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
印度 十大論師 撰
大唐 玄奘三藏 揉
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
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一本
沙門基撰
竊以六位精微,資象翼而筌理;二篇玄妙,藉蒙列以探機。況乎非有非空,息詮辨於言蹄之外;不生不滅,絕名相於常寂之津。至覺迥照其宗,將聖獨甄其宰。無言之言風驚,韜邃彩而月玄;非有之有波騰,湛章而海濬。匪屬具體鄰智演賾鉤深,則空性了義幾乎息矣。
問:內境是有,外境都無,皆依內識,而說為假。彼及內識為世俗有,亦勝義耶?
答:境依內識而假立故,唯世俗有;識是假境所依事故,亦勝義有。
此即第三、依諦攝假。謂心外境,其體都無,依內妄情,假名我、法,唯世俗者執有,勝義者說無。
內因緣識相、「見分」等,假境所依,依他性事,其世俗者說為非無,亦勝義者之所說有。
此中,色等內識「相分」,因緣所生,從本名識。
此約內境如識有義,即下第十,三分俱實。
或緣過、未龜毛等法,雖識內變,影像虛疏,如瓶、衣等,唯世俗有,非如內識體少實故,亦勝義有。
下第十云︰「然「相分」等,依識變現,非如識性依他中實。」一切「相分」並非實故。
雖有二解,前解為勝。
後解不依四勝義說,但殊勝義名為勝義。此即說有三分之義。
若第二師,唯有二分,釋此少別,大意亦同。此第二釋,至下當知。
此前初解,依人二諦;已下問答,依法二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