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十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此二智品應不並生,一類二識不俱起故

文章索引

 
問:此二智品應不並生,一類二識不俱起故。
 
答:外人復問。
 
此二智品應不並起。餘論等說,無處無容同身同類,一身二識許俱時生。今既一類第六識者,應不俱起。
 
許不並起,於理無違,同體用分,俱亦非失。
 
此論主答。
 
許不並起,於理無違,前後剎那別異起故,然行迅速,似二用俱。
 
第二解︰同一識體,義用分二,說二智俱,亦無有失。如一意識,見色聞聲,一體義分,此亦應爾。此第一解,成事智品與第六俱。
 
或與第七淨識相應,依眼等根,緣色等境,是平等智作用差別。謂淨第七起他受用身土相者,平等品攝;起變化者,成事品攝。
 
此第二解。
 
或成事智與第七俱,依根緣境,是平等智差別用故。
 
此平等智既能變起受用、變化二身,能為根、境而依之故。
 
依此化他根、境之識唯平等用,起化用麤,化異生類,名成事智;起化用細,化地上類,名平等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