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七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總為分別義?

文章索引

 
問:總為分別義?
 
答:自下第二、總為分別。
 
於中有三︰
 
一、明俱轉;
 
二、問答分別;
 
三、一異分別。
 
此即初也。
 
因辨六俱,說八俱轉,文易可知。
 
若一有情,多識俱轉,如何說彼是一有情?
 
自下第二、問答分別。
 
於中有五問答,大意若別,則六。此第一問也。
 
「情」者,識故。既有多識,應是多情,即薩婆多等發智本師難。
 
《發智論》說:「云何不現在多識俱轉?答︰識是情,依識立情,不可一時有二識起故。」此論文《發智》根本薩婆多義。
 
論主質曰︰
 
若立有情,依識多少,汝無心位應非有情。
 
汝立有情,依識多少,入無心定等位應非有情,以無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