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一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安惠解變似我、法,總有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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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安惠解變似我、法,總有二解?
 
答:一、若世間、聖教皆是計所執,世間依八識所變總無之上,第六、七識起執於我;除第七識,餘之七識起執於法,不許末那有法執故。如是總說執為我、法。種種別相「熏習」力故,八識生時,變似我、法,六、七似我。聖教愍諸有情,說凡愚所計為假我、法,亦依總無假說為別我、法。由聞此「熏習」,八識生時,變似我、法。
 
又解:「諸識生時,變似我、法」者,即自證分上有似我、法之相。體變為相,但依他性,依此堅執為我、法者,方是二分,其似我、法,不名二分。以下約喻,依他性有,故識所變似我似法是識自體。雖有二解,後解難知,前解為勝。
 
然護法等云:第六、七識妄「熏習」故,八識生時,變似我、法。安慧釋云:由七識「熏習」分別力故,八識生時,變似我、法,八識之中皆有執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