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四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六識於生死位所緣可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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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又此位中,六種轉識行相、所緣不可知故,如無心位,必不現行。
 
子段第二、立六量非。此二位中,必無轉識,行相、所緣不可知故,如無心位。正破薩婆多,引三位無心為喻。若兼破經部等,即前二散及與二定、無想五位。
 
然彼二部等說五識無,執有意識。
 
然今此中,正破彼意識,及設遮五,通言六識,非正遮計。此即難全無。
 
六種轉識行相、所緣有必可知,如餘時故。
 
第三段、設縱有六識,難令行相、所緣亦可得知。
 
汝之生死,許有轉識,行相、所緣應可了知,轉識攝故,如餘散有心位。
 
今隨文便,先言其因,謂「六種轉識」。
 
次言其宗。宗中先言有法「行相、所緣」,次復言「有」。
 
此言有者,謂有轉識,行相、所緣必應可知。
 
「可知」,即是法。
 
「如餘時」,是喻。以因「故」字,安置喻中,非直文勢便能,亦復義生巧逐。上下諸文,多分如此,准此可解。
 
既有此難,外返伏難:說有轉識,遂令行相等可知;既有賴耶,應行相等可說。
 
真異熟識極微細故,行相、所緣俱不可了,是引業果,一期相續,恒無轉變,是散、有心,名生死心,不違正理。
 
第二、顯第八是。
 
「極微細故,行相、所緣俱不可知」,簡第六意,體非微細,非真異熟;
 
「是引業果」,總報攝故;
 
「一期相續」,中無斷故;
 
「恒無轉變」,其性定故;
 
「是散心位」,非定位故;
 
「是有心時」,非同五位無心時故:名生死心,不違正理。
 
我今此識既非轉識,體極微細,生死雖有,行相、所緣俱不可知,非同麤識可知之識,故六轉識違於正理。
 
此中所以惛昧為因,解生死時無轉識義,諸賢共稟,眾教同說。
 
次難陀論師等無量論師、正法藏、勝軍師等,特以為佳,恒用闡揚,殊增智慮,名光月氏,譽美方今,無識之儔,同遵南指。
 
唯我大師,至生徵破,及其披此,更益前非,如次論下,及《制惡見》中,正陳其義。
 
今諸釋既備,勝義雲集,群賢敘之,盛當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