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七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障止為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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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障止為業?
 
答:非是五蓋之中止相,止相通定、惠故,止下心故。今言「止」者,即奢摩他,能止住心,非令止下。
 
此即於果假立因名,先惡所作業,後方追悔故。
 
惡作是因,悔體是果,悔名惡作,從因為名。先惡所作,顯其因;後方追悔,明其果。如前已釋。
 
悔先不作,亦惡作攝。如追悔言:「我先不作如是事業,是我惡作。」
 
今顯緣無,亦生惡作。
 
言所作者,非要悔先有事已作,名為惡作;悔先不作,亦惡作故。
 
「如追悔言︰我先不作如是事業,是我惡作」,如是之事,是我惡邊作也。
 
「作」者,措也。是我惡措此事。俗云措、作,一體異名。
 
《瑜伽》第十一廣說同此。
 
《顯揚》第一云「於已作、未作,追戀為體」,障業亦言「障奢摩他」,正與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