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十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三身所依土分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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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三身所依土分別門?
 
答:又自性身依法性土,雖此身土體無差別,而屬佛法,相性異故。此佛身土俱非色攝,雖不可說形量小大,然隨事相,其量無邊,譬如虛空,遍一切處。
 
第五、三身所依土分別門。
 
如《樞要》說,即法身亦名自性身。
 
「法性土」者,以屬佛法,相性異故。
 
以佛義是相,謂有為功德法所依故,眾德聚義故,二身自體故;法是性義,功德自性故,能持自性故,諸法自性故。
 
體為土,義為身。
 
自受用身還依自土,謂圓鏡智相應淨識,由昔所修自利無漏純淨佛土因緣成熟,從初成佛,盡未來際,相續變為純淨佛土,周圓無際,眾寶莊嚴,自受用身常依而住。如淨土量,身量亦爾。諸根相好,一一無邊,無限善根所引生故。功德智慧既非色法,雖不可說形量大小,而依所證及所依身,亦可說言遍一切處。
 
他受用身亦依自土,謂平等智、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他無漏純淨佛土因緣成熟,隨住十地菩薩所宜,變為淨土,或小或大,或劣或勝,前後改轉,他受用身依之而住,能依身量亦無定限。
 
若變化身,依變化土,謂成事智、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他無漏淨穢佛土因緣成熟,隨未登地有情所宜,化為佛土,或淨或穢,或小或大,前後改轉,佛變化身依之而住,能依身量亦無定限。
 
還隨自受用土。
 
下二身隨自土亦爾,非離身別有土名故,如《樞要》說。
 
然此功德隨所依身,智慧隨所證如法,亦可說言遍一切處。
 
「隨住十地菩薩宜」者,《十地經》說,十地各有分量大小,廣如彼說,唯見百佛,見百葉化佛,見百三千大千世界變化身土。
 
「淨穢佛土因緣成就」者,以化土中有淨有穢,非他受用土,故言淨穢。
 
他受用法樂增,同自受用,俱名「受用」。
 
化土雖復說法,神通增故,立「變化」名,法樂義劣。
 
此《佛地論》廣說大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