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要義問答》(一)

文章索引

(圖說:生、老、病、死。四連屏,現代水墨。王穆提。)

 

本書集結漢語中觀、唯識、三論、天台、以及日本唯識、中觀、唐密諸義,約莫十四萬數千餘字,本書雖名為《唯識要義問答》,然亦多收中觀等論疏,期此以正中觀唯識義而會通,冀望能予學子有一番整理與思維。

略以《般若燈論釋》、《大智度論》、《唯識開蒙》、《觀心覺夢鈔》、《成唯識論述記》、《寶鏡鈔》、《解深密經疏》、《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教觀大綱》、《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心要鈔》、《示教千則》、《唯識義私記》、《大乘法苑義林章》、《顯揚聖教論》、《大毗婆沙論》、《成唯識論本文抄》、《一乘要決》、《雜阿含經》、《菩提資糧論》、《大乘廣百論釋論》、《成唯識論》、《菩提道燈論》、《解脫道論》等論疏作為整理以成問答形式之法義章句而成,抉擇中觀唯識論師所立義而讓佛弟子能有更加深入的體會。

 


本書集結漢語中觀、唯識、三論、天台、以及日本唯識、中觀、唐密諸義,約莫十四萬數千餘字,本書雖名為《唯識要義問答》,然亦多收中觀等論疏,期此以正中觀唯識義而會通,冀望能予學子有一番整理與思維。

略以《般若燈論釋》、《大智度論》、《唯識開蒙》、《觀心覺夢鈔》、《成唯識論述記》、《寶鏡鈔》、《解深密經疏》、《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教觀大綱》、《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心要鈔》、《示教千則》、《唯識義私記》、《大乘法苑義林章》、《顯揚聖教論》、《大毗婆沙論》、《成唯識論本文抄》、《一乘要決》、《雜阿含經》、《菩提資糧論》、《大乘廣百論釋論》、《成唯識論》、《菩提道燈論》、《解脫道論》等論疏作為整理以成問答形式之法義章句而成,抉擇中觀唯識論師所立義而讓佛弟子能有更加深入的體會。

此等諸論疏有諸多法義對於學人著實至要,諸如:了不了義、熏習、無種姓、佛性多義、第八識是否為成佛正因、見道位前是否能伏煩惱現行、定性不作佛、斷見論、無漏亦有見相分、唯識性與四重二諦義、唯識所言我法義、體是一、常能生諸法為邪見、起心非淨難、真如常法不能持種、異生屍骸何故增生、無明熏真如否、報身土體義、表色無表色、四俗諦、四勝義諦、無情成佛乃相分義、四變句義、聲聞獨覺菩薩如來十地義、真言宗念佛義、菩薩戒義、《寶鏡鈔》批判日本一宗以男女陰陽之道為即身成佛義、世親位鄰初地菩薩義、藏語大藏經所缺經論、涅槃常法無能生緣、慈悲與敗壞菩薩義、唯識宗行大悲義、龍樹菩薩說世俗諦、賴耶非空性心、十信習種菩薩白法或起不起、心一境性、第一義諸業不生、《中論》三乘義、他性空亦為自性執、圓成實性自有四種、三性二門、性空不從因緣生、唯識宗修禪定義、念佛人發菩提心義、印度吠檀多派義、《義林章》評議、太虛大師說佛性義、幻性依他識幾類、破意識師義、菩薩乘二諦、《集成編》破細意識義、初能變識十門義、第八識有十九名義、五重唯識觀、空不空如來藏義、漢語佛教入門論書、僧佉執一切法一相義、《法花經》常不輕菩薩所證品位、他勝處法、《智度論》所言法性生身為受用身義、菩薩地前能伏分別現行義、《顯揚聖教論》略、一切種妙智義、菩薩修平等心、因果比量、名身義、阿毗達磨義、異生計我執見能見能聞了別義、異生能住思現觀信現觀、無著菩薩建立阿賴耶識義、意識不能持種義、無心等位成就阿賴耶識、苦諦四相、三種雜染、菩薩摩訶薩十二艱難事、一時間有多如來出現於世否、一乘義、瑜伽道、心、意、識義、意從阿賴耶識種子生、大乘修四念住、四種依、三性自體能作業幾業、外道咒術無能息煩惱、五種遍計、十六行智後修四加行、意根即末那識、分別論者執緣起是無為謬、分別論者執心本性清淨謬、三一權實論爭、密嚴土、無種性人無涅槃法、地論師義、三時義意無別、中觀唯識八不十非義、一乘道、《菩提資糧論》定性聲聞終不能坐覺場、宇宙如何變化而成、佛圖澄略、波斯文化太陽神與彌陀信仰差異、唯識學談如來藏、玄奘三藏一系釋涅槃義、命根者何義、雖無去來而有因果恒相續義為謬、分別論執心性本淨、佛地斷二愚、念佛與熏習義、增上心學、資糧道漸伏、梵行者不受密慧灌頂、《解脫道論》略義、九心輪義、破波羅提木叉法、禪觀亦於世俗修慈悲心、佛陀何故不開許談論鬪戰事、同體大悲、隨喜殺義、四姓平等義、利他義、《顯揚》為《瑜伽》綱要論、緣生即世俗諦義、依此故空此實是有義、有體法非是空花、世諦中有緣起故,第一義非有緣起、第一義無斷常過、勝義非空不空、僧佉執有如是我在彼無我我所身根識中、真解空義、第一義中非有非不有、異生執我有多義、 第一義能緣識不成等義。

