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四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七種因證大乘經真是佛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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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七種因證大乘經真是佛說?
 
答:又聖慈氏以七種因證大乘經真是佛說:
 
自下第二、引《莊嚴論》為證。
 
然《顯揚論》第二十卷有十因證大乘是佛說,大勝。與此七因有少不同,一一如彼論,此中對引。
 
然《莊嚴論》頌文,彌勒所說,長行釋者,世親所為,舊人不知,總謂天親作,謬也。
 
梵言梅呾利耶,此翻言慈氏。梅呾羅曳尼,此聲轉之異。婆羅門十八姓中,慈為一姓,氏謂氏族,曾、當皆生此種姓家,故以為號。
 
今《莊嚴論》說有八因,依勘梵本,但有七種。此中第五、有無有因,彼別離之,故為八種,本合為一,長行有七「故」字,皆是彼文,餘文並是此說。
 
一、先不記故。
 
若大乘經,佛滅度後,有餘為壞正法故說,何故世尊非如當起諸可怖事,先預記別?
 
謂小乘者說,大乘經是壞正法者之所說故。
 
若爾,何故世尊不預記別?如當有可怖事,皆先記別故,如分十八部滅正法等。
 
《莊嚴論》言「一、不記」故,無「先」字也。《顯揚》同此。
 
應立量云:諸大乘經若是壞正法者說,佛先應記,宗也;汝說自法內廣壞正法者所起等故,因也;如正法滅事等,喻也。
 
餘可怖事,謂《正法滅經》說,瞻波羅國某城邑有諸比丘,滅我正法可怖等事。又分十八部等,此中應有不定過難。諸小乘、外道後造諸論,雖佛不記,亦壞正法者說故。外道非自法內,小乘非廣壞法者所說,無不定失。又諸大乘經定非自法內廣壞正法者說,佛先不明記故,如《增一》等。如小乘者造謗大乘論,佛雖不記,非廣壞正法者說,如疥癬故。
 
此下,和上《制惡見》等,一一皆有七个比量,彼論中廣說。
 
諸小乘人云:佛無功用捨,故不說。謂佛不作意觀,不記後有大乘者。
 
於彼復言:佛有三因,何故不記?
 
一、無功用智恒起現在前,即惠、天眼所見;
 
二、恒作正勤,守護正法;
 
三、知未來智無有障礙。
 
如餘可怖事,何故不預記?
 
彼論雖無文傳小乘難,佛亦記已,如經說言「師子中虫自食其肉」,即住法內,自說大乘或亂正法,豈非師子之虫自食肉也?
 
今應難言:世尊何故不預分明顯記,我滅度後,有某甲比丘等說壞正法,名為大乘,初總說言自食其肉?
 
應立量云:師子中虫自食其肉教,非定授我記,不分明記故,如記汝驢披師子皮教等。此義寧知非授汝記,責謗大乘,名為自食?又汝非我,我不非汝,汝為自食。
 
二、本俱行故。
 
大、小乘教本來俱行,寧知大乘獨非佛說?
 
《莊嚴論》言「同行」者,同一時行也。設許前難佛滅後方造大乘,何故與汝小乘之教一時俱行?
 
量云:諸大乘經,佛滅即行,許明無我理契經攝故,如《增一》等。然成佛說諸大乘經真是佛說,許佛滅後本來俱行故,如《增一》等。又小乘經應非佛說,與大乘經本俱行故,如汝許大乘經。雖違大乘自宗,以許彼經是佛語故,然義逼應爾,為相違過。何故大乘獨非佛語,而小乘教是佛語耶?彼許大乘一時俱有,不須成立佛滅即行。
 
問:若是佛語,何故聲聞等不信樂,不聞說耶?彼無廣解。
 
三、非餘境故。
 
大乘所說,廣大甚深,非外道等思量境界。彼經論中曾所未說,設為彼說,亦不信受。故大乘經非非佛說。
 
《莊嚴論》言「不行」故,謂聲聞智不能行故。
 
大乘理教廣大甚深,外道、小乘思量不及,故不為說。
 
「彼經論中曾所未說,設為彼說,亦不信受」,根器小故,非彼境故,如阿陀那識中頌。
 
應立量云:大乘經是佛語,許非餘外道等境,契經攝故,如《增一》等。
 
不言契經攝,即大乘論為不定失。
 
又阿陀那識前已成有,故今為量:除彼識教外,諸大乘經皆是佛說,許諸聲聞所不聞信,契經攝故,如阿陀那識教。
 
又彼論言,有五因故,彼忖度人不得入大乘境。
 
一、有依故,智依教生,非證智故;
 
二、不定故,有時有處,有異智生故;
 
三、緣俗故,忖度世諦不及第一義諦故;
 
四、不普故,雖緣世諦,但得少解,不解一切故;
 
五、退屈故,諍論辨窮,即默然故,大乘智無依,有證智,乃至終無退屈。
 
故大乘經理非忖度人境,彼言忖度人,即聲聞、外道。
 
然彼復言:前三因建立大乘雖是佛說,然今釋迦如來不說此法。
 
四、應極成故。
 
若謂大乘是餘佛說,非今佛語,則大乘教是佛所說,其理極成。
 
若言大乘是迦葉等餘佛語,非釋迦語,則極成許大乘是佛說,今佛亦應說此大乘,佛智等故,如迦葉等佛,何故乃言大乘非佛說,翻覆自違?
 
