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要義問答》(二) - 問:此二十四,前三分位,未知何法,是何分位?

文章索引

答:總而言之,命根一法,唯心分位,第八心種連持功能故。

異生性一,唯所分位,二障種上令別功能,二無心定,無想異熟,王所上假,王所滅已,名無想等。

餘一十九種,通色及心與心所法,三上假立,略示一二。

如眾同分,有色同分,心同分,所同分,又如勢速,色心心所,遷滅不停。

又如定異,色不是心,心不是所,善因惡果定不互感等,餘倣此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