另外,閱讀本書,可以採取與論師彼此問答而思維觀察諸法實義之入門。

2022年於台灣菩薩藏

 

 


 

答:《金光明最勝王經疏》云:「依真諦三藏釋言三心者,依真諦三藏釋云:

經:一者、起事心;二者、依根本心;三者、根本心。

贊曰:隨徵列釋。

此即列也。

言三心者,依真諦三藏釋云: 一、起事心,是六識皮; 二、依根本心,是第七肉; 三、根本心,是阿梨耶識骨。

慈恩唯識法師云,起事心者,謂見修煩惱相應之心。

由此煩惱,起造諸業,感異熟果事,名起事心。

生死本故,障隨類身,起事所依之心,依主釋。

或由心與煩惱相應同一事業,亦名起事,即持業釋。

或起事相應之心,然正起事是煩惱,從相應心王立名,是鄰近釋。

然初解勝。

善、不善業相應之心,名依根本心。

業是起生所依本故,依根本相應之心,亦准前釋根本心者。

三有苦果相應之心,名根本心,生死根本自體性故,此總別異熟果通七識,唯除第七。

若是有果起酬因,名為苦果,通等流、異熟,即通八識。

若真異熟,名為苦果,是生死本,即唯第八。

此中意識諸有漏果,故《涅槃經》云:捨無常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又解:煩惱障并所發業名起事心,所知障并所發業名依根本,是煩惱所依本故,根本心即二障所得果。

勝唯第八,諸業所依,有能持種,故名根本。

劣通七識,若約等流,果通八識。」

 

 


 

答:又經云:自在王菩薩,依如是義趣法者,一切諸經皆是了義;不如是依者,一切經皆是不了義。准此意,能不執著,一切經皆是所了義;若執著者,一切經皆是所不了義。不得約人自不能了,便判聖教亦為不了。


 

答:不要自熏後方能憶。何以故?以善、惡心雖能熏種,不廢有不能憶;又佛圓鏡智豈由因中曾見能熏,後智起憶?若要由熏,佛不能憶,以在因中諸劣無漏、一切有漏皆悉已捨,不熏成種,於此已後用何能憶?故知不由自類熏已後方能憶,但說由熏令彼增明,後起現行即便能憶。此異熟心,由善惡心熏令彼憶。


 

答:無涅槃法補特伽羅有眾多相,我今當說彼相少分,謂彼最初不住種性無涅槃法補特伽羅,阿賴耶愛遍一切種皆悉隨縛,附屬所依,成無量法,不可傾拔,久遠隨逐,畢竟堅固,依附相續,一切諸佛所不能救,是名第一不住種性補特伽羅無種姓相。

復有所餘不住種姓補特伽羅無種姓相,謂彼聽聞以無量門呵毀生死眾多過失,又復聽聞以無量門稱讚涅槃眾多功德,而於生死不見少分戲論過失,不見少分所有過患,亦復不能少分厭離。 如是見厭,於過去世不能已生,於未來世不能當生,於現在世不能正生。 又於愛盡寂滅涅槃,不見少分下劣功德,不見少分所有勝利,亦復不能少分欣樂。 如是見樂,於過去世不能已生,於未來世不能當生,於現在世不能正生。 是名第二不住種性補特伽羅無種姓相。

復有所餘不住種姓補特伽羅無種姓相,謂彼本性成就上品無慚無愧,由是因緣,無有厭惡,心無怯畏;以歡喜心現行眾惡,由是因緣,未嘗追悔;唯觀現法,由是因緣,自身財寶衰退過患。 是名第三不住種姓補特伽羅無種姓相。

復有所餘不住種姓補特伽羅無種姓相,謂一切種圓滿分明,稱當道理,美妙殊勝,易可解了,或依苦諦,或依集諦,或依滅諦,或依道諦,宣說開示正法教時,不能獲得微小發心、微小信解,況能獲得身毛為豎,悲泣墮淚。 如是亦依過去、未來、現在世別。 是名第四不住種姓補特伽羅無種姓相。

