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四本
印度 十大論師 撰
大唐 玄奘三藏 揉
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
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問:云何應知,此第八識,離眼等識,有別自體?
答:此即外問。
不言阿賴耶,言「第八識」者,此言通故,不退菩薩、三乘無學皆得有故。彼名既局,無學等無,故舉第八,不言賴耶。如是諸處,准此應知。如斷、常中,言阿賴耶者,此從因為名,復言至轉位,即通二乘、菩薩十地為論,故非一向依此例說。此顯依初捨為名,彼意顯通諸位為文,故有二別。
何故言「離眼等識有別自體」者,小乘等計阿賴耶名,我教亦有,如下別辨。然即六識,更無別體,故今問言「云何得知離眼等識有別自體」。若言「識等」,舉識,等取餘色等法;今言「等識」,唯取餘識,不取色等。
問:此識體無始相續與三種自性為所依止?
答:或復初句顯此識體無始相續,後三顯與三種自性為所依止。
第三解中有二:初科後配。
此初也。
或復初句顯此識體無始相續,後三顯與三種自性為所依止。此總科已。
下別屬當。
謂依他起、遍計所執、圓成實性,如次應知。
「謂依他起」,是第二句「一切法等依」,有漏、無漏有為法也。
即此含藏諸法種故,說為所依。
「遍計所執」,即第三句「由此有諸趣」,謂起執故,諸趣遂有,生彼趣也。
或緣諸趣而起於執,此由彼起,故是彼性。或趣是見趣,起二執故。
「圓成實性」,是第四句「及涅槃證得」,即無漏法有為、無為、四清淨法,為圓成實性也。
涅槃、證得,各別說故,《攝論》等說阿賴耶識是染淨依,言依他性亦為遍計、圓成依也。
依他性本,即此識故。
次配三句,如此應知。
然以義准頌中四句,集、苦、滅、道四諦別釋,於理無違。
以趣即是三乘所趣滅諦理故。
釋第一經訖。
然《攝論》中解此同異,隨勘此文,然此三解,彼論未有。
今此頌中諸所說義,離第八識,皆不得有。
此總結也。
即彼經中復作是說:由攝藏諸法,一切種子識,故名阿賴耶,勝者我開示。
《達磨經》中第二頌也。
下自廣解,故不釋之。
由此本識具諸種子,故能攝藏諸雜染法,
下釋有三:初合解上二句,次解第三句,後解第四句。
此初也。
取初句「由」字,次句「識」及「一切種」言,加「此」、「本」、「具」三字,故言「由此本識具諸種子」。
然始卻取第一句中「攝藏」之上,加「故能」二字,「諸法」二字中加「雜染」字,「故能攝藏諸雜染法」。
依斯建立阿賴耶名。
下第二、總取第三句。
結依斯建立阿賴耶名,是故名阿賴耶也。
即是能藏以解藏識,非唯能藏以解阿賴耶,八地等後不名藏識故。
此中以對勝性等論,但舉能藏以解藏義。此正述阿賴耶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