彼文廣論問答,又縱汝許是佛所說,不是佛說,皆有過失。
 
五、有無有故。
 
若有大乘,即應信此諸大乘教是佛所說,離此,大乘不可得故。
 
《莊嚴論》「第五、體」、「第六、非體」,二合為一。
 
彼言有體者,若汝言餘佛有大乘體,此佛無大乘體,亦成我義,大乘無異,體是一故。
 
非體者,若汝云此佛無大乘體,即聲聞乘亦無體。
 
若言聲聞乘是佛說,有體,大乘不然。
 
無佛乘者,有佛出世說聲聞乘者,有大過故。與此少異,此意亦以他佛有大乘體,此佛無大乘體,誰出世說聲聞等,意同前。
 
又此佛別有大乘體,即是此教所詮,彼無此義。又非唯體,若教若理,若行若事皆是,故應總言教。
 
此何所攝?大乘以何為體?彼智為體,有局義故。謂許有大乘教等,無問自他佛,即此所說是,離此所說,大乘無故。
 
量云:諸大乘體等,定以此教而為能詮,許能顯彼深妙理等故,如《增一》等教。
 
若無大乘,聲聞乘教亦應非有,以離大乘,決定無有得成佛義,誰出於世說聲聞乘?故聲聞乘是佛所說,非大乘教,不應正理。
 
若無大乘體等,聲聞乘教亦應不有。以無能詮佛教、所詮佛行,依誰成佛,說聲聞乘?佛應別有乘教,三乘攝故;或果別故,或佛、聲聞中隨一攝故,如餘二乘。
 
若言佛乘,《增一》等是,亦應佛果即聲聞等。應佛即聲聞,許能詮教是一故,如聲聞等。
 
又逼之言:汝聲聞乘等亦應非有,三乘攝故,如汝佛乘。
 
彼論廣中言:若汝言有體者,即聲聞乘是大乘體,以此乘得大菩提故。
 
有四因緣,非以聲聞乘為大乘體。
 
一、非全故,聲聞唯自利,不利他故。
 
二、非不違故,有言「自利法教,於他即是利他」者,不然。雖以自利安他,彼自求涅槃,不可以此得大菩提故。
 
三、非行故,有言「若久行聲聞乘行,則得大菩提」者,不然。聲聞乘非大菩提方便故,非以久行非方便得大菩提,如搆牛角,不出乳故。
 
四、非教授故,大乘教授,聲聞乘無故,聲聞乘不即是大乘。
 
又五因故,大乘與聲聞乘相違。
 
一、發心異;
 
二、教授異;
 
三、方便異,皆為自得涅槃故;
 
四、住持異,福智聚少故;
 
五、時節異,三生得解脫故。大乘翻此,故非即聲聞乘。
 
有言大乘依行無果,非佛說者。
 
六、能對治故。
 
依大乘經勤修行者,皆能引得無分別智,能正對治一切煩惱,故應信此是佛所說。
 
《莊嚴論》云「七、能治」。
 
勤修行時,得無分別智,對治一切煩惱,此即三乘通所斷者。
 
若求佛者,先斷法執,諸法分別執是違此智故,學無相法,所治遣此。《顯揚》意與此同。
 
量云:大乘是佛說,許有對治真無漏道故,如《增一》等。
 
若有說言大乘非佛說,說法空故者。
 
七、義異文故。
 
大乘所說,意趣甚深,不可隨文而取其義,便生誹謗,謂非佛語。
 
大乘意深,不可隨文而取其義,便生誹謗。
 
彼廣中言:「若汝言佛語有三相:入修多羅、顯示毗尼、不違法空,汝大乘一切法無自性而為教授,違此三理,故非佛語。」今不違三相,故是佛語:入自大乘修多羅故;現自煩惱毗尼故,菩薩以分別為煩惱;廣大甚深即是菩薩法空,不違此空,得大菩提故。
 
量云:大乘是佛語,許詮深理,義異於文,契經攝故,如殺害於父母等言。彼《阿含經》中,亦以為義異文故,謂覺不堅為堅等,貪愛以為父等。
 
是故大乘真是佛說。
 
總結之也。
 
如《莊嚴論》頌此義言:
 
先不記俱行,非餘所行境,極成有無有,對治異文故。
 
自引頌中末後「故」字,通為上因。
 
然彼論第一卷第二品說,先略為八因,後廣為細,各各分別,尋之大精。
 
應言「莊嚴大乘經論」,能莊嚴大乘經故。
 
先云「大乘莊嚴經論」者,非也,無有大乘莊嚴經故。
 
正引大乘不共許經及為量等,廣成立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