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七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自性分別,《攝論》說云五識中有,《對法》第二說自性是有相,有相即尋、伺,故知有相在於五識,亦非意不共,如何別也?

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七本

 

印度 十大論師 撰
大唐 玄奘三藏 揉
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
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問:已說二十隨煩惱相。不定有四,其相云何?
 
答:下第五以半頌釋第六不定心所。
 
初結前生後以發論端,後舉頌答。
 
此即初也。
 
頌曰:不定謂悔眠,尋伺二各二。
 
上二字標位總名,次五字烈別名字,下三字顯不定義。
 
悔、眠、尋、伺,於善、染等皆不定故,
 
於長行中,文段有二︰初釋頌,後義辨。
 
釋中有三︰
 
初解不定得名,次解別體,後釋「二各二」言。
 

文章索引

 
問︰自性分別,《攝論》說云五識中有,《對法》第二說自性是有相,有相即尋、伺,故知有相在於五識,亦非意不共,如何別也?
 
答︰彼《攝論》者,隨順理門說在五識,以五識中無尋、伺故,《對法》說言自性分別是有相收,非任運攝,故知五識無自性分別。
 
又解︰五識亦有,以《攝論》為正。
 
自性分別亦有二種:
 
一即是五識,
 
二是意識相應尋、伺。
 
意識相應尋、伺故,《對法》說自性是有相,有相是意不共業,自性不是任運所收。以五識故,說五識有自性分別,是非尋、伺,亦無過也。
 
故彼所引,為證不成。由此五識定無尋、伺。
 
總非前教,為證不成,了結上文,由此理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