復有所餘不住種姓補特伽羅無種姓相,謂彼或時於善說法毗奈耶中暫得出家,或為國王所逼迫故,或為狂賊所逼迫故,或為債主所逼迫故,或為怖畏所逼迫故,或不活畏所逼迫故,非為自調伏,非為自寂靜,非為自涅槃,非為沙門性,非為婆羅門性,而求出家。 既出家已,樂與在家及出家眾共諠雜住;或發邪願修諸梵行,謂求生天,或餘天處;或樂退捨所學禁戒,或犯尸羅,內懷朽敗,外現真實,如水所生雜穢蝸牛,螺音狗行,實非沙門,自稱沙門,非行梵行,自稱梵行。 如是亦依過去、未來、現在世別。 當知如是不住種姓補特伽羅,假相出家,非不樂學補特伽羅,名真出家,受具足戒,成苾芻性。 由此異門,由此意趣,義顯於彼本非出家,唯有任持出家相狀,墮出家數。 是名第五不住種姓補特伽羅無種姓相。

復有所餘不住種姓補特伽羅無種姓相,謂彼少有所作善業,或由於身,或語或意,一切皆為希求諸有,或求當來殊勝後有,或求財寶,或求殊勝所有財寶,是名第六不住種姓補特伽羅無種姓相。 如是等類有眾多相,成就彼故,墮在不般涅槃法數。


 

答:此即不可。所以者何?舊《善戒經》及《地持論》皆同說無種姓人可以人天而成熟之。又舊《大莊嚴論》第一云:「次分別無姓位。偈曰:一向行惡行,普斷諸白法,無有解脫分,少善亦無因。

釋曰:無般涅槃法者,是無姓位,此略有二種:一者、時邊般涅槃法;二者、畢竟無般涅槃法。時邊般涅槃法者,有四種人:一者、一向行惡行;二者、普斷諸善法;三者、無解脫分善根;四者、善不具足。畢竟無涅槃法者,無因故,彼無般涅槃性。此謂但求生死,不樂涅槃人。」

如此等文皆同此論,說無種姓,何獨謗新翻耶?

但《楞伽》說闡提有二:一者、斷善;二者、菩薩。斷善闡提值善知識即得成佛,菩薩闡提畢竟不取無上菩提。西方解云:欲顯菩薩畢竟不入大涅槃果,希前相故,且舉斷善闡提,影略而不說無涅槃補特伽羅。


 

答:應誨彼言:汝何所欲?諸有情類種種界性、無量界性、下劣界性、勝妙界性為有耶?為無耶? 若言有者,無有畢竟無般涅槃法補特伽羅,不應道理。 若言無者,經言諸有情類有種種界性乃至勝妙界性,不應道理。

如是誨已,復有難言:如有情類雖有種種界性乃至勝妙界性,而無有無根有情,如是無般涅槃法何故不爾?或應許有無根有情。

應詰彼言:汝何所欲?諸無根者為是有情,為非有情? 若是有情,外無根物應是有情,然不應道理。 若非有情,而言何不許有無根有情者,不應道理。

如是詰已,復有難言:如作剎帝利已,或時復作婆羅門、吠舍、戍陀羅;如是乃至作戍陀羅已,或時乃至作剎帝利。 又作那落迦已,或時乃至作天;乃至作天已,或時乃至復作那落迦。 如是何故不作無般涅槃法已,或時復作有般涅槃法耶?

應詰彼言:汝何所欲?諸剎帝利乃至戍陀羅,及那落迦乃至諸天,為有一切界耶?為獨有一界耶? 若有一切界者,喻不相似,不應道理。 若獨有一界者,先是剎帝利,或於一時乃至作戍陀羅,先是那落迦,或於一時乃至為天,不應道理。

如是詰已,復有難言:如剎帝利等具一切界,如是無般涅槃法何故不有般涅槃法界耶?

應詰彼言:汝何所欲?諸無般涅槃法界、諸有般涅槃法界,此二界為互相違耶?為不相違耶? 若互相違,而言無般涅槃法何故不有般涅槃法界者,不應道理。 若不相違,即此補特伽羅是無般涅槃法,亦是有般涅槃法者,不應道理。

如是詰已,復有難言:如現見有一地方所,於一時間無金種性,或於一時有金種性;於一時間無有末尼、真珠、琉璃等種性,或於一時有彼種性;於一時間無鹽種性,或於一時有彼種性;於一時間無種種相界種性,或於一時有彼種性。 如是先是無般涅槃法種性,何故不於一時成有般涅槃法種性耶?

應詰彼言:汝何所欲?如彼地方所,先無此種性,後有此種性,或先有此種性,後無此種性。 如是先有聲聞定種性,後無是種性,乃至先有大乘定種性,後無是種性,或先無定種性,後有定種性耶? 若言爾者,順解脫分善根應空無果。 又若爾者,立定種性不應道理。 若不爾者,汝言無般涅槃法者,先住無種性已,後住有種性,如有地方所,有般涅槃法者,先住有種性已,後住無種性,如地方所者,不應道理。

