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一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依所變相,執為我、法,內道外道,皆可了知。依所變見,執法可爾,如何依見,亦執我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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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依所變相,執為我、法,內道外道,皆可了知。依所變見,執法可爾,如何依見,亦執我耶?
 
答:如外僧佉執思為我,犢子部等我名能見,故依二分,皆執我、法。前敘計中,已略敘說。
 
安惠已前,諸古德等皆說二分是計所執;護法已後,方計三、四依他分也。實有四分,今說三者,隱而不說,以對他故,義准知故,順陳那故,略敘宗故,非極研尋,故且不說,第二卷中,自當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