。其中,遍計為空而非有,依他、圓成為有而非空。亦即心外之法,遍計為非有,心內之法,依他、圓成為非空。非有非空即中道,依唯識論所說中道之義。《成唯識論》卷七曰:「我、法非有,空識非無,離有離無,故契中道。」非空非有,是超越有與空的相對,而至於非空非有的無相境界(三性)FROM:【唯識名詞白話新解(于凌波居士著)】

[22] 勘 《妙法蓮華經》卷第五:「分別功德品第十七

    爾時,大會聞佛說壽命劫數長遠如是,無量無邊阿僧祇眾生得大饒益。於時,世尊告彌勒菩薩摩訶薩:「阿逸多!我說是如來壽命長遠時,六百八十萬億那由他恒河沙眾生得無生法忍,復有千倍菩薩摩訶薩得聞持陀羅尼門,復有一世界微塵數菩薩摩訶薩得樂說無礙辯才,復有一世界微塵數菩薩摩訶薩得百千萬億無量旋陀羅尼,復有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菩薩摩訶薩能轉不退法輪,復有二千中國土微塵數菩薩摩訶薩能轉清淨法輪,復有小千國土微塵數菩薩摩訶薩八生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復有四四天下微塵數菩薩摩訶薩四生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復有三四天下微塵數菩薩摩訶薩三生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復有二四天下微塵數菩薩摩訶薩二生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復有一四天下微塵數菩薩摩訶薩一生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復有八世界微塵數眾生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23] 微塵數(雜語)譬數量之多,以碎物為微塵,其數多也。法華經分別功德品曰:「大千界微塵數菩薩。」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24] 勘《唯識二十論述記》卷上:菩提鶻露支,此云覺愛,先云覺熹,即魏時菩提流支法師。

[25] 勘 《成唯識論》卷第三:「《解深密經》亦作是說:

        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

        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

    以能執持諸法種子及能執受色根依處,亦能執取結生相續,故說此識名阿陀那。無性有情不能窮底,故說甚深;趣寂種性不能通達,故名甚細。是一切法真實種子,緣擊便生轉識波浪,恒無間斷,猶如瀑流。凡即無性,愚即趣寂。恐彼於此起分別執,墮諸惡趣,障生聖道,故我世尊不為開演。唯第八識有如是相。」

[26] 雜心論 (書名)雜阿毘曇心論之略。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27] 成實論 (書名)十六卷,訶梨跋摩造,姚秦羅什譯。成實者成立修多羅中實義之意也。有惠影之成實論義章二十卷,道藏之疏十六卷,今已亡。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28] 中論 (書名)Madyāmaka-śāstra,具名中觀論。四卷,龍樹菩薩造,青目菩薩釋,姚秦鳩摩羅什譯。為古來三論之一,極為尊重。其說相主張最徹底之中道。破空破假,進而並破執中之見,說所謂八不中道即無所得之中道,而為般若思想者也。書中,別為破因緣品,破去來品,破六情品,破五陰品等二十七品,現藏中阿僧佉釋,瞿曇般若譯之順中論,二卷。分別照明菩薩釋,波羅頗迦羅譯之般若燈論釋,十五卷。安慧釋,惟淨等譯之大乘中觀釋論,九卷,皆為龍樹中論之異出。西藏亦有中觀學派之二系統,則此論為學者所珍重,不待言矣。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29] 百論(書名)二卷。提婆菩薩造,天親菩薩釋,鳩摩羅什譯,三論之一。依提婆之梵本,原有二十三品,每一品有五偈(三十二字為一偈),合有百偈。故稱百論。然譯者略後十品,現本只存前十品。且依天親之註解,羅什之翻譯,句數稍為增減。現品之偈數無定矣。百論僧肇序曰:「論凡二十品,品各五偈。後十品,其人以為無益此土,故闕不傳。」百論嘉祥疏一曰:「依提婆梵本,品皆五偈,無多少也。而有多少者三義:一註人釋有廣略,二翻論人復重增減,三方言不同。故多少者不定也。」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30] 勘 《瑜伽師地論》卷第六:「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三

        復次,云何不如理作意施設建立?嗢拕南曰:

            執因中有果,顯了有去來,

            我常宿作因,自在等害法,

            邊無邊矯亂,計無因斷空,

            最勝淨吉祥,由十六異論。

        由十六種異論差別,顯不如理作意應知。何等十六?一、因中有果論;二、從緣顯了論;三、去來實有論;四、計我論;五、計常論;六、宿作因論;七、計自在等為作者論;八、害為正法論;九、有邊無邊論;十、不死矯亂論;十一、無因見論;十二、斷見論;十三、空見論;十四、妄計最勝論;十五、妄計清淨論;十六、妄計吉祥論。

        因中有果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常常時,恒恒時,於諸因中具有果性。謂雨眾外道作如是計。

        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顯示因中具有果性?

        答:由教及理故。教者,謂彼先師所造教藏,隨聞轉授,傳至于今,顯示因中先有果性。理者,謂即如彼沙門,若婆羅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住尋思地,住自辦地,住異生地,住隨思惟觀察行地。彼作是思:「若從彼性,此性得生,一切世間共知共立彼為此因,非餘。又求果者,唯取此因,非餘。又即於彼,加功營搆諸所求事,非餘。又若彼果,即從彼生,不從餘生。是故彼果因中已有。若不爾者,應立一切是一切因,為求一果,應取一切,應於一切加功營搆,應從一切一切果生。」如是由施設故,求取故,所作決定故,生故,彼見因中常有果性。

        應審問彼:汝何所欲?何者因相?何者果相?因果兩相,為異不異?若無異相,便無因果二種決定,因果二種無差別故,因中有果,不應道理。若有異相,汝意云何?因中果性,為未生相,為已生相?若未生相,便於因中,果猶未生,而說是有,不應道理。若已生相,即果體已生,復從因生,不應道理。是故因中非先有果。然要有因,待緣果生。

        又有相法於有相法中,由五種相方可了知:一、於處所可得,如甕中水;二、於所依可得,如眼中眼識;三、即由自相可得,如因自體,不由比度;四、即由自作業可得;五、由因變異故,果成變異,或由緣變異故,果成變異。是故彼說常常時,恒恒時,因中有果,不應道理。由此因緣,彼所立論,非如理說。如是不異相故,異相故,未生相故,已生相故,不應道理。

        從緣顯了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一切諸法,性本是有,從眾緣顯,不從緣生。謂即因中有果論者及聲相論者作如是計。

        問:何因緣故,因中有果論者見諸因中先有果性,從緣顯耶?