又應責彼:汝何所欲?無般涅槃法下劣界者,安住如是下劣界中,為即於此生轉成般涅槃法,為於後生耶? 若言即於此生者,汝意云何?彼遇佛法僧已,於現法中為能起順解脫分善根耶?為不能耶? 若言能者,彼遇佛法僧已,於現法中能起順解脫分善根,而言無般涅槃法者,不應道理。 若言不能者,彼遇佛法僧已,於現法中不能起順解脫分善根,而言轉成般涅槃法者,不應道理。 若言後生方成般涅槃法者,汝意云何?彼為先積集善根故,於後生中遇佛法僧,能起順解脫分善根耶?為先不積集善根耶? 若言先積集善根者,彼即於此生中遇佛法僧,能起善根,而言於後生中方成般涅槃法者,不應道理。 又如彼因,應空無果。 若言先不積集善根者,是則前後相似,俱未積集善根,而言於後生中方成般涅槃法,非即此生中者,不應道理。


 

答:答言「種種界性」者,謂種種自性;「無量界性」者,差別無量也。言「無有無根有情」者,無有無二十二根眾生也。

言「為一切界耶?為獨有一界耶」等者,若剎利中有餘三姓,地獄中有餘四處四趣界者,喻不相似,以所喻法中無有涅槃姓者,無有涅槃界故也。若地獄中獨有一趣種子界,如無涅槃法獨有無涅槃界,故知地獄後時不應乃至作戍陀羅。

言「若不相違,即此補特伽羅是無般涅槃法,亦是有般涅槃法者,不應道理」者,一切眾生略有二種:一者、畢竟能斷二障;二者、不能斷二障。初人是有涅槃姓,第二人是無般涅槃姓人,若汝言二人不相違者,不應道理。

言「若言爾者,順解脫分善根應無有果」等者,

景云:若爾,先種解脫分應空無果,還作無姓故。又若爾,一切法不定,即決定姓者,不應道理。

泰云:如《成實論》云「得世間正見法,未來百千世終不墮惡道」,即是種解脫分人,必得涅槃。若先有涅槃姓,後無有涅槃姓者,解脫分善是有涅槃;後若作無涅槃法者,解脫分善即空無果,不得涅槃也。

言「彼遇佛法僧已,於現法中能起順解脫分善根,而言無般涅槃者,不應道理」者,既遇三寶已,能起順解脫分善根,故知阿賴耶中無始本有能生順解脫分善根種子,若言雖有能生順解脫分善根種子,而言無般涅槃法者,不應道理。然此有性、無性道理,經論不同。若依《佛性論‧破執分》中,以立有無性者為所破。

彼云「佛為小乘人說有眾生不住於性,永不般涅槃故,於此生疑,起不信心」,下徵難之曰「汝信有眾生種種麤妙等界,即令信有無性眾生者,亦應信有無根耶。何以故?眾生由有根、無根故,有種種麤妙等界。汝若不信有無根眾生者,云何信有麤妙界?若謂有麤妙等界,不關有根、無根者,我亦信有麤妙界,不關有性、無性之義,有何過失?若汝言無有無根眾生」,乃至廣破愚夫立教分齊,非管窺之所量。


 

答:《能顯中邊慧日論》第二:「性種性者,是其無漏本有種子,第八心體既是有漏,如何得為無漏正因?

故無性《攝大乘》第三云:「未曾見有毒為甘露。阿賴耶識猶如毒藥,云何能生出世甘露清淨之心?」


 

答:《能顯中邊慧日論》第四:「又論云『世間心與正思惟相應,出世淨心與正見相應,無時得共生共滅』,釋曰『正思惟正修慧從四念處至世第一法是其位,此心未證見四諦,故名世間心;已證見四諦,故名出世。離自性法是修得法,故名淨心。正見,即八聖道中之第一分。此正見與三十七品不相離』,乃至云『由三十七品生故,得出世。從無始以來,世、出世心不有俱生俱滅義,以性相違故』;論曰『是故此世間心非關淨心所熏,既無熏習,不應得成出世種子』,釋曰『思慧若為出世心所熏,可得成出世種子;既無被熏義,故出世種子義不成』。

准此論文,無漏種子若新熏生,由無漏俱,方始得生。見道已前既無無漏,有漏如何熏成無漏?若許有漏熏無漏種,不應難他非無漏俱不得熏種,自許非無漏俱熏無漏種故。

 


問:若見道前有漏聞熏不能生無漏,如何論云「雖復世間法,成出世心」,釋云「如意識雖是世間法,能通達四諦真如,對治四諦障故,成出世心。聞熏習亦爾,雖是世間法,以因果皆是出世法故,亦成出世心」?

