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十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擇滅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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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擇滅有二?
 
答:一、滅縛得,謂斷感生煩惱得者;
 
二、滅障得,謂斷餘障而證得者。
 
故四圓寂諸無為中,初一即真如,後三皆擇滅。不動等二,暫伏滅者,非擇滅攝;究竟滅者,擇滅所攝。
 
此體雖非縛,由真擇力滅障得故,寧非擇滅?滅障得故,如煩惱滅,即二無為是擇滅攝。次會《顯揚》十八文,彼說暫伏滅者,謂說伏惑得及無漏心滅惑位時說故。此若約無間道斷,解脫道得,即《對法》第二等文為正,是擇滅攝。若約伏滅得滅定等上建立,即非擇滅,如《顯揚》等。如前第二卷抄及《對法》第二卷抄解。
 
不動義,如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