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六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云何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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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云何為定?
 
答:於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為性,智依為業。
 
能生智者,此多分言,或淨分說,非謂一切,即如定後起癡心故。
 
謂觀德、失、俱非境中,由定令心專注不散,依斯便有決擇智生。
 
心專一境,依教而緣,證解所緣,心便明淨,由斯遂有無漏智生,能知所緣德、失等相。
 
約四法跡,定能生智,非定須然。
 
心專注言,顯所欲住即便能住,非唯一境。
 
此專注言,非是定心唯緣一物,即隨所注心多少境,或一剎那別欲注心處,深取所緣,定即得生,非要前後唯緣一境。
 
不爾,見道歷觀諸諦,前後境別,應無等持。
 
其相見道為十六心觀境,應無等持,以要前後唯緣一境故。
 
彼一一念皆住其心,於一境轉,深取所緣,故有定也。
 
若不繫心專注境位,便無定起,故非遍行。
 
即散亂心不專注者,便無定起。
 
其第七識雖亦別緣,不專注心,於境轉故,不深取故,故非定俱,如前第四卷說。
 
故彼與此非是相違。
 
此許易境亦名定故,能深取故。
 
有說:爾時亦有定起,但相微隱。應說誠言。
 
正理師等「亂心等時亦有定起,但相微隱,相難知」者,今詰彼曰︰「應說誠言。」誠,謂誠諦。
 
虛言說有,理未可通,應說實言,令我知有。
 
若定能令心等和合,同趣一境,故是遍行,理亦不然。是觸用故。
 
若彼救言「定能令心等和合,同趣一境,心起皆有,故是遍」者,理亦不然。
 
此觸用故,觸能和合心、心所法,不令離別,同一緣故。
 
若謂此定令剎那頃心不易緣,故遍行攝,亦不應理。一剎那心,自於所緣無易義故。
 
又汝若言「令剎那頃能住一境,心不易緣,故遍行攝」者,理亦不然。
 
一剎那心等,自然於一境無改易義,何須定爾?非一念心緣此,復可更緣彼故。
 
彼謂不然。
 
心等性不定,非唯一念能住一境。
 
由此經言,心如猨猴,難禁制故。
 
故若一念住一境者,此由定數,故有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