答:以本無漏微隱難知,寄有漏熏習勝增上緣,顯本無漏種子,即此種子在熏習位,亦名聞熏習。故次論云「何以故」,釋云:「何以故,此法但是出世,非世間法?有四種對治故。」准此,既云但是出世,非世間法,明非有漏。

又論云:「此種子出世淨心未起時,一切上心惑對治。」准此故知,見道已前有漏熏習位,已有無漏心之種子。

又云:「種子,即是聞熏習。菩薩未知欲知根,名出世淨心。此心未在之前,是聞熏習屬聞、思慧位,在聞、思位中。」准此故知,說有漏熏習成出世心者,據增上緣說。又廣如彼解,略更不引。


 

答:如自不生,亦不親為正因生法,如前已明。若許第八為佛正因,即是無漏。又復對治有漏第八,方能成佛,許第八識為佛正因,即應能治第八自識。

若爾,即違梁《攝論》云「云何一切種子果報識成不淨品因,若能作染濁對治出世淨心因」,釋云「若立本識是染濁對治出世因,則不得以本識為不淨品因。

不淨品,即集諦及苦諦。是業煩惱種子,故是集諦」,乃至云「既立為染濁對治及出世心因故,不應復說為不淨品因」。

准此,有漏第八非佛正因。

又復第八,一切同有,無三乘別,即《善戒》、《地持》、〈菩薩地〉等明定異因,三乘性別及調伏中,三乘性別皆不淨成故,依附此識本無漏種是佛正因。


 

問:若不許真如為佛正因,如何《佛性論》說真如理為佛正因,信、般若等為佛緣因,《瑜伽》復云「從真如所緣緣種子生」?

答:此二論文,如前已會,今更重釋。云「真如所緣緣種子生」者,假說所緣緣為種子,真如實非有為法種。

如說信、般若等為四德種子,法身四德非彼所生,是常住法由彼顯故,假名為種。

故梁《攝論》云:「聞熏習但是四德道種子,四德道能成顯四德,四德本來是有,不從種子生,從因作名,故稱種子。」准此故知,四智心品緣彼如生,假說真如名為種子。

若許真如實是種子,能生有為,即違《瑜伽》種子七義「第一無常法為因」等,亦違《佛性論》三性中「一、有體能生有體」文。


 

問:若有定性二乘不作佛者,違《涅槃經》三十六說「須陀洹人、斯陀含人、阿那含人、阿羅漢人、辟支佛人悉當成佛。聞是說已,不生信心」,乃至云「是名常沒」;《法華經》云「聲聞若菩薩,聞我所說法,乃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等。

答:此說不定性聲聞四果、辟支佛悉當成佛,聞而不信,名為常沒等,非說一切定、不定性皆當成佛。

不爾,云何《涅槃》自云「皆得作佛」、「不解我意」?又《菩提資糧論》等,豈不見《涅槃經》,而云不作佛?


 

問:有闡提定不成佛者,云何《涅槃經》三十六云「若人心口異相異說,言一闡提不得菩提,是人亦謗佛法僧」?

答:准此文意,若說一闡提定不得菩提,名謗佛法僧,非遮少入。


 

問:若爾,復違《寶性論》說,云:「向說闡提常不入涅槃,無涅槃性者,為欲迴轉誹謗大乘心,不求大乘心故,依無量時,故如是說,以彼實有清淨性故。」《佛性論》云「言有性者,是顯了說;言無性者,是不了說」,乃至「故佛觀一切眾生有自性清淨故,後時決定得清淨法身」。准此故知,無闡提人無佛性者,亦無有情不成佛者。

答:此據理性平等意樂,及《涅槃經》常沒之中第二,雖非闡提,亦名常沒;《無上依》等三種無涅槃法中第二人說。

《楞伽》第五無性乘人亦同此會,不會闡提名為常沒,七人各一,及《無上依經》第一無涅槃法。

 


 

問:若爾,何故《寶性》、《佛性》俱引經說「一闡提人墮邪定聚,有二種身:一、本性法身;二、隨意身。佛日慧光,照此二身。法身者,即真如理。隨意身者,即從如理起佛光明,為憐愍闡提。闡提二身者,一為令法身得生,二為令加行得長修菩薩行,故觀得成」?

答:此據有性闡提人說。

不爾,自違前〈事能品〉云「不定聚眾生起此二事為用」,不言定聚為用。

又云:「是人由淨分為緣,淨性為因,故成此觀,非無因緣。若不由於此二事成觀,無因緣如闡提無涅槃性,應得此觀,而一闡提既無此觀,故知定須因緣,觀方可現。」無性既不許有觀,明知無性不得作佛。

又亦同《涅槃》第九云「大涅槃光入於一切眾生毛孔,而能作菩提因者,此義不然。何以故?世尊!犯四重禁、作五逆人及一闡提,光明入身作菩提因者,如是等輩、與淨持戒、修習諸善法有差別」,乃至「佛言:『善男子!除一闡提,其餘眾生聞是經已,悉皆能作菩提因緣;法聲光明入毛孔者,必定當得阿耨菩提。』」准此故知,《佛性論》等,引經所說佛日慧光,照闡提身,令生長者,是有性人;《涅槃經》說除一闡提者,是無性人。不爾,何以除不除別?

又云「若得聞是《大涅槃經》,雖犯四禁及五無間,猶故能作菩提因緣。一闡提輩則不如是,雖得聽受是妙經典,而不能生菩提道因」,又多譬喻,如枯木石山,水所不住,譬如燋種,雖遇甘雨終不生,又云「假使一切無量眾生一時成就阿耨菩提已,此諸如來亦復不見彼一闡提得成菩提」。此乃《涅槃》顯了之說,如何不信有不成佛?

