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
印度 十大論師 撰
大唐 玄奘三藏 揉
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
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一本
沙門基撰
竊以六位精微,資象翼而筌理;二篇玄妙,藉蒙列以探機。況乎非有非空,息詮辨於言蹄之外;不生不滅,絕名相於常寂之津。至覺迥照其宗,將聖獨甄其宰。無言之言風驚,韜邃彩而月玄;非有之有波騰,湛章而海濬。匪屬具體鄰智演賾鉤深,則空性了義幾乎息矣。
問:頌中「唯」言,顯其二義?
答:一、簡別義,遮虛妄執,顯但有識,無心外境。
二、決定義,離增減數。略,唯決定有此三故;廣,決定有八種識故。一類菩薩說識唯一,諸小乘等,執心、意、識義一文異。又復彼執識唯有六,則是減數。《楞迦經》說:「八九種種識,如水中諸波。」說有九識,即是增數。顯依他識,略有三種,廣唯有八,離於增減,故說唯言。
《楞迦經》中,兼說識性,或以第八染淨別開,故言九識,非是依他識體有九,亦非體類別有九識。
小乘根淺,不知心、意、識三種體別,又未除所知障,不了依他,故唯說六。
然依根境別體相故,說十二處、十八界等,非唯六識。
經部雖立有細意識,即是第六別位起故。如《樞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