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七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前欲界定是何報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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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前欲界定是何報耶?
 
答:若欲界退失一切定,皆名不得。即命終,此報不受,故名不定報。既言通退,與小乘別,故報亦別也。
 
有義:此定唯欲界起,由諸外道說力起故,人中慧解極猛利故。
 
第五文,第十義者,有義:雖通後報,唯欲界起,上界無外道說法力故,惠解不如人故。明六天亦不起。此師設上界不起,亦成後報。欲界退失,復定還得故。若退已,生下三定,必不能起,無外緣故,惠解劣故。
 
五十六說「先於此起,後於色界受報」,不言後於色界起定也。
 
有義:欲界先修習已,後生色界,能引現前,除無想天,至究竟故。
 
此第二義。
 
欲界先修,色界除受果處,餘下一切地,或一切處,皆能重引現前。
 
《瑜伽》五十六說「先於此起」者,先起此定也;「後於色界」者,後起此定也;「於第四靜慮當受彼果」者,出受果處也,即後於色界受。二師引別,前師屬果,後師屬定,故二諍也。然既通後報,即色界重現前為勝。
 
前師云︰欲界今生退,後生更得不退,前定即名後報,何勞生彼?故二力齊。後起家不於彼天處者,以至究竟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