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
印度 十大論師 撰
大唐 玄奘三藏 揉
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
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一本
沙門基撰
竊以六位精微,資象翼而筌理;二篇玄妙,藉蒙列以探機。況乎非有非空,息詮辨於言蹄之外;不生不滅,絕名相於常寂之津。至覺迥照其宗,將聖獨甄其宰。無言之言風驚,韜邃彩而月玄;非有之有波騰,湛章而海濬。匪屬具體鄰智演賾鉤深,則空性了義幾乎息矣。
問:安惠解變似我、法,總有二解?
答:一、若世間、聖教皆是計所執,世間依八識所變總無之上,第六、七識起執於我;除第七識,餘之七識起執於法,不許末那有法執故。如是總說執為我、法。種種別相「熏習」力故,八識生時,變似我、法,六、七似我。聖教愍諸有情,說凡愚所計為假我、法,亦依總無假說為別我、法。由聞此「熏習」,八識生時,變似我、法。
又解:「諸識生時,變似我、法」者,即自證分上有似我、法之相。體變為相,但依他性,依此堅執為我、法者,方是二分,其似我、法,不名二分。以下約喻,依他性有,故識所變似我似法是識自體。雖有二解,後解難知,前解為勝。
然護法等云:第六、七識妄「熏習」故,八識生時,變似我、法。安慧釋云:由七識「熏習」分別力故,八識生時,變似我、法,八識之中皆有執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