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六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云何無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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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云何無癡?
 
答:於諸理事,明解為性,對治愚癡,作善為業。
 
此略也。「無癡」,於理及一切事,明解不迷。
 
作善止惡是此體、業。
 
有義:無癡即慧為性。《集論》說此報、教、證、智決擇為體,生得、聞、思、修所生慧,如次皆是決擇性故。
 
廣有二說,體即別境惠。
 
《對法》第一說「報、教、證、智決擇為體」,此是本論。
 
彼釋云︰「謂報、教、證、智,是生得、聞、思、修,如次配之。」以報為生得,生便即得故,從所依名報。聞,緣教生,從境為名故。思,能引證故,說思為證。證是修惠,是思所生,思惠從果以彰號。智,謂修惠,是所生故,當體得名。若名修惠,從因定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