故知經說有一闡提名為無性,而復說言當得成佛,據有種子,密意說無。諸乘差別,增減不同,廣如餘辨,略釋大綱,餘難思准。

 

 


 

答:《 瑜伽師地論》卷第七:「斷見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乃至我有麤色四大所造之身,住持未壞,爾時有病,有癰,有箭,若我死後,斷壞無有,爾時我善斷滅。如是欲界諸天、色界諸天,若無色界空無邊處所攝,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所攝,廣說如經。謂說七種斷見論者作如是計。」

 

 


 

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乃至廣說。

彼如是思:「若我死後復有身者,應不作業而得果異熟。若我體性一切永無,是則應無受業果異熟。」觀此二種,理俱不可,是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身死已,斷壞無有,猶如瓦石,若一破已,不可還合,彼亦如是,道理應知。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為蘊斷滅,為我斷滅耶?若言蘊斷滅者,蘊體無常,因果展轉生起不絕,而言斷滅,不應道理。

若言我斷,汝先所說「麤色四大所造之身,有病,有癰,有箭。欲界諸天、色界諸天,若無色界空無邊處所攝,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所攝」,不應道理。

 


 

 

答:今約分別解我、法,五、八可得無;由他染熏成,識生似我、法。

 

 


 

答:地上菩薩獨作生觀,七法執行,故心起時恒有我、法。

 

 


 

答:前依執說,分別熏習;後似二生,執為我、法,不依無漏。

無漏之心雖有二現,不執我、法,但隨假說。

 

 


 

答:心二緣起,故有相、見,不由於執方見、相生。

 

 


 

答:有四解。

一云:有、無對。遍計虛妄唯世俗有,依他是緣生,境依亦勝義。 二、相、見對。相分是假依見起,假境依識唯俗有;見分是實能起,相是假境,依勝義有。 第三,勝、劣對。世間世俗唯世俗有,後三形前亦勝義有。 第四,凡、聖對。凡境唯世俗,聖境亦勝義。

雖有四解,此中文意但依初對。

 

 


 

答:許亦無過。《成唯識論》第八云亦可說為凡聖智境,既為聖緣,亦名勝義,但不名有。

今依有、無諦攝,故爾。

 

 


 

答:依《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分:

唯識性言,既境第七,略有二解: 一、依三性; 二、依二諦。

依三性者,《唯識》第九云:「謂唯識性略有二種: 一、虛妄,謂計所執; 二、真實,謂圓成實性。

復有二種: 一、世俗,謂依他起; 二、勝義,謂圓成實。故知三性並名唯識性。

三性有二體: 一、常無常門。常為圓成,唯真如是,一切有為皆依他起。 二、有漏無漏門。一切無漏皆圓成實,諸有漏法皆依他起,菩提、涅槃並圓成故。如《論》第八自有此文。

依初三性,略有十重 一、唯說真如為圓成,名「本實」,性;證此清淨,名「內證」,淨。 二、總說無漏為圓成:菩提、涅槃皆是唯識性,名「菩提」,性;獲悟,淨。菩提、菩提斷皆名菩提故。 三、總說有為依他:事識,性;悟俗,淨。 四、唯說有漏依他:幻識,性;斷除,淨。 五、唯說所執:妄取,性;遣之,淨。 六、圓成對依他:真俗,性;斷,得淨。 七、圓成對所執:真妄,性;遣證,淨。 八、以依他對所執:心境,性;遣斷,淨。 九、以圓成對依他、所執:幻實,性;取捨,淨。 十、以圓成、依他對所執:空有,性;遣悟,淨。

但無以圓成、所執對依他為唯識性,以隔越故,又理無故。

依後二諦辨唯識性者:《瑜伽》六十四云:「世俗有四: 一、世間世俗; 二、道理世俗; 三、證得世俗; 四、勝義世俗」。

《唯識》第九云:「勝義諦有四: 一、世間勝義; 二、道理勝義; 三、證得勝義; 四、勝義勝義」。

今者略為三類: 一、總別相對; 二、別、餘相對; 三、總、餘相對。

四重二諦如章中解。第一、總別相對應為四句: 一、以俗總對真別有一句,過四俗之真,唯有後一故,謂安立、非安立唯識性。第 二、以俗別對真總有四句,勝俗之真,四皆是故。

一、以初俗對四真,遣悟性; 二、以第二俗對三真,斷知性; 三、以第三俗對二真,解修性; 四、以第四俗對一真,覺證性。

三、以俗總對真總唯有一句,謂真俗唯識性。

四、以俗別對真別有四句,一一次第各各相望為四句: 一、心境性; 二、事理性; 三、別總性; 四、證旨性。

初俗為境,初真為心; 第二俗為事,第二真為理; 第三俗為別,理四諦故; 第三真為總,理二空故; 第四俗為詮,依空門故; 第四真為旨,廢詮論故。

如是相對,合成十句。

第二別、餘相對,有二類: 初類有四句,謂:以初俗對真如名妄如;以第二俗對名事如;以第三俗對名理如;以第四俗對名觀如。

後類有十句,謂:

以初俗對四別真為四句,以第二俗對三別真為三句,以第三俗對二別真為二句,以第四俗對一別真為一句,如是合有十四句。

第三總、餘相對中有三類: 第一、以二俗對真有十句,以初二俗別對真中一有三句,不對初真即第二俗故,勝俗名真,彼齊等故。即以此二俗對二真有二句,亦除初真。以此二俗對三真有一句。如是合有六句。

次以第二、第三俗對真中一有二句,對真中二有一句,無對三者亦齊均故。如是合有三句。

次以第三、第四俗對真唯一句,餘真齊均及體劣,故不可為句。

第二、以三俗對真有四句,謂:以初三俗對真一有二句;對真二有一句,除初俗故;以後三俗對真亦唯一句。

第三、以四俗對真有一句,不對前三真故。如是合有十五句。

各有別名,恐繁且止,智者思之。

如是二諦合有三十九句唯識性,並三性中合有四十九句,無有以俗對真中間隔越為句,亦無以真對俗齊均及劣法為句,便非勝義故。若體空者遣之淨,有漏者斷之淨,無漏者獲悟淨,隨應具知。此等唯識皆能差別,為所歸之境差別於漏分二淨。

 

 


 

答:下有十釋:

一、除邪顯正:外道邪謬,執我、法,迷正理,唯識令達二空,除邪顯正。

二、斷謬明真:小乘謬執我、法,迷於真,唯識令達二空,斷謬明真。

三、去虛妄,留真實:謬執我、法,不了虛妄唯識,迷唯識者,不了真實唯識,令達二空,去妄留真。

四、識世俗,知勝義:謬執我、法,不了世俗唯識。

依依他起,起二執故,迷唯識者,不了勝義唯識,令達二空,識俗知勝。次上二解第九卷說二重唯識。已上四解皆取真如,在大牟尼名法身故。

五、見境觀心:謬執我、法,不了境唯識,迷唯識者,不了心唯識,令達二空,見境觀心。

六、除空說有:謬執我、法,增益空法,迷唯識者,損減有法,令達二空,除空說有。

七、滅愚起智:謬執我、法,愚癡增,迷唯識者,少正智,令達二空,滅愚起智,留惑潤生,得種智故。

八、捨劣得勝:謬執我、法,生死劣法起,迷唯識故,佛位二果無,令達二空,捨生死劣法,得勝佛位,菩提、涅槃。斷煩惱障,得大涅槃;斷所知障,證無上覺。成立唯識意,為如斯二轉依果。

九、遣斷證:謬執我、法,有所執轉,迷唯識故,不悟依他,令達二空,證圓成實。

十、麤道心:謬執我、法,麤重起,迷唯識故,聖道無,令達二空,證真心,於唯識理如實知故。

以上諸釋隨其所應如理配釋。

 

 


 

答:有性、界隨,心種不隨。 有性、種隨,心界不隨。 有界、種隨,心性不隨。 有三俱隨,有俱不隨。 且如第八緣天眼、耳,性隨,種、界俱不隨。

 

 


 

答:解云:我法有因果,因果俱生滅,汝有為因起,應非是一、常。

詳曰:釋旨甚好,詞當疎闕,可謂白珪而猶玷矣!何所以者?

無為之理為離繫果及能作因,豈即生滅?

若據有為,文無簡故,他實、德、業雖有因起,他亦自許有無常者,豈不相扶?

若偏難常,亦何不簡?

故今應云:我有為法有因果,因果俱生滅,汝實等法有因起,實等並應非一、常。

量云:汝第十句無法之外應別立性;因云:除大有、同異、和合等六句之外,有、無二法互相違故;如實、德、業。

因中不言除大有等者,即有不定過。

為如實、德等,與無互違故。

 

 


 

答:難云:待欲或緣,方能生者,違一因論,若他許有餘緣,能生及無常因,如何可得作斯難耶?

此中,但是以彼世間,共許能生之法,以為同喻。

又解本執自在,體是一、常,能生諸法,不假餘法助方能生,名為一因,不障餘法,亦能為因。

今論主難云:體既常、遍應一切處、時能生諸法,遂轉計云:自在待餘或欲及緣,方能生果。

論主云:若爾,即違本一、常因,猶能生果。

待欲、緣,故違一因論。

 

 


 

答:《成唯識論》第十卷中,略有三說。

第一師說:然相分等,依識變現,非如識性,依他中實。不爾,唯識理應不成,許識內境俱實有故。

第二師說:或識、相、見等從緣生,俱依他起,虛實如識。唯言遣外,不遮內境,不爾,真如亦應非實。境既同識,何名唯識?應名唯境,虛實同故。識唯內有,境通外故,恐濫於彼,但言唯識。或諸愚夫,迷執於境,起煩惱業,生死沈淪,哀愍於彼,但說唯識,令自觀心,解脫生死,非說內境如外都無。雖有內境,亦不如心,此中但說如心實者。

