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要義問答》(一) - 問:唯是自在,體是一、常,能生諸法者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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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難云:待欲或緣,方能生者,違一因論,若他許有餘緣,能生及無常因,如何可得作斯難耶?

此中,但是以彼世間,共許能生之法,以為同喻。

又解本執自在,體是一、常,能生諸法,不假餘法助方能生,名為一因,不障餘法,亦能為因。

今論主難云:體既常、遍應一切處、時能生諸法,遂轉計云:自在待餘或欲及緣,方能生果。

論主云:若爾,即違本一、常因,猶能生果。

待欲、緣,故違一因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