        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彼如是思:「果先是有,復從因生,不應道理。然非不用功為成於果,彼復何緣而作功用?豈非唯為顯了果耶?」彼作如是妄分別已,立顯了論。

        應審問彼:汝何所欲?為無障緣而有障礙,為有障緣耶?若無障緣者,無障礙緣而有障礙,不應道理。若有障緣者,屬果之因,何故不障?同是有故,不應道理。譬如黑闇障瓫中水,亦能障瓫。若言障緣亦障因者,亦應顯因,俱被障故,而言但顯因中先有果性,不顯因者,不應道理。

        復應問彼:為有性是障緣,為果性耶?若有性是障緣者,是即有性常不顯了,不應道理。因亦是有,何不為障?若言果性是障緣者,是則一法亦因亦果,如芽是種子果,是莖等因,是即一法亦顯不顯,不應道理。

        又今問汝,隨汝意答。本法與顯,為異不異?若不異者,法應常顯,顯已復顯,不應道理。若言異者,彼顯為無因耶?為有因耶?若言無因,無因而顯,不應道理。若有因者,果性可顯,非是因性,以不顯因能顯於果,不應道理。

        如是無障緣故,有障緣故,有相故,果相故,顯不異故,顯異故,不應道理。是故汝言「若法性無,是即無相;若法性有,是即有相。性若是無,不可顯了;性若是有,方可顯了」者,不應道理。

        我今當說:雖復是有,不可取相,謂或有遠故,雖有而不可取;又由四種障因障故,而不可取;復由極微細故,而不可取;或由心散亂故,而不可取;或由根損壞故,而不可取;或由未得彼相應智故,而不可取。

        如因果、顯了論不應道理,當知聲相論者亦不應理。此中差別者,外聲論師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聲相常住,無生無滅,然由宣吐,方得顯了。是故此論如顯了論,非應理說。

        去來實有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若在此法者,由不正思惟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有過去,有未來,其相成就,猶如現在,實有非假。

        問:何因緣故,彼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又在此法者,於如來經不如理分別故。謂如經言一切有者,即十二處,此十二處,實相是有。又薄伽梵說有過去業,又說有過去色,有未來色,廣說乃至識亦如是。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彼如是思:「若法自相安住,此法真實是有。此若未來無者,爾時應未受相。此若過去無者,爾時應失自相。若如是者,諸法自相應不成就。由此道理,亦非真實,故不應理。」由是思惟,起如是見,立如是論:過去、未來,性相實有。

        應審問彼:汝何所欲?去、來二相與現在相,為一為異?若言相一,立三世相,不應道理。若相異者,性相實有,不應道理。又汝應說自意所欲,墮三世法,為是常相,為無常相?若常相者,墮在三世,不應道理。若無常相,於三世中恒是實有,不應道理。

        又今問汝,隨汝意答。為計未來法來至現在世耶?為彼死已,於此生耶?為即住未來為緣,生現在耶?為本無業,今有業耶?為本相不圓滿,今相圓滿耶?為本異相,今異相耶?為於未來有現在分耶?

        若即未來法來至現在者,此便有方所,復與現在應無差別,復應是常,不應道理。若言未來死已,現在生者,是即未來不生於今,現在世法本無今生,又未來未生,而言死沒,不應道理。若言法住未來,以彼為緣,生現在者,彼應是常,又應本無今生,非未來法生,不應道理。若本無業用,今有業用,是則本有今有,便有如前所說過失,不應道理。又汝何所欲?此業用與彼本法,為有異相,為無異相?若有異相,此業用相未來無故,不應道理。若無異相,本無業用,今有業用,不應道理。如無業用,有此過失,如是相圓滿、異相、未來分相,應知亦爾。此中差別者,復有自性雜亂過失故,不應道理。

        如未來向現在,如是現在往過去,如其所應,過失應知。謂即如前所計諸因緣及所說破道理。

        如是自相故,共相故,來故,死故,為緣生故,業故,相圓滿故,相異故,未來有分故,說過去、未來體實有論,不應道理。

        如是說已,復有難言:若過去、未來是無,云何緣無而有覺轉?若言緣無而有覺轉者,云何不有違教過失?如說一切有者,謂十二處。

        我今問汝,隨汝意答。世間取無之覺,為起耶?為不起耶?若不起者,能取無我、兔角、石女兒等覺,皆應是無,此不應理。又薄伽梵說:「我諸無諂聲聞,如我所說正修行時,若有知有,若無知無。」此不應道理。若言起者,汝意云何?此取無覺,為作有行,為作無行?若作有行,取無之覺而作有行,不應道理。若作無行者,汝何所欲?此無行覺,為緣有事轉,為緣無事轉?若緣有事轉者,無行之覺,緣有事轉,不應道理。若緣無事轉者,無緣無覺,不應道理。

        又雖說一切有者,謂十二處,然於有法,密意說有有相,於無法,密意說有無相。所以者何?若有相法能持有相,若無相法能持無相,是故俱名為法,俱名為有。若異此者,諸修行者唯知於有,不知於無,應非無間觀所知法,不應道理。

        又雖說言有過去業,由此業故,諸有情受有損害受、無損害受,此亦依彼習氣,密意假說為有。謂於諸行中曾有淨不淨業若生若滅,由此因緣,彼行勝異相續而轉,是名習氣。由此相續所攝習氣故,愛不愛果生。是故於我無過,而汝不應道理。

        復雖說言有過去色,有未來色,有現在色,如是乃至識亦爾者,此亦依三種行相密意故說,謂因相、自相、果相。依彼因相,密意說有未來;依彼自相,密意說有現在;依彼果相,密意說有過去。是故無過。

        又不應說過去、未來是實有相。何以故?應知未來有十二種相故:一、因所顯相;二、體未生相;三、待眾緣相;四、已生種類相;五、可生法相;六、不可生法相;七、未生雜染相;八、未生清淨相;九、應可求相;十、不應求相;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

        當知現在亦有十二種相:一、果所顯相;二、體已生相;三、眾緣會相;四、已生種類相;五、一剎那相;六、不復生法相;七、現雜染相;八、現清淨相;九、可憙樂相;十、不可憙樂相;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

        當知過去亦有十二種相:一、已度因相;二、已度緣相;三、已度果相;四、體已壞相;五、已滅種類相;六、不復生法相;七、靜息雜染相;八、靜息清淨相;九、應顧戀處相;十、不應顧戀處相;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

