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一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何謂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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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何謂我、法?
 
答:我,謂主宰;法,謂軌持。
 
「我如主宰」者,如國之主,有自在故,及如輔宰,能割斷故。有自在力及割斷力,義同我故。或主是我體,宰是我所;或主如我體,宰如我用。
 
「法,謂軌持」,軌,謂軌範,可生物解;持,謂住持,不捨「自相」。
 
一、體有無對;
 
二、自性差別對;
 
三、有為無為對;
 
四、先陳後說對。
 
前唯有體,後亦通無。《瑜伽論》五十二說,意不壞,法現前,無亦名法。
 
今者「相分」必有,似無名無;前是共相,後是「自相」;前唯有為,後通無為;前唱者名持,後唱者名軌。合有四對,名為軌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