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七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已說二十隨煩惱相。不定有四,其相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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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已說二十隨煩惱相。不定有四,其相云何?
 
答:下第五以半頌釋第六不定心所。
 
初結前生後以發論端,後舉頌答。
 
此即初也。
 
頌曰:不定謂悔眠,尋伺二各二。
 
上二字標位總名,次五字烈別名字,下三字顯不定義。
 
悔、眠、尋、伺,於善、染等皆不定故,
 
於長行中,文段有二︰初釋頌,後義辨。
 
釋中有三︰
 
初解不定得名,次解別體,後釋「二各二」言。
 
 
今此所標即第一也。
 
「於善、染等皆不定」者:
 
一解、顯不定義,此界、性、識等皆不定故。
 
二解、簡前信等、貪等,此通三性,性不定故。彼類非一,故說「等」言。
 
若爾,應遍行攝。
 
非如觸等定遍心故,
 
於五、七、八識及上二界全,多分無故。此先舉觸,作用先故,如前已說。
 
既不定染、善,不遍一切心,應是別境。
 
非如欲等定遍地故,立不定名。
 
此界繫局,亦非遍無漏。
 
此但舉地,故非別境,由不同前餘五位法,立不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