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是一部現代的佛學論著,其核心法義價值在於對法相唯識宗(Yogācāra)根本經典的系統性重構與闡釋。它不僅是古代經論的重印,更是一部以現代學術方法整理、疏理並「論議」唯識精要的導讀與解析巨著。
評論其法義,可歸納為以下四個層面:
1. 法脈的傳承:確立玄奘、窺基一脈的「唯識正義」
本文本開宗明義即確立了其法脈依歸:源自印度十大論師、經由玄奘三藏「揉譯」而成的《成唯識論》,以及其弟子窺基(慈恩大師)所作的權威註疏《成唯識論述記》。
- 推崇根本論典: 前言中引述《樞要》稱,玄奘大師視《成唯識論》為「祕決」,並在晚年翻譯此論時才感到「今者方怡我心耳」,足見此論在其思想體系中的終極地位。
- 確立宗派正統: 此文本的法義,完全建立在慈恩一脈的法相唯識學之上。其目的在於「嚴謹完備佛教法相唯識宗教理」,確立此宗派的正統詮釋。
2. doctrinal (法義)的核心:破「空」「有」二邊,立「中道」了義
此文本的核心法義,在於闡明唯識宗作為「第三時」教法的「中道」實義。
- 定位「第三時教」: 文本明確指出,佛陀說法分三時。初時說《阿笈摩》(阿含),破「我執」但留下「法執」(執實有)。第二時說《般若》,破「法執」說「諸法空」,卻導致部分學者陷入「撥二諦性相皆空」的「空執」。
- 彰顯「了義教」: 本論所依的唯識教法,被定位為「第三時」的「了義教」(如《解深密經》等),旨在「為除此空有執」。
- 建立中道正見: 其法義的根本立場是「識有非空,境無非有」。
- 破「有」執(破外境): 強調「心外法無」、「唯識無境界」。文本第一卷即投入大量篇幅,系統性地破除外道(如數論師、勝論師)及小乘部派(如犢子部)所執的「實我」、「實法」。
- 破「空」執(非無內識): 反對「惡取空」者連內識都否定的虛無主義(如「執內識如境非有者」)。
3. 詮釋的方法:以「論議」形式精研「三能變」與「二無我」
此文本的殊勝之處在於其「論議」(Q&A)的體例。作者王穆提依據《瑜伽師地論》等經論對「論議」的定義(即「研究甚深素呾纜義,宣暢一切契經宗要」),將艱深的古文轉化為系統性的問答。
- 系統梳理「唯識相」: 文本通過問答,精確剖析了唯識學的核心理論——「三能變」。
- 第一能變: 異熟識(即阿賴耶識),作為「一切種」的根本。
- 第二能變: 思量識(即末那識),其恆審思量、執我為「我」的特性。
- 第三能變: 了別境識(即前六識),負責了別粗顯的境界。
- 深入辨析「二無我」: 文本的法義重點在於證成「二空」(人無我、法無我)。
- 破人我執: 文本第一卷透過數十個問答,詳細批駁了各種「我」的謬見(如「我體常周遍」、「我體常至細」等),論證「我」僅是「由假說」(依託內識所變的相分和見分而假立)。
- 破法我執: 同樣論證諸「法」(如蘊、處、界)亦非實有,而是「依識所變」,是「內識所變似我似法」。
4. 實踐的價值:易讀易解,為現代學人鋪設「成佛大道」
此文本的法義價值不僅在於理論的精確,更在於其強烈的實踐導向。
- 化繁為簡: 前言中提到,作者採用問答形式,是為了讓學者在面對唯識宗的浩瀚法義時「不生退怯、生勇猛心」。
- 指明修證次第: 雖然文本第一卷主要在破執,但從卷目(綱要)可知,全書(尤其後五卷)會詳細闡述「唯識五位」(資糧位、加行位、通達位、修習位、究竟位)的修證次第。
- 導向「二勝果」: 文本開篇即點明,生起「正解」的目的是為了「斷二重障」(煩惱障與所知障),並最終證得「二勝果」——即斷煩惱障所證的「真解脫」(涅槃),與斷所知障所證的「大菩提」(佛果)。
總結
此《成唯識論述記論議》是一部嚴謹且慈悲的現代佛學巨著。其法義 significance 在於:它作為一個「橋梁」,忠實地繼承了玄奘、窺基一脈的法相唯識學精髓,並以創新的「問答」形式,系統性地掃除了學術上的「有」、「空」迷霧,為現代修行者清晰地勾勒出「萬法唯識」的理論地圖與「轉識成智」的實踐藍圖。
《成唯識論述記論議》的卷第一本問答內容,茲整理其重要法義如下:
📈 本論的定位與宗旨
- 判教定位(第三時教): 佛陀說法分三時。初時(如《阿笈摩》)為破「我執」,但聽者反執「法有」。第二時(如《般若經》)為破「法有」而說「諸法空」,但聽者又執「性相皆空」。本論所依的唯識教法,是佛陀在第三時所說的「了義教」,旨在破除先前「空」、「有」二邊的執著,開顯「中道」。
- 本論宗體(中道實義): 本論以「唯識為宗」。其核心法義為「識有非空,境無非有」。
- 「唯」是為了遮止心外實有外境(破「有」執)。
- 「識」是為了簡別內心並非空無(破「空」執)。
- 造論目的(二空二障二果):
- 生解: 為了讓對「二空」(人空、法空) 道理有所「迷謬」(不解或邪解)的人,生起「正解」。
- 斷障: 生起正解是為了斷除「二重障」:煩惱障(障涅槃)與所知障(障菩提)。
- 得果: 斷二障是為了證得「二勝果」:由斷煩惱障證得「真解脫」(涅槃);由斷所知障證得「大菩提」(佛果)。
🚫 唯識所破斥的「迷謬」
文本指出,對唯識理的迷謬有四種主要型態,本論皆予以破斥:
- 執外境實有(薩婆多等): 執著心外的境界如同內識一樣真實存在(「執外境如識非無者」)。
- 執內識亦無(清辨等惡取空者): 執著內在的識也像外境一樣空無(「執內識如境非有者」)。
- 執識體為一(一類菩薩): 執著諸識的作用雖有差別,但體性是單一的(「執諸識用別體同者」)。
- 執無心所(經部覺天等): 執著除了心王之外,沒有真實獨立的心所法(「執離心無別心所者」)。
🧠 唯識的核心理論
1. 萬法唯「假說」,依「識變」而立
- 核心問難: 如果一切唯識,為何世間和聖教都說有「我」和「法」?