        計我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有我、薩埵、命者、生者、有養育者、數取趣者,如是等,諦實常住。謂外道等作如是計。

        問:何故彼外道等,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由二種因故:一、先不思覺,率爾而得有薩埵覺故;二、先已思覺,得有作故。

        彼如是思:「若無我者,見於五事,不應起於五有我覺:一、見色形已,唯應起於色形之覺,不應起於薩埵之覺;二、見順苦樂行已,唯應起於受覺,不應起於勝劣薩埵之覺;三、見已立名者,名相應行已,唯應起於想覺,不應起於剎帝利、婆羅門、吠舍、戍陀羅、佛授、德友等薩埵之覺;四、見作淨不淨相應行已,唯應起於行覺,不應起於愚者、智者薩埵之覺;五、見於境界識隨轉已,唯應起於心覺,不應起於我能見等薩埵之覺。由如是先不思覺,於此五事,唯起五種薩埵之覺,非諸行覺。是故先不思覺,見已,率爾而起有薩埵覺,故如是決定知有實我。」

        又彼如是思:「若無我者,不應於諸行中先起思覺,得有所作。謂我以眼當見諸色,正見諸色,已見諸色,或復起心,我不當見,如是等用,皆由我覺行為先導。如於眼見,如是於耳、鼻、舌、身、意,應知亦爾。又於善業造作,善業止息,不善業造作,不善業止息,如是等事,皆由思覺為先,方得作用,應不可得。如是等用,唯於諸行,不應道理。」由如是思,故說有我。

        我今問汝,隨汝意答。為即於所見事起薩埵覺,為異於所見事起薩埵覺耶?若即於所見事起薩埵覺者,汝不應言,即於色等,計有薩埵,計有我者,是顛倒覺。若異於所見事起薩埵覺者,我有形量,不應道理。或有勝劣,或剎帝利等,或愚或智,或能取彼色等境界,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唯由此法自體起此覺耶?為亦由餘體起此覺耶?若唯由此法自體起此覺者,即於所見,起彼我覺,不應說名為顛倒覺。若亦由餘體起此覺者,即一切境界各是一切境界覺因,故不應理。

        又汝何所欲?於無情數,有情覺,於有情數,無情覺,於餘有情數,餘有情覺,為起為不起耶?若起者,是即無情應是有情,有情應是無情,餘有情應是餘有情,此不應理。若不起者,則非撥現量,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薩埵覺,為取現量義,為取比量義耶?若取現量義者,唯色等蘊是現量義,我非現量義,故不應理。若取比量義者,如愚稚等,未能思度,不應率爾起於我覺。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如世間所作,為以覺為因,為以我為因?若以覺為因者,執我所作,不應道理。若以我為因者,要先思覺,得有所作,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所作事因,常無常耶?若無常者,此所作因,體是變異,執我有作,不應道理。若是常者,即無變異,無變有作,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有動作之我能有所作,為無動作之我有所作耶?若有動作之我能有所作者,是即常作,不應復作。若無動作之我有所作者,無動作性,而有所作,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有因故,我有所作,為無因耶?若有因者,此我應由餘因策發,方有所作,不應道理。若無因者,應一切時作一切事,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我為依自故,能有所作,為依他故,能有所作?若依自者,此我自作老病死苦雜染等事,不應道理。若依他者,計我所作,不應道理。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為即於蘊施設有我,為於諸蘊中,為蘊外餘處,為不屬蘊耶?若即於蘊施設我者,是我與蘊無有差別,而計有我諦實常住,不應道理。若於諸蘊中者,此我為常,為無常耶?若是常者,常住之我為諸苦樂之所損益,不應道理。若無損益,起法非法,不應道理。若不生起法及非法,應諸蘊身畢竟不起,又應不由功用,我常解脫。若無常者,離蘊體外,有生有滅相續流轉法不可得,故不應理。又於此滅壞,後於餘處不作而得,有大過失,故不應理。若蘊外餘處者,汝所計我應是無為,不應道理。若不屬蘊者,我一切時應無染汙,又我與身不應相屬,此不應理。

        又汝何所欲?所計之我,為即見者等相,為離見者等相?若即見者等相者,為即於見等,假立見者等相,為離於見等,別立見者等相?若即於見等,假立見者等相者,則應見等,是見者等,而汝立我為見者等,不應道理,以見者等與見等相無差別故。

        若離於見等,別立見者等相者,彼見等法,為是我所成業,為是我所執具?若是我所成業者,若如種子,應是無常,不應道理。若言如陶師等,假立丈夫,此我應是無常,應是假立,而汝言是常是實,不應道理。若言如具神通,假立丈夫,此我亦應無常假立,於諸所作,隨意自在,此亦如前,不應道理。若言如地,應是無常。又所計我,無如地大顯了作業,故不應理。何以故?世間地大所作業用,顯了可得,謂持萬物,令不墜下,我無是業,顯了可得。若如虛空,應非實有,唯於色無,假立空故,不應道理。虛空雖是假有,而有業用分明可得,非所計我,故不應理。世間虛空所作業用分明可得者,謂由虛空故,得起往來屈伸等業。是故見等是我所成業,不應道理。

        若是我所執具者,若言如鎌,如離鎌外,餘物亦有能斷作用,如是離見等外,於餘物上見等業用不可得故,不應道理。若言如火,則徒計於我,不應道理。何以故?如世間火,離能燒者,亦自能燒故。

        若言離見者等相,別有我者,則所計我相乖一切量,不應道理。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為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為不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耶?若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者,於諸行中有疾疫災橫及彼止息順益可得,即彼諸行雖無有我,而說有染淨相應。如於外物,內身亦爾,雖無有我,染淨義成,故汝計我,不應道理。若不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者,離染淨相,我有染淨,不應道理。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為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為不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耶?若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者,於諸行中有五種流轉相可得:一、有因;二、可生;三、可滅;四、展轉相續生起;五、有變異。若諸行中,此流轉相可得,如於身、芽、河、燈、乘等流轉作用中,雖無有我,即彼諸行得有流轉及與止息,何須計我?若不與彼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者,則所計我無流轉相而有流轉止息,不應道理。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為由境界所生若苦若樂及由思業,并由煩惱、隨煩惱等之所變異,說為受者、作者及解脫者,為不由彼變異,說為受者等耶?若由彼變異者,是即諸行是受者、作者及解脫者,何須計我?設是我者,我應無常,不應道理。若不由彼變異者,我無變異,而是受者、作者及解脫者,不應道理。

