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六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云何為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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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云何為慚?
 
答: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為性,對治無慚,止息惡行為業。
 
下第二段、慚愧合解。
 
於中有二︰初別解,後總解。
 
「依自法力」者,《顯揚》云「依自增上及法增上,羞恥過惡」,即是二緣。今此乃顯慚之別相,即是崇重賢善二法。謂於有賢德者,若凡若聖,而生崇敬;於一切有漏、無漏善法,而生崇重。此是慚之別相,至下當知。
 
「對治無慚」,其義可知。與止息惡行為所依,由此故,惡不轉。
 
《顯揚》皆例於信起五業,初皆所治別業,即皆同此。
 
謂依自法,尊貴增上,崇重賢善,羞恥過惡,對治無慚,息諸惡行。
 
謂於自身生自尊愛增上,於法生貴重增上,二種力故,崇賢重善,羞恥過惡,謂作是意言︰我如是身,乃作諸惡?彼法甚好,次依用之。
 
即雖依周孔之書,皆名貴法,世禮儀故,然以刑防惡,如國法律,即是後文世間愧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