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彼復何須所知障助?

文章索引

 
問:彼復何須所知障助?
 
答:此外人問。
 
既由無漏資現身先業,令果長時,彼復何須所知障助,方感此果?
 
既未圓證無相大悲,不執菩提、有情實有,無由發起猛利悲願。
 
既未成佛圓證無相大悲一味平等之解,若不執菩提可求、有情可度為實有者,無有因由可能發起猛利大悲及猛利願。以所知障,可求可度執為先故,方能發起無漏業故。說業為因,以是勝故;無明為緣,以疏遠故。非如煩惱資有漏業,但緣義同,少分相似。
 
又所知障障大菩提,為永斷除,留身久住。
 
第二又解︰此所知障障大菩提,正障智故。為永斷除此所知障,留身久住,說之為緣,為所斷緣故。
 
又所知障為有漏依,此障若無,彼定非有,故於身住有大助力。
 
第三又解︰此所知障能為一切有漏之依,以體寬遍。由有此障,諸俱行法不成無漏,故此所依之障若無,彼能依有漏決定非有。今既留身住,由有所知障,為於身住有大助力,說為緣也。
 
此中三釋,並通三乘。然八地已去,復更願資,即無初義,無漏相續不起執故,但後二義。
 
以上第三、問答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