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末
印度 十大論師 撰
大唐 玄奘三藏 揉
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
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問:然十二支略攝為四?
答:能引支、所引支、能生支、所生支四支。
問:業種名有義?
答:有處唯說業種名有,此能正感異熟果故。
三、會諸論。
如《瑜伽》第十說:「此十二支無因緣者,依增上所攝生起因故。」彼下又云:「取所攝業,名勝分有等。」諸論非一,此初會彼,故但總言「有處」。「唯說業種名有」者,此能正感異熟果故。五種雖正因能生,無力正感,故不名有,故第十說名勝分有。
〈本地〉第五、三十八等說,生起因,能生因攝,因緣為性,即唯五種,不說業支,何故此中亦說業有?次會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