        又汝今應說自所欲,為唯於我說為作者,為亦於餘法說為作者?若唯於我,世間不應說火為燒者,光為照者。若亦於餘法,即於見等諸根說為作者,徒分別我,不應道理。

        又汝應說自意所欲,為唯於我建立於我,為亦於餘法建立於我?若唯於我者,世間不應於彼假說士夫身,呼為德友、佛授等。若亦於餘法者,是則唯於諸行假說名我,何須更執別有我耶?何以故?諸世間人唯於假設士夫之身,起有情想,立有情名,及說自他有差別故。

        又汝何所欲?計我之見,為善為不善耶?若是善者,何為極愚癡人深起我見,不由方便,率爾而起,能令眾生怖畏解脫,又能增長諸惡過失?不應道理。若不善者,不應說正及非顛倒。若是邪倒,所計之我,體是實有,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無我之見,為善為不善耶?若言是善,於彼常住實有我上,見無有我,而是善性,非顛倒計,不應道理。若言不善,而一切智者之所宣說,精勤方便之所生起,令諸眾生不怖解脫,能速證得白淨之果,諸惡過失如實對治,不應道理。

        又汝意云何?為即我性自計有我,為由我見耶?若即我性自計有我者,應一切時無無我覺。若由我見者,雖無實我,由我見力故,於諸行中妄謂有我,是故汝計定實有我,不應道理。

        如是不覺為先,而起彼覺故,思覺為先,見有所作故,於諸蘊中假施設故,由於彼相安立為有故,建立雜染及清淨故,建立流轉及止息故,假立受者、作者、解脫者故,施設有作者故,施設言說故,施設見故,計有實我,皆不應理。

        又我今當說第一義我相:所言我者,唯於諸法假立為有,非實有我。然此假我,不可說言與彼諸法異不異性,勿謂此我是實有體,或彼諸法即我性相。又此假我是無常相,是非恒相,非安保相,是變壞相,生起法相,老病死相,唯諸法相,唯苦惱相,故薄伽梵說:「苾芻當知!於諸法中假立有我,此我無常無恒,不可安保,是變壞法。如是廣說。由四因故,於諸行中假設有我。一、為令世間言說易故;二、為欲隨順諸世間故;三、為欲斷除謂定無我諸怖畏故;四、為宣說自他成就功德,成就過失,令起決定信解心故。」是故執有我論,非如理說。

        計常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及世間皆實常住,非作所作,非化所化,不可損害,積聚而住,如伊師迦。謂計前際,說一切常者,說一分常者,及計後際,說有相者,說無相者,說非想非非想者,復有計諸極微是常住者,作如是計。

        問:何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及世間是常住耶?

        答:彼計因緣,如經廣說,隨其所應,盡當知。此中,計前際者,謂或依下、中、上靜慮,起宿住隨念,不善緣起,故於過去諸行,但唯憶念,不如實知,計過去世以為前際,發起常見。或依天眼,計現在世以為前際,於諸行剎那生滅流轉不如實知。又見諸識流轉相續,從此世間至彼世間,無斷絕故,發起常見。或見梵王隨意成立,或見四大種變異,或見諸識變異。計後際者,於想及受,雖見差別,然不見自相差別,是故發起常見,謂我及世間皆悉常住。又計極微是常住者,以依世間靜慮,起如是見,由不如實知緣起故,而計有為先,有果集起,離散為先,有果壞滅。由此因緣,彼謂從眾微性麤物果生,漸析麤物乃至微住,是故麤物無常,極微是常。

        此中,計前際、後際常住論者,是我執論差別相所攝故,我論已破,當知我差別相論亦已破訖。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宿住之念,為取諸蘊,為取我耶?若取蘊者,執我及世間是常,不應道理。若取我者,憶念過去如是名等諸有情類,我曾於彼如是名、如是姓,乃至廣說,不應道理。

        又汝意云何?緣彼現前和合色境眼識起時,於餘不現不和合境所餘諸識,為滅為轉?若言滅者,滅壞之識而計為常,不應道理。若言轉者,由一境界,依一切時,一切識起,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所執之我,由想所作及受所作,為有變異,為無變異?若言有者,計彼世間及我常住,不應道理。若言無者,有一想已,復種種想,復有小想及無量想,不應道理。又純有樂已,復純有苦,復有苦有樂,有不苦不樂,不應道理。

        又若計命即是身者,彼計我是色。若計命異於身者,彼計我非色。若計我俱遍,無二無缺者,彼計我亦是色亦非色。若為對治此故,即於此義中,由異句異文而起執者,彼計我非色非非色。

        又若見少色少非色者,彼計有邊。若見彼無量者,彼計有無邊。若復遍見,而色分少,非色分無量,或色分無量,非色分少者,彼計亦有邊亦無邊。若為對治此故,但由文異,不由義異而起執者,彼計非有邊非無邊。或計解脫之我,遠離二種。

        又計極微常住論者,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為觀察計極微常,為不觀察計彼常耶?若不觀察者,離慧觀察而定計常,不應道理。若言已觀察者,違諸量故,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諸微塵性,為由細故,計彼是常,為由與麤果物其相異故,計彼常耶?若由細者,離散損減,轉復羸劣,而言是常,不應道理。若言由相異故者,是則極微超過地、水、火、風之相,不同種類相故,而言能生彼類果,不應道理。又彼極微更無異相可得,故不中理。

        又汝何所欲?從諸極微所起麤物,為不異相,為異相耶?若言不異相者,由與彼因無差別故,亦應是常,是則應無因果決定,不應道理。若異相者,汝意云何?為從離散極微麤物得生,為從聚集耶?若言從離散者,應一切時一切果生,是則應無因果決定,不應道理。若從聚集者,汝意云何?彼麤果物從極微生時,為不過彼形質之量,為過彼形質量耶?若言不過彼形質量者,從形質分物生形質有分物,不應道理。若言過者,諸極微體無細分故,不可分析,所生麤物亦應是常,亦不中理。若復說言,有諸極微,本無今起者,是則計極微常,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彼諸極微起造麤物,為如種子等,為如陶師等耶?若言如種子等者,應如種子,體是無常。若言如陶師等者,彼諸極微應有思慮,如陶師等,不應道理。若不如種等及陶師等者,是則同喻不可得故,不應道理。

