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一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初四解重障義者,何故障理但說二空,空唯二執,生解乃言斷二重障,即兼餘法?第五解重唯二執,二障體性亦通貪等,何故但說我、法二空?第五解重唯二執,二障體性亦通貪等,何故但說我、法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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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初四解重障義者,何故障理但說二空,空唯二執,生解乃言斷二重障,即兼餘法?第五解重唯二執,二障體性亦通貪等,何故但說我、法二空?第五解重唯二執,二障體性亦通貪等,何故但說我、法二空?
 
答:論:由我、法執,二障具生;若證二空,彼障隨斷。
 
答曰:此釋但說二執所由。
 
答解初問云︰
 
且煩惱障品類眾多,我執為根,生諸煩惱。若不執我,無煩惱故,證無我理,我見便除,由根斷故,枝條亦盡。
 
此依見道及究竟位斷煩惱說,餘位不然,先離八品煩惱,第九品時,方斷我見故。
 
第四地中,我見亦爾,如第九卷資糧位中,有其二解。
 
所知障中,類亦非一,法執為本,餘障得生。
 
證法空時,法執便斷,以根斷故,莖葉亦除。
 
正障二空,謂我、法執,餘障餘惑是此等流,故於真理但說二空。
 
又總解之,不須別說。
 
以執為根,生餘煩惱,故由二執具生二障,無有少障不依執生。
 
說「具生」言,意在於此。本既盡已,末隨滅故。若證二空,餘障皆隨斷。障如從本,但說二空。生解、斷障,兼餘煩惱,非餘障惑證空不斷。言「執」,通取心、心所法。隨義答上二問所徵。
 
今此總四句,答第二問。若初二句,但釋言二空,若後二句,但釋斷重障,答第一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