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7 《能顯中邊慧日論》疏文斷句 大唐 慧沼法師著 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

序文

《能顯中邊慧日論》,簡稱《慧日論》。

能顯者,中道義,所顯者,二邊義,為立中道義破二邊,故後又稱慧日。

慧日者,以佛法正義總抉擇諸家所言,破無明顯真實慧,此論多以問答抉擇作成。

本論總有四卷,共七萬三千餘字。

多所引用《涅槃》、《法華》、《深密》、《瑜伽》、《佛性論》、《勝鬘》、《攝論》、《成唯識論》等經論。

《能顯中邊慧日論》新編 唐朝 慧沼法師著

慧沼法師(西元651-714年),又名惠沼,彭城人(今中國江蘇省徐州)為中國唐朝法相唯識宗門人,初在玄奘三藏門下受學法相唯識,爾後玄奘三藏往生後又為了能更深入法相唯識諸義而親從窺基\(672\)大師受學,同年,從學也是玄奘三藏的門人普光(大乘光)受學俱舍義。

被稱為山東一遍照、淄州沼、沼闍梨。

曾參與菩提流志三藏於崇福寺翻譯《大寶積經》,擔任證義,所謂的證義,即是擔任譯場譯主口宣梵文前,與譯主共同評斷梵文文句法義,而於翻譯完成為中文漢譯後,再次比對是否與原本梵文是否有出入正訛、使用得當的職稱工作。

而後又參與義淨三藏譯場證義,於其所翻譯經論文義,多所刊定判正,訛言舛義,悉從指定,諸人皆無敢踰制。

其著作《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即是於此新譯《金光明經》完成後所撰寫的疏。

沼闍梨於圓測、法寶二師等義多所辯正、從玄奘三藏、窺基大師門下受學時,亦自多所思維、有疑處多與二師辯證思義,非要求證一真實處不可,並不因是其師就囫圇吞棗、迷信權威而不敢言。

窺基大師有二部論書尚未完成:《因明入正理論疏》、《大乘法苑義林章》。

後由慧沼法師後面的註釋,分別為《因明入正理論續疏》與《大乘法苑義林章補闕》八卷(現存卷四、卷七、卷八)。

沼闍梨目前遺留下來的著作有:《法華玄贊義決》、《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十一面神咒心經義疏》、《因明義斷》、《因明入正理論義纂要》、《因明入正理論續疏》、《能顯中邊慧日論》、《勸發菩提心集》、《成唯識論了義燈》與《大乘法苑義林章補闕》等。

其《成唯識論了義燈》,為《成唯識論》三箇疏之一。

已經佚失著作有《能斷金剛般若經疏》、《發菩提心論疏》等十種二十九卷,著實可惜。

日本僧人良算著名的《唯識論同學鈔》、護命的《大乘法相研神章》、基辨的《大乘法苑義林章師子頻伸鈔》,多所引用《能顯中邊慧日論》內文法義,足見此論在日本法相唯識宗受到一定的重視,而此三部論疏,卻恰巧也是日本法相唯識宗重要的依據著書。

本論主要有四卷、三章:爰真破執章、引鑒除謬章、依文顯正。

爰真破執章第一:

破定時因一、破定教時二、破定權實三、破妄通經四、破行性遍、破定顯密五、破緣正佛性執六

引鑒除謬章第二:

標彰五性謬一、種性不同謬二、本性住性謬三、五性唯新謬四、真如為種謬五、通經法爾謬六、漏生無漏謬七、說教前後謬八、增壽非了謬九、說妄通經謬十、通釋外難謬十一、

依文顯正三:

明佛性不同一、有無差別二、明闡提類異三、聲聞有殊四、二死不等五、明佛三身常無常異六、雜決擇七

2019年2月 王 穆提 於台灣菩薩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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