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四本
印度 十大論師 撰
大唐 玄奘三藏 揉
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
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問:云何應知,此第八識,離眼等識,有別自體?
答:此即外問。
不言阿賴耶,言「第八識」者,此言通故,不退菩薩、三乘無學皆得有故。彼名既局,無學等無,故舉第八,不言賴耶。如是諸處,准此應知。如斷、常中,言阿賴耶者,此從因為名,復言至轉位,即通二乘、菩薩十地為論,故非一向依此例說。此顯依初捨為名,彼意顯通諸位為文,故有二別。
何故言「離眼等識有別自體」者,小乘等計阿賴耶名,我教亦有,如下別辨。然即六識,更無別體,故今問言「云何得知離眼等識有別自體」。若言「識等」,舉識,等取餘色等法;今言「等識」,唯取餘識,不取色等。
問曰:何以聲非所執受?
答:以有間故,又聲疏斷,故非所執。然五十五等亦說是執受。以依執故,非生執受,如前已說。唯現在世是有情故,可有執受,過、未非也。經部去、來無,薩婆多非過、未。此出所受。彼唯身根能生覺受,餘根等同聚亦名執受。其身識轉時名為執受,身識不轉亦名執受,是彼類故。此等所執受法,定由有己能執受心持令不壞。經雖但言有色根身是有執受,自非能執。自若能執,應別有所執,既無別所執,而言有執受,故知有他能執受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