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少能伏除取二取現。
答:多住外門,修菩薩行,所以少能。
答:散心名外。
答:本論頌云: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滅,故唯能伏取二取現。
答:既云多住外門,即知少能入定,是故能現。
答:阿羅漢者,應不受復有故;佛解脫道,捨有漏種現故;即知善、惡俱不受也。
答:五音集韻云:通也、和也、寵也。說文云:鱗蟲之長,能幽、能明,能小、能大,能長、能短,春分而登天,秋分而入地。
答:鄭玄云:聖人之精氣謂之神,賢人之精氣謂之鬼。尸子云:天神曰靈,地神曰祇,人神曰鬼,鬼歸也。故古人以死人為歸人。
答:正理論云:本琰魔界從此展轉散趣餘方。長阿含云:一切人民,所居舍宅街巷市肆,及丘塚間。
答:皆隨所依,即以為名,依人名人,乃至草木殊形異狀,其相不定。
答:淨名疏云:皆鬼道也。
答:一切輪王,皆無傷害,令伏得勝,各安其所,勸化令修十善業道,故輪王歿,定得生天。慈恩云:金輪風望順化,銀輪遣使方降,銅輪振威乃伏,鐵輪奮戈始定。
答:謂若有法是帶己相,心或相應,所慮所托。
答:表是依他,非無體法。
答:要有力用牽能緣識。
答:帶謂挾帶,相謂體相,相分,己即是相。
難曰:有法為緣,生能照心,心帶有法己相,名所緣緣,面質為緣,生鏡中像,鏡帶面質己相,面質應是鏡所緣緣?
答:要心或相應,所慮所托,鏡非心心所,面非鏡所慮,是故面質,非是鏡家所緣緣也。
答:頌云:性境不隨心,獨影唯從見,帶質通情本,性種等隨應。
答:有三不隨:謂性、繫種、所緣之境,不隨能緣之心,是一性一界一種。
答:總有三種:謂別解脫戒、定俱戒、道俱戒。
答:從師受者,別別防非,名別解脫。
答:入定之時,便有一分防發功能,名定俱戒。
答:聖道起時,亦能防發。
答:無漏之智,名為聖道。
答:別解脫戒,思種為體。
答:既出體性,須取功能,所依實體。
答:前出表無表色之體,今出表無表戒之體,何相違有?
答:現思之上,防發功能,豈得自知?
答:防發功能,雖不增長,戒體仍存,難佛位之中,無所防發。
答:如君子帶劍,亦何傷理?
答:防發功能,自他不知,無表示相,名為無表。
答:身表色者,屈伸等是,語表色者,意相應思,從所發動,名為表色。
答:受戒之後,思種之上,防惡發善功能為體。
答:於三思中取上品者,初念所熏種上,有此功能。
問:何唯初念所熏之種,為無表依,餘後念種,不立為依,皆上品故?
答:如世皇儲,立一餘非。
答:從第三番羯磨竟時,防發功能任運增長,從彼時有。
答:犯舍已後,乃成佛時,可爾萎歇。
答:如瓶滿,更不受添,所以歇矣。
答:應有前佛,勝於後佛。
答:應非果滿。
答:說爾等。
答:由遍知故知,非表知故知,二難俱釋。
答:一、假名無實諦,謂軍林瓶車。
二、隨事差別諦,蘊處界等。
三、方便安立諦,苦集等。
四、法假名非安立諦,二空真理。
答:一、體用顯現諦,當第二俗,蘊處等法。
二、因果差別諦,當第三俗,苦等四諦。
三、依真顯實諦,當第四俗,二空真如。
四、廢詮談旨諦,一實真如。
答:若前六識,相應觸思,三界之中,隨識有無,如眼、耳二識,一界一地等,若七、八者,三界隨識常恒而有。
答:有二種,謂無為圓成、離倒圓成。
答:無為圓成。
答:三乘因果位中,無漏心品,佛果位中,依正二報,威儀定果,滅後舍利,但無漏者,無為之法,皆是離倒圓成攝也。
答:五十一心所、二十四不相應,總有七十五法,除受、想二,有七十三,此等皆是遷流造作,故行蘊攝,行者遷流造作之義。
答:七、八二識,長恒俱轉,若第六起,有三俱轉,餘隨緣合,有四五六七,至八俱轉,小乘來。
答:大乘答云:然立有情,依命根第八種子,或異熟第八現行,彼俱恒時唯有一故。
大乘難曰:汝小乘宗,依識多少立有情者,汝無心位,應非有情。
小乘質曰:汝大乘宗,依一第八立有情者,何用多識?
大乘釋曰:依用立多,如浪與像依一起多,故依一心,多識俱轉。
答:總而言之,命根一法,唯心分位,第八心種連持功能故。
異生性一,唯所分位,二障種上令別功能,二無心定,無想異熟,王所上假,王所滅已,名無想等。
餘一十九種,通色及心與心所法,三上假立,略示一二。
如眾同分,有色同分,心同分,所同分,又如勢速,色心心所,遷滅不停。
又如定異,色不是心,心不是所,善因惡果定不互感等,餘倣此說。
答:真是俗法之本源故。
儻若無真,俗依何有?若無俗者,汝之真性,對誰說真?
既相待立,必不相離,必然之道,何疑之有?
問:又俗諦中心心所法,逈然各異者,一人身中有五十九,成多有情?
