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
印度 十大論師 撰
大唐 玄奘三藏 揉
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
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一本
沙門基撰
竊以六位精微,資象翼而筌理;二篇玄妙,藉蒙列以探機。況乎非有非空,息詮辨於言蹄之外;不生不滅,絕名相於常寂之津。至覺迥照其宗,將聖獨甄其宰。無言之言風驚,韜邃彩而月玄;非有之有波騰,湛章而海濬。匪屬具體鄰智演賾鉤深,則空性了義幾乎息矣。
問:何為四分說?
答:文雖有二,義即有三。
或實說一分,如安慧;
或二分,親勝等;
或三分,陳那等;
或四分,護法等。
此中,護法但說三分,以證自證分別義建立,義相猶隱,所以不說。
製作此論,知見不同。或有一師,假敘異執,種種研尋,方於最後,申了義說。
於假施設中,咸言有義,非多有義便謂多師。即護法等,多為此釋,如敘「本有」「種子」是也。以護月與同時,故敘之,此中破斥。
或復諸師,各說異理,故此論下,多言有義,勿皆謂一師假設研究,致多有義。
然多釋中,為例非一:或初無有義,後方言有義,勝者在初;或於初、後皆言有義,勝者多後;或彼初、後皆言有義,理等教齊,任情取捨。
此大文例,非獨此論,餘新翻者皆准此知。謂前但解,後說理徵,此即一師所假說也。
或前理廣,後理教略,初無有義,此為勝也;或前理略,後理教廣,皆言有義,而後勝也;或初、後有義,理教皆均,取捨難知,無偏勝也。
今此亦爾,無偏勝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