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十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三、所轉捨、二、所棄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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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三、所轉捨、二、所棄捨?
 
答:二、所棄捨,謂餘有漏、劣無漏種。金剛喻定現在前時,引極圓明純淨本識,非彼依故,皆永棄捨。
 
「謂餘有漏」者,即二障。餘,謂有漏善、三無記法全、異熟生少分,除法執一分故。「劣無漏種」,即十地中所生現行及此種類中、下品種。由金剛道轉。「極圓」者,異前菩薩所依,未圓滿故;「極明」者,行相分明,異前菩薩智,彼不明故。或極圓,簡一切有學;極明,簡二乘無學。「純淨本識」者,淨者無漏,純者無雜,非如因位七識等善淨而不純,本識純而不淨,今此第八,無漏相續,故名純淨。此現行識非餘有漏、劣無漏種依故,皆永棄捨。
 
彼種捨已,現有漏法及劣無漏畢竟不生。既永不生,亦說為捨。由此名捨生死劣法。
 
此種捨已,現行彼法亦永不生。由此道理,名捨生死法及劣法。此乃總言,不簡何念能捨。此同《對法》十四說:「得勝無漏,亦捨劣法。如得果時,即捨於向。」如前已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