第三師說:或相分等,皆識為性,由熏習力,似多分生,真如亦是識之實性,故除識性,無別有法。

此第三師,安慧等;前二師義,護法等宗。然有別說。合而論者,第二師說勝,無過失故,識者自知。然《佛地論》但有一說,同第一師。

 

 


 

答:起心非淨難中有八:

一、相轉體常難;

二、二性應同難;

三、惡與善俱難;

四、不俱非善難;

五、例惡非因難;

六、治障性同難;

七、凡夫起聖難;

八、現種應同難。

大眾部等無種子;破分別論者而言成種者,別破大乘異師;又經部別有種子;薩婆多因義種子義,未來有無漏因故;大眾類此亦然。

凡夫身中有可當生無漏之因義名為種子,不同經部等。

又不相應隨眠亦名種子等。

言分別論者,或大乘異師,有種子故。

或小乘諸部,皆名分別,不定一部。

故《攝論》中分別論者,傳釋是化地部。

《婆沙》中分別傳說是正量部。

 

 


 

答:真如常法不是持種,故非法因,又受熏義,遮無為故。

另,無為不然,無轉變故,無取、與用,非能生也;亦顯大眾等四部、化地部十二緣起非是。

無為無取、無與、無轉變故,即遮正量部長時四相,非剎那滅故。

若謂後時有勝功力,初位無者,初亦應有,體一故,如後時;後應無,體一故,如前位。

故體纔生無間即滅名為種子,有勝功力,纔生即有,非要後時。

又遮外道自性、神我等常法為因,無轉變故。

 

 


 

答:三生漸死,前生有力引遠殘果,化生頓滅,無力引果。

 

 


 

答:屍骸望生即為殘果,望於老死即為正果,故生望為引,老死望為生,三生有生引,死後有屍骸,化生闕能生,死後無屍骸。

 

 


 

答:老死位漸死,可能作生因,化生死頓無,不能作生因。

 

 


 

問:《攝論》但云:若二種子唯作生因非引因者,收置倉等麥等種子不應久續,死後屍等分位隨轉亦不應有,此即一因義分生引,何故今說有引無生?

答:《攝論》因望近遠果,一法分二因,瑜伽果望近遠因,兩因位有別,此亦互顯。 今者此釋且據《瑜伽》。

 

 


 

問:無明熏真如者何?

答:《演祕》云:無明熏真如等者,自古諸德多為此計。此論明簡,故知古非。馬鳴菩薩亦言真如受熏持種,恐譯者誤。

 

 


 

又問:教說宗門,不出名句文,可笑之甚?

答曰:輙云可笑,蓋亦未之思也。謂禪不在名句文,亦不離名句文,何也?豈禪外條然別有名句文,名句文外條然別有禪也?若條然者,外道見也。

 

 


 

答:四智菩提,無漏五蘊。

 

 


 

答:無漏色蘊。

 

 


 

答:八地已去,有漏、無漏間轉而起,亦名轉識。

 

 


 

答:三界相望,麤細轉易,亦名轉識。

 

 


 

答:第七我執漸增轉暗,八無此理,故非轉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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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論研習》

《中論研習》序文、引言

《中論研習》-觀因緣品第一(十六偈)

《中論研習》-觀去來品第二(二十五偈)

《中論研習》-觀六情品第三(八偈)

《中論研習》-觀五陰(五蘊)品第四(九偈)

《中論研習》-觀六種品第五(八偈)

《中論研習》-觀染染者品第六(十偈)

《中論研習》-觀三相品第七(三十五偈)

《中論研習》-觀作作者品第八(十二偈)

《中論研習》-觀本住品第九(十二偈)

《中論研習》-觀燃可燃品第十(十六偈)

《中論研習》-觀本際品第十一(八偈)

《中論研習》-觀苦品第十二(十偈)

《中論研習》-觀行品第十三(九偈)

《中論研習》-觀合品第十四(八偈)

《中論研習》-觀有無品第十五(十一偈)

《中論研習》-觀縛解品第十六(十偈)

《中論研習》-觀業品第十七(三十三偈)

《中論研習》-觀法品第十八(十二偈)

《中論研習》-觀時品第十九(六偈)

《中論研習》-觀因果品第二十(二十四偈)

《中論研習》-觀成壞品第二十一(二十偈)

《中論研習》-觀如來品第二十二(十六偈)

《中論研習》-觀顛倒品第二十三(二十四偈)

《中論研習》-觀四諦品第二十四(四十偈)

《中論研習》-觀涅槃品第二十五(二十四偈)

《中論研習》-觀十二因緣品第二十六(九偈)

《中論研習》-觀邪見品第二十七(三十一偈)

《中論研習》-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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