        又汝意云何?諸外物起,為由有情,為不爾耶?若言由有情者,彼外麤物由有情生,所依細物不由有情,不應道理,誰復於彼制其功能?若言不由有情者,是則無用而外物生,不應道理。

        如是隨念諸蘊有情故,由一境界一切識流不斷絕故,由想及受變不變故,計彼前際及計後際常住論者,不應道理。又由觀察不觀察故,由共相故,由自相故,由起造故,根本所用故,極微常論,不應道理。是故計常論者非如理說。

        我今當說常住之相:若一切時無變異相,若一切種無變異相,若自然無變異相,若由他無變異相,又無生相當知是常住相。」

[31] 勘 《瑜伽師地論》卷第七:「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四

        宿作因論者,猶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廣說如經。凡諸世間所有士夫補特伽羅所受者,謂現所受苦。皆由宿作為因者,謂由宿惡為因。由勤精進吐舊業故者,謂由現法極自苦行。現在新業由不作因之所害故者,謂諸不善業。如是於後不復有漏者,謂一向是善性故,說後無漏。由無漏故,業盡者,謂諸惡業。由業盡故,苦盡者,謂宿因所作及現法方便所招苦惱。由苦盡故,得證苦邊者,謂證餘生相續苦盡。謂無繫外道作如是計。

        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猶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由見現法士夫作用不決定故。所以者何?彼見世間雖具正方便,而招於苦,雖具邪方便,而致於樂。彼如是思:「若由現法士夫作用為彼因者,彼應顛倒。由彼所見非顛倒故,是故彼皆以宿作為因。」由此理故,彼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現法方便所招之苦,為用宿作為因,為用現法方便為因?若用宿作為因者,汝先所說,由勤精進吐舊業故,現在新業由不作因之所害故,如是於後不復有漏,乃至廣說,不應道理。若用現法方便為因者,汝先所說,凡諸世間所有士夫補特伽羅所受,皆由宿作為因,不應道理。如是現法方便苦,宿作為因故,現法士夫用為因故,皆不應道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我今當說如實因相:或有諸苦,唯用宿作為因,猶如有一,自業增上力故,生諸惡趣,或貧窮家。或復有苦,雜因所生,謂如有一,因邪事王,不獲樂果,而反致苦。如事於王,如是由諸言說商賈等業,由事農業,由劫盜業,或於他有情作損害事,若有福者,獲得富樂;若無福者,雖設功用,而無果遂。或復有法,純由現在功用因得,如新所造,引餘有業,或聽聞正法,於法覺察,或復發起威儀業路,或復修學工巧業處。如是等類,唯因現在士夫功用。

        自在等作者論者,由如有一,或沙門,或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凡諸世間所有士夫補特伽羅所受,彼一切或以自在變化為因,或餘丈夫變化為因,諸如是等。謂說自在等不平等因論者作如是計。

        問:何因緣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答:由教及理。教如前說。理者,猶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彼由現見於因果中,世間有情不隨欲轉,故作此計。所以者何?現見世間有情於彼因時,欲修淨業,不遂本欲,反更為惡;於彼果時,願生善趣樂世界中,不遂本欲,墮惡趣等。意謂受樂,不遂所欲,反受諸苦。由見此故,彼作是思:「世間諸物,必應別有作者、生者及變化者為彼物父,謂自在天,或復其餘。」

        今當問彼:汝何所欲?嗢拕南曰:

            功能無體性,攝不攝相違,

            有用及無用,為因成過失。

        自在天等變化功能,為用業方便為因,為無因耶?若用業方便為因者,唯此功能用業方便為因,非餘世間,不應道理。若無因者,唯此功能無因而有,非世間物,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大自在,為墮世間攝,為不攝耶?若言攝者,此大自在則同世法,而能遍生世間,不應道理。若不攝者,則是解脫,而言能生世間,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有用故,變生世間,為無用耶?若有用者,則於彼用無有自在,而於世間有自在者,不應道理。若無用者,無有所須而生世間,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所出生,為唯大自在為因,為亦取餘為因耶?若唯大自在為因者,是則若時有大自在,是時則有出生,若時有出生,是時則有大自在,而言出生用大自在為因者,不應道理。若言亦取餘為因者,此唯取樂欲為因,為除樂欲,更取餘為因?若唯取樂欲為因者,此樂欲為唯取大自在為因,為亦取餘為因耶?若唯取大自在為因者,若時有大自在,是時則有樂欲,若時有樂欲,是時則有大自在,便應無始常有出生,此亦不應道理。若言亦取餘為因者,此因不可得故,不應道理。又於彼欲無有自在,而言於世間物有自在者,不應道理。

        如是由功用故,攝不攝故,有用無用故,為因性故,皆不應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害為正法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於彼祠中,咒術為先,害諸生命,若能祀者,若所害者,若諸助伴,如是一切皆得生天。

        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答:此違理論,諂誑所起,不由觀察道理建立,然於諍競惡劫起時,諸婆羅門違越古昔婆羅門法,為欲食肉,妄起此計。

        又應問彼:汝何所欲?此咒術方,為是法自體,為是非法自體?若是法自體者,離彼煞生,不能感得自所愛果,而能轉彼非法以為正法,不應道理。若是非法自體者,自是不愛果法,而能轉捨餘不愛果法者,不應道理。

        如是記已,復有救言:如世間毒,咒術所攝,不能為害,當知此咒術方亦復如是。今應問彼:汝何所欲?如咒術方能息外毒,亦能息內貪瞋癡毒,為不爾耶?若能息者,無處無時,無有一人貪瞋癡等靜息可得,故不中理。若不能息者,汝先所說,如咒術方能息外毒,亦能息除非法業者,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咒術方,為遍行耶?不遍行耶?若遍行者,自所愛親不先用祠,不應道理。若不遍者,此咒功能便非決定,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咒功能,為唯能轉因,亦轉果耶?若唯轉因者,於果無能,不應道理。若亦轉果者,應如轉變,即令羊等成可愛妙色,然捨羊等身已,方取天身,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造咒術者,為有力能及悲愍不?若言有者,離殺彼命,不能將彼往生天上,不應道理。若言無者,彼所造咒能有所辦,不應道理。

        如是由因故,譬喻故,不決定故,於果無能故,咒術者故,不應道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我今當說非法之相:若業,損他而不治現過,是名非法。又若業,諸修道者共知此業感不愛果。又若業,一切智者決定說為不善。又若業,自所不欲。又若業,染心所起。又若業,待邪咒術,方備功驗。又若業,自性無記。諸如是等,皆是非法。

