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七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何故唯在第四靜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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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何故唯在第四靜慮?
 
答:說此果所以,即說定所由,如前說故。
 
如又《毗婆沙》一百五十二有二定依地之義,大廣。
 
又唯是善,彼所引故,下上地無,由前說故。
 
第三段中,第八義也。
 
善定引故,唯善;非在上下地,與前報說義同也。此釋唯屬第四定因。
 
四業通三,除順現受。
 
第四段文,第九義、四業分別。
 
《顯揚》等,立第五業。此中四業,同於《對法》。彼據別義,亦不相違,於不定中,報、時定不定別出故。通後報者,色界後起,方受此報,地地重生,後得無失,無文違故。處則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