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本識五法俱,觸等亦如是。觸雖不與觸自相應,五法是同,隨應相例。本識行相即是了別,觸隨所應,應例行相,令心、心所同觸前境是觸行相故,餘例難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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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本識五法俱,觸等亦如是。觸雖不與觸自相應,五法是同,隨應相例。本識行相即是了別,觸隨所應,應例行相,令心、心所同觸前境是觸行相故,餘例難亦然。
 
答︰餘門通故,可咸相例。行相既言了別,何得觸等例同?
 
此不成救。與識相應,既言觸等,觸等亦應與自俱故。
 
此理不然。
 
隨所應,有觸、非觸俱,相應有五法,五法相應例得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