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一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雖言斷障,得二勝果,而未分別斷彼二障、得二果時為總為別,故應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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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雖言斷障,得二勝果,而未分別斷彼二障、得二果時為總為別,故應分別。
 
答:論:由斷續生煩惱障故,證真解脫;由斷礙解所知障故,得大菩提。
 
答曰:即顯障果別斷別證。如《瑜伽論》五十九說:「一切煩惱皆能續生」,即是發業潤生煩惱。今此論中,並皆名「續」。「煩」是擾義,「惱」是亂義。擾亂有情,故名煩惱。唯煩惱障發業潤生,體是縛法,其所知障,義即不然。故「續生」言,但在煩惱。
 
言「解脫」者,體即圓寂。西域梵音云波利暱縛(去聲呼之)࠲诼襥䧷襏�飀⦳⥈騀导쥜㤹ﯼ즚᧸밠ⸯ쌨耥쌥�该쓦뿩딥녧¨芤ꑦ慦烯쌩ﳨ蛧奤韣¤늦薩ƥ勞쌤ꦤꑦ慦烣¦lt;/div>
 
此有多名,如《佛地》第五、下轉依中說。
 
由煩惱障,縛諸有情,恒處生死。證圓寂已,能離彼縛,立解脫名,非解脫體即勝解數。
 
解,謂離縛;脫,謂自在。障,即煩惱,名煩惱障,此持業釋。障蔽涅槃,令不趣證。凡夫所修諸行暫滅,外道苦行,計證涅槃,乃至有頂,諸惑暫斷,所顯之理,執為圓寂。今說彼是彼分涅槃,雖理名真,種不斷故,非真解脫。
 
又二乘等,雖得二滅,住此二中,非為不住,解脫非真,以是假故。十地證如,真非解脫,為簡於彼,言真解脫。假體擇滅,實即「真如」,有無餘依,滅所顯故。又總別於外道、二乘所得解脫,言真解脫。彼唯是假,非不住故。即斷煩惱,別得涅槃。
 
言「所知」者,即一切法若有若無,皆所知故。了所知智,說之為解。礙,是障義。由法執類,覆所知境,障礙正解,令不得生。言正解者,正覺異號,梵云菩提,此翻為覺,覺法性故。末伽,言道,遊履義故。古云菩提道者,非也。由法執類,覆所知境,令智不生,名所知障。此從所障,以立障名,所知之障,依主釋也。二所障體即四智品及四涅槃,下轉依中,自當廣釋。
 
異生雖作二種無我「真如」觀等,大非菩提;二乘之慧,菩提非大。又異生、外道雖有少智,非大菩提;二乘、菩薩有「無漏」惠,菩提非大。今簡於彼,名大菩提。又但簡彼二乘之智,菩提非大;菩薩之智,大非菩提;凡夫之智,俱非二種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