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六本
印度 十大論師 撰
大唐 玄奘三藏 揉
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
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問:重解六位心所?
答:前所略標六位心所,今應廣顯彼差別相。
自下重解六位心所。
於中有二︰
初標所說,總勸教興;次隨解釋。此即初也。
問:云何無癡?
答:於諸理事,明解為性,對治愚癡,作善為業。
此略也。「無癡」,於理及一切事,明解不迷。
作善止惡是此體、業。
有義:無癡即慧為性。《集論》說此報、教、證、智決擇為體,生得、聞、思、修所生慧,如次皆是決擇性故。
廣有二說,體即別境惠。
《對法》第一說「報、教、證、智決擇為體」,此是本論。
彼釋云︰「謂報、教、證、智,是生得、聞、思、修,如次配之。」以報為生得,生便即得故,從所依名報。聞,緣教生,從境為名故。思,能引證故,說思為證。證是修惠,是思所生,思惠從果以彰號。智,謂修惠,是所生故,當體得名。若名修惠,從因定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