        邊無邊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依止世間諸靜慮故,於彼世間,住有邊想、無邊想、俱想、不俱想,廣說如經。由此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世間有邊,世間無邊,世間亦有邊亦無邊,世間非有邊非無邊。當知此中已說因緣及能計者。是中,若依斷邊際求世邊時,若憶念壞劫,於世間起有邊想。若憶念成劫,則於世間起無邊想。若依方域周廣求世邊時,若下過無間,更無所得,上過第四靜慮,亦無所得,傍一切處不得邊際,爾時則於上下起有邊想,於傍處所起無邊想。若為治此執,但依異文,義無差別,則於世間起非有邊非無邊想。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從前壞劫以來,為更有世間生起,為無起耶?若言有者,世間有邊,不應道理。若言無者,非世間住,念世間邊,不應道理。

        如是彼來有故,彼來無故,皆不應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不死矯亂論者,謂四種不死矯亂外道,如經廣說應知。彼諸外道,若有人來,依最勝生道,問善不善,依決定勝道,問苦集滅道,便自稱言,不死亂者,隨於處所,依不死淨天,不亂詰問。即於彼所問,以言矯亂,或託餘事,方便避之,或但隨問者言辭而轉。

        是中,第一不死亂者,覺未開悟;第二於所證法起增上慢;第三覺已開悟,而未決定;第四羸劣愚鈍。又復第一怖畏妄語,及怖畏他人知其無智,故不分明答言「我無所知」;第二於自所證未得無畏,懼他詰問,怖畏妄語,怖畏邪見,故不分明說「我有所證」;第三怖畏邪見,怖畏妄語,懼他詰問,故不分明說「我不決定」。如是三種,假託餘事,以言矯亂。第四唯懼他詰,於最勝生道及決定勝道皆不了達,於世文字亦不善知,而不分明說言「我是愚鈍,都無所了」,但反問彼,隨彼言辭而轉,以矯亂彼。

        此四論發起因緣及能計者,并破彼執,皆如經說。由彼外道多怖畏故,依此見住。若有人來,有所詰問,即以諂曲而行矯亂,當知此見是惡見攝。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無因見論者,謂依止靜慮及依止尋思。應知二種,如經廣說。

        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依止尋思,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及世間皆無因生?

        答:略而言之,見不相續以為先故,諸內外事無量差別,種種生起。或復有時見諸因緣空無果報,謂見世間無有因緣,或時欻爾大風卒起,於一時間寂然止息;或時忽爾瀑河彌漫,於一時間頓則空竭;或時鬱爾果木敷榮,於一時間颯然衰顇。由如是故,起無因見,立無因論。

        今應問彼:汝宿住念,為念無體,為念自我?若念無體,無體之法未曾串習,未曾經識,而能隨念,不應道理。若念自我,計我先無,後欻然生,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一切世間內外諸物種種生起,或欻然生起,為無因耶?為有因耶?若無因者,種種生起欻然而起,有時不生,不應道理。若有因者,我及世間無因而生,不應道理。

        如是念無體故,念自我故,內外諸物不由因緣種種異故,由彼因緣種種異故,不應道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斷見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乃至我有麤色四大所造之身,住持未壞,爾時有病,有癰,有箭,若我死後,斷壞無有,爾時我善斷滅。如是欲界諸天、色界諸天,若無色界空無邊處所攝,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所攝,廣說如經。謂說七種斷見論者作如是計。

        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乃至廣說。彼如是思:「若我死後復有身者,應不作業而得果異熟。若我體性一切永無,是則應無受業果異熟。」觀此二種,理俱不可,是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身死已,斷壞無有,猶如瓦石,若一破已,不可還合,彼亦如是,道理應知。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為蘊斷滅,為我斷滅耶?若言蘊斷滅者,蘊體無常,因果展轉生起不絕,而言斷滅,不應道理。若言我斷,汝先所說「麤色四大所造之身,有病,有癰,有箭。欲界諸天、色界諸天,若無色界空無邊處所攝,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所攝」,不應道理。

        如是若蘊斷滅故,若我斷滅故,皆不應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空見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無有施與,無有愛養,無有祠祀,廣說乃至世間無有真阿羅漢。復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無有一切諸法體相。

        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乃至廣說。又依世間諸靜慮故,見世施主一期受命,恒行布施,無有斷絕,從此命終,生下賤家,貧窮匱乏。彼作是思:「定無施與、愛養、祠祀。」復見有人一期壽中,恒行妙行,或行惡行,見彼命終,墮於惡趣,生諸那落迦,或往善趣,生於天上樂世界中。彼作是思:「定無妙行及與惡行,亦無妙行、惡行二業果異熟。」

        復見有一剎帝利種,命終之後,生婆羅門、吠舍、戍陀羅諸種姓中;或婆羅門命終之後,生剎帝利、吠舍、戍陀羅諸種姓中。吠舍、戍陀羅等亦復如是。彼作是思:「定無此世剎帝利等,從彼世間剎帝利等種姓中來,亦無彼世剎帝利等,從此世間剎帝利等種姓中去。」又復觀見諸離欲者生於下地。又見母命終已,生而為女,女命終已,還作其母,父終為子,子還作父。彼見父母不決定已,作如是思:「世間畢定無父無母。」

        或復見人身壞命終,或生無想,或生無色,或入涅槃,求彼生處,不能得見。彼作是念:「決定無有化生眾生,以彼處所不可知故。」或於自身起阿羅漢增上慢已,臨命終時,遂見生相。彼作是念:「世間必無真阿羅漢。」如是廣說。

        問:復何因緣,或有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無有一切諸法體相?

