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十末
印度 十大論師 撰
大唐 玄奘三藏 揉
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
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問:何故名為《成唯識論》?
答:此論三分,成立唯識,是故說為《成唯識論》;
此下大段第三、釋結施願分。
即第二師解論文。
謂初一頌半略明能變識相,中有二十三頌半廣明唯識,後有五頌明唯識位。
以佛說法,初、中、後善,純一圓滿清白梵行,今同彼教,故言「三分」。
如第一卷抄釋,餘文可解。
此中言「成」,即以教成教,即以教成理,理實俱通。
然依境、行一解成,如前解理體,分別唯識性相義。
亦說此論名《淨唯識》,顯唯識理,極明淨故。
言「淨」者,謂從喻顯。
如真如性,雖本性淨,若不修習,淨無以彰顯,教理俱得。
如珠寶等,性雖光潔,若不磨瑩,無以出光故也;如蘇迷盧,雖寶所集,無日輪迴照,何以顯光?
此論亦爾。
如前第九卷初抄故。
此本論名《唯識三十》,由三十頌顯唯識理,乃得圓滿,非增減故。
已依聖教及正理,分別唯識性相義,
所獲功德施群生,願共速登無上覺。
初二句結牒上,後二句正迴施發願。
「由三十頌顯唯識理,非增減」者,依三義配釋,皆有非增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