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七本
印度 十大論師 撰
大唐 玄奘三藏 揉
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
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問:已說二十隨煩惱相。不定有四,其相云何?
答:下第五以半頌釋第六不定心所。
初結前生後以發論端,後舉頌答。
此即初也。
頌曰:不定謂悔眠,尋伺二各二。
上二字標位總名,次五字烈別名字,下三字顯不定義。
悔、眠、尋、伺,於善、染等皆不定故,
於長行中,文段有二︰初釋頌,後義辨。
釋中有三︰
初解不定得名,次解別體,後釋「二各二」言。
問:識上何者為能相、所相?
答:謂用為能相,體為所相。
若俗諦事中有此用、體,真勝義理中即離心言,俱不可說。
若以初俗執有別,對四真皆有無別理。
第一真門,如幻事故;
第二真門,因果性故;
第三真門,並無我故;
第四真門,心言絕故:俱無別相。
以四真中,如計所執實用等為能相、實體等為所相無故。
若以第二俗事八識有別,對三真亦爾,依他作用能相及依他法體所相無故。或以見分為能相,相分為所相,以七識為能相,第八為所相等亦爾。一切應思。
以第三俗八與餘七互熏習為因果,可別,對二真亦無。
以第四俗對第四真亦爾。
推入真門,理皆無別。真門但是遮別,言無別,無別亦無別無不別。一切應思。
無所相故,能相云何?
能相無故,所相亦無。故無八識定不定別。此長行中但對第四勝義為論,頌中理通。
舊頌云︰「心意及意識,分別外相義。八無分別相,非能見可見。」此頌無有別俗之相,唯說有無差別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