        答:以於如來所說甚深經中,相似甚深離言說法不能如實正覺了故,又於安立法相不如正理而思惟故,起於空見。彼作是念:「決定無有諸法體相。」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為有生所受業及後所受業,為一切皆是生所受耶?若俱有者,汝先所說無有施與,無有愛養,無有祠祀,無有妙行,無有惡行,無有妙行、惡行業果異熟,無此世間,無彼世間,不應道理。若言無有後所受者,諸有造作淨與不淨種種行業,彼命終已,於彼生時,頓受一切淨與不淨業果異熟,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凡從彼胎藏及從彼種子而生者,彼等於此,為是父母,為非父母耶?若言是父母者,汝言無父無母,不應道理。若言彼非父母者,從彼胎藏及彼種子所生,而言非父非母,不應道理。若時為父母,是時非男女,若時為男女,是時非父母,無不定過。

        又汝何所欲?為有彼處受生眾生,天眼不見,為無有耶?若言有者,汝言無有化生眾生,不應道理。若言無者,是則撥無離想欲者、離色欲者、離三界欲者,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有阿羅漢性,而於彼起增上慢,為無有耶?若言有者,汝言世間必定無有真阿羅漢,不應道理。若言無者,若有發起不正思惟,顛倒自謂是阿羅漢,此乃應是真阿羅漢,亦不中理。

        又應問彼:汝何所欲?圓成實相法、依他起相法、遍計所執相法,為有為無?若言有者,汝言無有一切諸法體相,不應道理。若言無者,應無顛倒,亦無染淨,不應道理。

        如是若生後所受故,非不決定故,有生處故,有增上慢故,有三種相故,不應道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妄計最勝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婆羅門是最勝種類,剎帝利等是下劣種類;婆羅門是白淨色類,餘種是黑穢色類;婆羅門種可得清淨,非餘種類;諸婆羅門是梵王子,從大梵王口腹所生,從梵所出,梵所變化,梵王體胤。謂鬥諍劫諸婆羅門作如是計。

        問:何因緣故,諸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乃至廣說。以見世間真婆羅門性具戒故,有貪名利及恭敬故,作如是計。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為唯餘種類從父母產生,為婆羅門亦爾耶?若唯餘種類者,世間現見諸婆羅門從母產生,汝謗現事,不應道理。若婆羅門亦爾者,汝先所說諸婆羅門是最勝種類,剎帝利等是下種類,不應道理。

        如從母產生,如是造不善業,造作善業,造身語意惡行,造身語意妙行,於現法中受愛不愛果,便於後世生諸惡趣,或生善趣。若三處現前,是彼是此,由彼由此,入於母胎,從之而生。若世間工巧處,若作業處,若善不善。若王若臣,若機捷,若增進滿足。若為王顧錄,以為給侍,若不顧錄。若是老病死法,若非老病死法。若修梵住已,生於梵世,若復不爾。若修菩提分法,若不修習。若悟聲聞菩提、獨覺菩提、無上菩提,若復不爾。

        又汝何所欲?為從勝種類生,此名為勝,為由戒聞等耶?若由從勝種類生者,汝論中說:「於祠祀中,若戒聞等勝,取之為量。」如此之言,應不中理。若由戒聞等者,汝先所說諸婆羅門是最勝類,餘是下類,不應道理。

        如是產生故,作業故,受生故,工巧業處故,增上故,彼所顧錄故,梵住故,修覺分故,證菩提故,戒聞勝故,不應道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妄計清淨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我解脫,心得自在,觀得自在。謂於諸天微妙五欲堅著攝受,嬉戲娛樂,隨意受用,是則名得現法涅槃第一清淨。又有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有離欲惡不善法,於初靜慮得具足住,乃至得具足住第四靜慮,是亦名得現法涅槃第一清淨。又有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有眾生,於孫陀利迦河沐浴支體,所有諸惡皆悉除滅。如於孫陀利迦河,如是於婆湖陀河、伽耶河、薩伐底河、殑伽河等中沐浴支體,應知亦爾,第一清淨。復有外道,計持狗戒,以為清淨;或持牛戒,或持油墨戒,或持露形戒,或持灰戒,或持自苦戒,或持糞穢戒等,計為清淨。謂說現法涅槃外道及說水等清淨外道作如是計。

        問:彼何因緣,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乃至廣說。彼謂得諸縱任自在、欲自在、觀行自在,名勝清淨,然不如實知縱任自在等相。又如有一,計由自苦身故,自惡解脫,或造過惡,過惡解脫。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若有於妙五欲嬉戲受樂者,為離欲貪,為未離耶?若已離者,於世五欲嬉戲受樂,不應道理。若未離者,計為解脫清淨,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諸得初靜慮乃至具足住第四靜慮者,彼為已離一切貪欲,為未離耶?若言一切離者,但具足住乃至第四靜慮,不應道理。若言未離一切欲者,計為究竟解脫清淨,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由內清淨故,究竟清淨,為由外清淨故,究竟清淨?若由內者,計於河中沐浴而得清淨,不應道理。若由外者,內具貪瞋癡等一切垢穢,但除外垢,便計為淨,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執受淨物故,而得清淨,為執受不淨物故,得清淨耶?若由執受淨物得清淨者,世間共見狗等不淨,而汝立計執受狗等得清淨者,不應道理。若由執受不淨物者,自體不淨,而令他淨,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諸受狗等戒者,為行身等邪惡行故,而得清淨,為行身等正妙行故,得清淨耶?若由行邪惡行者,行邪惡行,而計清淨,不應道理。若由正妙行者,持狗等戒,則為唐捐,而計於彼能得清淨,不應道理。

        如是離欲不離欲故,內外故,受淨不淨故,邪行正行故,不應道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妄計吉祥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世間日月薄蝕,星宿失度,所欲為事,皆不成就,若彼隨順,所欲皆成。為此義故,精勤供養日月星等,祠火誦咒,安置茅草,滿瓮頻螺果及餉佉等。謂曆算者作如是計。

        問:彼何因緣,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乃至廣說。彼由獲得世間靜慮,世間皆謂是阿羅漢。若有欲得自身富樂,所祈果遂者,便往請問。然彼不如實知業果相應緣生道理,但見世間日月薄蝕,星度行時,爾時眾生淨不淨業果報成熟,彼則計為日月等作,復為信樂此事者建立顯說。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世間興衰等事,為是日月薄蝕、星度等作,為淨不淨業所作耶?若言日等作者,現見盡壽隨造福非福業,感此興衰苦樂等果,不應道理。若淨不淨業所作者,計日等作,不應道理。

        如是日等作故,淨不淨業作故,不應道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如是十六種異論,由二種門發起觀察,由正道理推逐觀察,於一切種皆不應理。」

