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何者為近,復是勝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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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何者為近,復是勝耶?
 
答:謂觸所取可意等相,與受所取順益等相,極相鄰近,引發勝故。
 
觸之所取可意、不可意及俱相違相,與受所取順益、損害及俱相違相極相鄰近。「相鄰近」者,是相似義,即可意等相與順益等相,行相極相似,故名為相鄰。如世有言,此物、彼物深極相似。相似、相鄰,體一名異。此解即是約境相近。
 
又觸引發受,勝餘心所故。觸,觸苦等觸時,受,受於苦等受,三受分位,觸、受相同。此解即是行相相似,故名為「勝」。餘不領此可意等相及苦等位,故《集論》等不說作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