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六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何故所治有唯在欲,如瞋、害等,能治通三界?煩惱隔情,多不遍界;善順於理,即通三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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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何故所治有唯在欲,如瞋、害等,能治通三界?煩惱隔情,多不遍界;善順於理,即通三界。
 
答:彼無所治,豈有能治?欲有惛沈,輕安豈有?但以性相相治,不以界繫相望治之。
 
第十一、有學、無學、非學非無學,一切皆通。
 
然學、無學身中皆通有漏、無漏,順學等故。
 
如《對法》第三、五十六、七等皆爾。
 
非見所斷,《瑜伽論》說信等六種(「種」《藏要》原作「根」。)唯修所斷、非所(「所」《藏要》原作「見」。)所斷。
 
十二、三斷。
 
並非見斷,非障見故,非邪生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