[32] 因中有果論 p0594謂雨眾外道,作如是計:常常時,恆恆時,於諸因中,具有果性。彼作是思:若從彼性,此性得生,一切世間,共知共立彼為此因;非餘。又求果者,唯取此因;非餘。又卽於彼,加功營構諸所求事;非餘。又若彼果,卽從彼生,不從餘生;是故彼果,因中已有。若不爾者;應立一切,是一切因;為求一果,應取一切;應於一切加功營構;應從一切,一切果生。如是由施設故,求取故,所作決定故,生故;彼見因中常有果性。如瑜伽六卷一二頁,廣為釋破。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33] 雨眾 (流派)Vārṣya,數論派之別稱。唯識述記一末曰:「有外道名劫比羅,古云迦毘羅,訛也。此云黃赤,鬢髮面色,並黃色故。今西方貴婆羅門種,皆黃赤色也。時世號為黃赤色仙人,其後弟子之中上首,如十八部中部主者,名伐裡沙,此翻為雨,雨時生故,即以為名。其雨徒黨,名雨眾外道。」(數論) 數論外道 p1334成唯識論述記四卷十九頁云:謂有外道,名劫比羅。古云:釋毗羅。訛也。此雲黃赤。鬢髮面色,幷黃赤故。今西方貴婆羅門種,皆黃赤色也。時世號為黃赤色仙人。其後弟子之中上首,如十八部中部主者,名筏裡沙。此翻為雨。雨時生故,卽以為名。其雨徒黨,名雨眾外道。梵雲僧佉。此翻為數。卽智慧數。數度諸法,根本立名。從數起論,名為數論。論能生數,亦名數論。其造數論及學數論,名數論者。此師所造,金七十論。謂有外道,入金耳國,以鐵鍱腹,頂戴火盆,擊王論鼓,求僧論議。因諍世界初有後無,謗僧不如外道。遂造七十行頌,申數論宗。王意朋彼,以金賜之。外道欲彰己令譽,遂以所造,名金七十論。彼論長行,天親菩薩之所造也。下第四卷,更當廣述。依金七十論,立二十五諦。總略為三,次中為四,廣為二十五。彼論云:略為三者:謂變易,自性,我知。變易者:謂中間二十三諦。自性所作,名為變易。自性者:冥性也。今名自性,古名冥性。今亦名勝性。未生大等,但住自分,名為自性。若生大等,便名勝性。用增勝故。我知者:神我也。中為四者:一、本而非變易。謂卽自性。能生大等,故名為本。不從他生,故非變易。二、變易而非本。一說:謂十六諦。卽十一根,及五大,總十六諦。又說:但十一根。唯從他生,名為變易。不能生他,是故非本。三、亦本亦變易。一說:謂七諦。卽大,我慢,及五唯量。又說:幷五大。合十二法。謂從他生,復生他故。四、非本非變易。謂神我諦。廣為二十五諦者:一、自性,二、大,三、我慢,四、五唯,五、五大,六、五知根,七、五作業根,八、心平等根,九、我知者。於此九位,開為二十五諦。問:自性云何能與諸法為生因也?答: 三德合故;能生諸諦。三德者:梵雲薩埵,此雲有情。亦言勇健。今取勇義。梵雲剌闍,此名為微。牛毛塵等,皆名剌闍。亦名塵坌。今取塵義。梵雲答摩,此名為闇。鈍闇之闇。三德應名勇塵闇也。若傍義翻;舊名染粗黑,今雲黃赤黑。舊名喜懮闇,今名貪瞋癡。舊名樂苦癡,今言樂苦捨。外人問曰:此我知者,作受者耶?答:是受者。三德、作故。問:既非作者;用我何為?答曰:為領義故。義之言境。證於境也。我是知者,餘不能知。又從冥性既轉變已;我受用故。次第生者;自性本有,無為常住,唯能生他,非從他生。由我起思,受用境界;從自性先生大。大者、增長之義。自性相增,故名為大。或名覺,亦名想,名徧滿,名智,名慧。從大生我執。我執者:自性起用,觀察於我,知我須境,故名我執。初亦名轉異,亦名脂膩。有說:我慢生五大五唯十法。五大者:謂地水火風空。別有一物,名之為空。非空無為,空界色等。五唯者:謂聲觸色味香。有說:慢但生五唯。五唯生五大。五大生十一根為我受用。先作五唯量者定義。唯定用此成大根等。若約此說;色成於火大,火大成眼根。眼不見火,而見於色。聲成於空,空成於耳。耳不聞空,而聞於聲。香成於地,地成於鼻。鼻不聞地,而聞於香。味成於水,水成於舌。舌不得水,而嘗於味。觸成於風,風成於身。身不得風,而得於觸。此中所說,約別成義。有說:五唯總成五大。五大總成五根者也。五作業根,心平等根,亦皆總成。為用五唯,須十一根。十一根不能自有,藉五大成。佛法所造,是彼能造。故十一法,變易非本。順此後解。卽今西方,猶有二諍。次生十一根。初生五知根。五知根者:謂眼耳鼻舌皮。次生五作業根。五作業根者:一、語具,二、手,三、足,四、小便處,五、大便處。此中語具,謂語所須口舌等是。此中手足,卽分皮根少分為之。前取總皮,今取支故。又此男女大遺根等,有別作用,故別立也。次生心根。金七十論分別為體。有說:此是肉心為體。神我以思為體。故因明說:執我是思。三德是生死因。由所轉變擾亂我故;不得解脫。知二十三諦轉變無常,生厭修道,自性隱迹,不生諸諦;我便解脫。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34] 即 從緣顯了論 p1030謂卽因中有果論者,謂卽因中有果論者,作如是計:一切諸法,性本是有,從眾緣顯,不從緣生。彼如是思:果、先是有,復從因生,不應道理。然非不用功為成於果。彼復何緣而作功用,豈非唯為顯了果耶?彼作如是妄分別已;立顯了論。如瑜伽六卷三四頁,廣爲釋破。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

[35] 僧佉 (流派)Sāṁkhya,正曰僧企耶,譯曰數。外道之論名。玄應音義十曰:「僧佉,此語訛也,應云僧企耶,此云數也。其論以二十五根為宗,舊云二十五諦。」唯識述記一末曰:「梵云僧佉,此翻為數,即智慧數。數度諸法根本立名,依數起論名為數論,論能生數亦名數論。」百論疏上之中曰:「僧佉,此云制數論,明一切法不出二十五諦,故一切法攝入二十五諦中,名為制數論。」法華文句八曰:「僧佉此云無頂,因人名論。」(數論)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36] 聲論 (術語)又曰聲明記論。舊曰毘伽羅論Vyākaraṇa,新曰毘訶羯喇拏(寄歸傳),毘耶羯刺謫(慈恩寺傳),五明中聲明之記論也。有五經四論等。(毘伽羅)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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