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四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何以得知此中雙說?

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四本

 

印度 十大論師 撰
大唐 玄奘三藏 揉
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
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問:云何應知此第八識離眼等識有別自體?
 
答:此即外問。
 
不言阿賴耶,言「第八識」者,此言通故,不退菩薩、三乘無學皆得有故。彼名既局,無學等無,故舉第八,不言賴耶。如是諸處,准此應知。如斷、常中,言阿賴耶者,此從因為名,復言至轉位,即通二乘、菩薩十地為論,故非一向依此例說。此顯依初捨為名,彼意顯通諸位為文,故有二別。
 
何故言「離眼等識有別自體」者,小乘等計阿賴耶名,我教亦有,如下別辨。然即六識,更無別體,故今問言「云何得知離眼等識有別自體」。若言「識等」,舉識,等取餘色等法;今言「等識」,唯取餘識,不取色等。

文章索引

 
問:何以得知此中雙說?
 
答:謂涅槃言,顯所證滅,後證得言,顯能得道。
 
即頌「涅槃」言,顯涅槃等故。
 
即總指上,故知雙說。
 
由能斷道,斷所斷惑,究竟盡位,證得涅槃。
 
謂由還故,斷前流轉,證得涅槃,故雙取也。
 
能所斷證皆依此識,是與還滅作依持用。
 
第三、總結。
 
能斷道、所斷惑,能證道、所證滅,皆依此識,故與還滅為依持用。
 
一「斷」言,通能所也。
 
一「所」言,通斷證也。
 
此中三說,應准解頌。
 
次第二解。
 
又此頌中,初句顯示此識自性無始恒有,後三顯與雜染、清淨二法總別為所依止。
 
於中有三:初總科頌,次別解之,後總結也。
 
此初總科。即第一句顯此識體非今始有,無始有故,出識自體即種子識。
 
後之三句顯此識與染淨二法總別為依。謂「一切法等所依」句是染及淨二法總依,即現行識,或俱現行。界,性、因義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