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十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諸所知障既不感生,如何斷彼,得無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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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諸所知障既不感生,如何斷彼,得無住處?
 
答:下第三、問答所知障,得涅槃等。
 
此中有三︰
 
一、問應不得涅槃;
 
二、問應得擇滅;
 
三、問菩提障。
 
此外人問:諸所知障既不感生,如何斷彼,得無住處?
 
無住處者,是涅槃;涅槃者,體解脫縛。其所知障既不能發業潤生,如何斷彼,得無住處?
 
前言斷所知障,得涅槃故。
 
第二地犯戒愚,是所知障,雖亦發業,但障所知,不招生故。
 
今為此難︰若全不發業,即無犯毀三業,非於爾時斷煩惱障故,勿以《佛地論》第七說「及所發業、果是所知障」,便謂發業能感於生。
 
彼能隱覆法空真如,令不發生大悲、般若,窮未來際,利樂有情。故斷彼時,顯法空理,此理即是無住涅槃,令於二邊俱不住故。
 
此是正答,其文可解。
 
「令不發生大悲、般若」者,真如為所證,緣起後得智,後得智即般若,般若能起大悲,故於生死、涅槃二俱不住。如既不證,悲智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