答:第八識是其相源,唯依第八立一有情,是總報主,一命根故。
答:如止觀云:端坐攝身,調和氣息,泯然澄靜,身如雲影,虗豁清靜,而猶見有身心之相,是則名為欲界定也。
從此已後,忽然不見,欲界定中,身首衣服床臥等事,猶如虗空,迴向安隱,如是名為未至定相。
問:言言見諦,句句朝宗,且如藥師經說,慳貪嫉妬,牛馬駝驢,此等之語,如何見諦朝宗?
答云: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麤言細語,隨心生滅,心外無餘,何非見諦?豈不朝宗?故云三界唯心,萬法唯識。
又云細語及麤言,皆明第一義,或云麻三斤,乾屎橛,羊便乾處臥,驢便濕處尿,此例更甚。
答:若相宗說,相見俱依自證起故。
色相既從心自證生,歸種位時,即是自證,是故色即是心,心即是色,喻如蝸牛頭出角,出則似角,縮則是頭,色心相即,正與此同。
若性宗說,理外無事,事外無理,理事不二,故色即心,心即色也。
若禪宗說,山河及大地,全露法王身,此例甚多。
答:正理論云:本琰魔界從此展轉散趣餘方。
長阿含云:一切人民,所居舍宅街巷市肆,及丘塚間。
答:皆隨所依,即以為名,依人名人,乃至草木殊形異狀,其相不定。
答:安一,難二,陳三,護四。
答:安慧一分,約唯識門,難陀二分,約心境門,陳那三分,約體用門,護法四分,約量果門。
總辨:外人見說山河大地唯是一心,來敵之云:無情成佛,我終不信。
今問彼云:汝依何意便云無情不得成佛?
答:彼答之云:無情不會修行,所以不得成佛。
答:彼答之云:六度萬行,入禪作觀,說法度生,此是修行。
答:唯第六識。
答:第八唯無記,前五雖通善,一向無觀智,第七唯執我,故修行者唯第六識。
答曰:成佛。
答:先順例云:餘七不修行,餘七得成佛,無情不修行,無情應成佛。
却翻例云:無情不修行,無情不成佛,餘七不修行,餘七不成佛,應立量云:餘七是有法,應不成佛宗,不修行故因,如無情喻,無情是有法,應成佛宗,不修行故因,如餘七喻。
彼來救云:餘七雖無觀智不能修行,六修行時,為助伴故。亦得成佛。
答:六修行時眼觀善色,耳聞善聲等,助成心事名為助伴。
應例彼云:六修行時,無情亦為助伴,且如布施象馬車乘國城妻子七寶等物,豈非無情為助伴乎?
量云:餘七是有法,不得成佛宗,修行助伴故因,如無情喻,無情是有法,應得成佛,修行助伴故,如餘七。
彼復救云:餘七雖不修行,是有情故亦得成佛。
難曰:若爾,闡提之人亦不修行,是有情故,應得成佛!
量云:闡提是有法,應得成佛,雖不修行是有情故,如餘七識。
彼又救云:心法有緣慮,所以得成佛,無情無緣慮,是故不成佛。
難曰:闡提心法有緣慮,亦應得成佛。
量云:闡提心是有法,應得成佛,有緣慮故。如大乘心,大乘心是有法,不得成佛,有緣慮故,如闡提心。
彼又救云:佛有覺受,方得成佛,無情無覺受,如何得成佛?
難曰:佛身有覺受,汝云得成佛,佛身髮毛爪齒無覺受,應亦不成佛。
量云:佛身中髮毛爪齒是有法,應不成佛,無覺受故,如無情。無情是有法,應成佛,無覺受故,如佛身中髮毛爪齒。
答:定慧是。
難曰:定慧觀智體,定慧得成佛,餘非觀智體,餘應不成佛。
量云:餘心心所是有法,不得成佛,非觀智體故,如無情。無情是有法,應得成佛,非觀智體故,如餘心心所。
答:量云:內三分是有法,不得成佛,心四分中隨一攝故,如相分。相分是有法,應得成佛,心四分隨一攝故,如內三分。
彼便救云:相分是外無情,故不得成佛。
難云:若相分是外無情,故不得成佛者,佛位應無依報,佛既無依報,人天亦應無依報。
量云:人無是有法,應無依報,相分是外無情故,如佛位。佛位是有法,應有依報,相分是外無情故,如人天。
彼又救云:人天依報,我今現見,佛位依報,我不曾見,所以無佛土。
難云:佛土不曾見,汝言無佛土,汝之祖先,汝亦不曾見,汝應無祖先。
量云:汝之祖先是有法,應是無,汝不曾見故,如佛土。佛土是有法,亦應有,汝不曾見故,如汝祖先。
彼又救云:眼前現見,方是其有,眼不現見者,皆是無。
難云:汝在此中眼不現見北京,亦應無北京。
量云:北京是有法,亦應不有,此中眼不現見故,如佛土。佛土是有法,亦應是有,此中眼不現見故,如北京。
應諭彼云:教說捨無常色獲得常色,又云根根塵塵遍周沙界,常色塵塵是無情麼,自受用土是無情麼,華藏世界是無情麼,何得對面蹉過赤諱白賴也?
細思細思,況無情者,只是自己休昧,敵人至此,可謂弓折箭盡矣,何故無理可伸,無言可對耶?
《中論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