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六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此義雖爾,何故不立善多染少也?

文章索引

 
問︰此義雖爾,何故不立善多染少也?
 
答:又解理通,說多同體,迷情事局,隨相分多,故於染淨不應齊責。
 
此第二解。淨法是解,順於正理,故雖翻染有不慢等多名,總即與此十一同體。以解理通,相通融故,可少攝多,法同體也。迷情隔於物理,事體既局,隨染增相,故分多種。故染望淨,不應令齊。又染順情,令知厭惡,故須廣說。善法多說,恐起難修之心,故略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