- 核心解答: 世間和聖教所說的「我」(主宰義)與「法」(軌持義),並非實有。它們只是「由假說」(藉由假名言而安立),這些假說的「種種相」之所以會生起(轉),是「彼依識所變」(它們依託於內識的轉變而假施設)。
2. 「識變」的機制:三能變
- 何謂「識」: 識,即「了別」。此處說「識」,已然包含心所法(因心所與心王恆相應故)。
- 能變的識有三種(三能變):
- 初能變(異熟識): 即第八識(阿賴耶識)。
- 第二能變(思量識): 即第七識(末那識),恆常「思量」第八識,執之為我。
- 第三能變(了別境識): 即前六識,負責了別粗顯的境界。
3. 「變」的定義:轉似二分
- 變的意義: 「變」的定義是「識體轉似二分」。
- 二分: 指「相分」(所緣的影像,似外境)與「見分」(能緣的作用,似能取)。
- 生起迷執: 眾生無始以來,緣著這個由內識自體(自證分)所生起、本非實我實法的「相分」與「見分」,執著它們為「實我、實法」。
- 四分說: 文本亦提及護法(Dharmapāla)論師所建立的「四分」義(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為更精細的分析。
4. 依他起(識)與遍計所執(境)的有無
- 遍計所執(實我實法)=無: 凡夫所妄計的「實我、實法」(遍計所執),其體性「都無所有」。說它是「假」,是「隨妄情而施設」的「無體隨情假」。
- 依他起(內識所變)=有: 內識所變的「似我、似法」(依他起),其體性是「有」的。但它「而非實我實法」。說它為「假」,是「有體施設假」。
- 離增減二執: 因此,「內識必依因緣生故,非無如境」。這便遮止了執外境為「有」的「增益執」,以及撥內識為「無」的「損減執」。
🔍 唯識的破執:系統性破「我」
文本第一卷的重點在於「破我執」。在確立「我」是「依識所變」的「假說」後,便系統性地批駁外道與部派所執的各種「實我」:
1. 破三類自性我
- 破「我體常周遍」: 針對數論師等。
- 論破: 若我常遍,則應像虛空一樣「不隨身受苦樂」、無動轉,也不能造業。若計「一切有情共一我」,則應「一作業時,一切應作;一解脫時,一切應解脫」。
- 破「我體常而量不定」: 針對離繫子(耆那教)等。
- 論破: 若我體常住,就不應隨身體大小而有「舒卷」(伸縮)。若有舒卷,就如「橐籥風」(風箱中的風)一樣,應是「非常住」的。
- 破「我體常至細」: 針對獸主、遍出等。
- 論破: 若我體小如極微,如何能「令大身遍動」? 若說它「速巡身」,則有來有往,便「非一、非常」。
2. 破三種蘊我關係
- 破「我體即蘊」:
- 論破: 我應如蘊一樣「非常、一」。且色蘊有質礙,心心所法待眾緣而生、不恒相續,故皆非實我。
- 破「我體離蘊」:
- 論破: 此即前述三類外道所執,皆已被破。
- 破「我與蘊不即不離」:
- 論破: 此為犢子部所執,後文將詳破。(文本中僅列出此項作為標靶)。
3. 獨特的「四重二諦」說
文本提出了一套精細的二諦(世俗諦、勝義諦)理論,每種又各有四重。此為唯識宗特有的法義,用以安立「識有境無」的層次:
- 四俗諦: 假名無實諦(如瓶)、隨事差別諦(如蘊界)、證得安立諦(如苦集)、假名非安立諦(如二空理)。
- 四勝義諦: 體用顯現諦(如蘊界)、因果差別諦(如苦集)、依門顯實諦(如二空理)、廢詮談旨諦(一實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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