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七本
印度 十大論師 撰
大唐 玄奘三藏 揉
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
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問:已說二十隨煩惱相。不定有四,其相云何?
答:下第五以半頌釋第六不定心所。
初結前生後以發論端,後舉頌答。
此即初也。
頌曰:不定謂悔眠,尋伺二各二。
上二字標位總名,次五字烈別名字,下三字顯不定義。
悔、眠、尋、伺,於善、染等皆不定故,
於長行中,文段有二︰初釋頌,後義辨。
釋中有三︰
初解不定得名,次解別體,後釋「二各二」言。
問:前六轉識,以根本識為共、親依?
答:依止者,謂前六轉識,以根本識為共、親依。
七轉識中前六轉識,除第七也。
以第七識緣恒無礙,又於彼文已明「依彼轉緣彼」,故除第七。
又解︰第八、七識並明斷有漏分位,此六轉識但明起滅分位,不言斷有漏分位。第八、七,一切時行,顯今六識亦有斷位,影顯文也。下轉依中,自當解故。
此前六識以根本識為共依,即現行本識也,識皆共故。「親依」者,即種子識,各別種故。
即此一句通二頌訖。
自下第二、解諸識俱不俱相。
五識者,謂前五轉識,種類相似,故總說之。
「五識者」,牒頌也。
「謂前五轉識」,顯是眼等五根所生之識也。
何以一處而總言者?種類相似,故總說之。
一、謂俱依色根;
二、同緣色境;
三、俱但緣現在;
四、俱現量得;
五、俱有間斷。
種類相似,故總合說,即是第二句上二字。
隨緣現言,顯非常起。
「隨緣現」者,牒指頌也。
「顯非常起」者,顯五識隨緣方能現起,非是常生,緣非恒故。第六雖亦隨緣方現,時、緣恒具,故不言也,至下當知。由此五識多間斷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