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七本
印度 十大論師 撰
大唐 玄奘三藏 揉
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
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問:已說二十隨煩惱相。不定有四,其相云何?
答:下第五以半頌釋第六不定心所。
初結前生後以發論端,後舉頌答。
此即初也。
頌曰:不定謂悔眠,尋伺二各二。
上二字標位總名,次五字烈別名字,下三字顯不定義。
悔、眠、尋、伺,於善、染等皆不定故,
於長行中,文段有二︰初釋頌,後義辨。
釋中有三︰
初解不定得名,次解別體,後釋「二各二」言。
問:障止為業?
答:非是五蓋之中止相,止相通定、惠故,止下心故。今言「止」者,即奢摩他,能止住心,非令止下。
此即於果假立因名,先惡所作業,後方追悔故。
惡作是因,悔體是果,悔名惡作,從因為名。先惡所作,顯其因;後方追悔,明其果。如前已釋。
悔先不作,亦惡作攝。如追悔言:「我先不作如是事業,是我惡作。」
今顯緣無,亦生惡作。
言所作者,非要悔先有事已作,名為惡作;悔先不作,亦惡作故。
「如追悔言︰我先不作如是事業,是我惡作」,如是之事,是我惡邊作也。
「作」者,措也。是我惡措此事。俗云措、作,一體異名。
《瑜伽》第十一廣說同此。
《顯揚》第一云「於已作、未作,追戀為體」,障業亦言「障奢摩他」,正與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