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四本
印度 十大論師 撰
大唐 玄奘三藏 揉
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
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問:云何應知,此第八識,離眼等識,有別自體?
答:此即外問。
不言阿賴耶,言「第八識」者,此言通故,不退菩薩、三乘無學皆得有故。彼名既局,無學等無,故舉第八,不言賴耶。如是諸處,准此應知。如斷、常中,言阿賴耶者,此從因為名,復言至轉位,即通二乘、菩薩十地為論,故非一向依此例說。此顯依初捨為名,彼意顯通諸位為文,故有二別。
何故言「離眼等識有別自體」者,小乘等計阿賴耶名,我教亦有,如下別辨。然即六識,更無別體,故今問言「云何得知離眼等識有別自體」。若言「識等」,舉識,等取餘色等法;今言「等識」,唯取餘識,不取色等。
問:若爾,即應有漏苦、集皆名流轉,何故頌中偏言「諸趣」?
答:雖惑、業、生皆是流轉,而趣是果,勝故偏說。
下正料簡,有二義解,此初義也。
解此難云:雖惑、業、生有漏集、苦皆是流轉,皆生死法,然五趣是生死苦果,勝故偏說。果,正生死,是所順法;業、惑,能順生死果性:故偏舉果。
此中所解「執持一切順流轉法」,既生死果為流轉體,執持順者,即執業、惑能順之法,非如色等,名為執持。此即依執依持名執,識為現惑、業依執持故,識不執彼現行惑、業以為境故。此解與前別。
與前解同者,
惑諸趣言,通能所趣,
此第二義。
業、惑、中有,亦是頌中所說。諸趣業、惑、中有,是能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