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既異處受,云何名為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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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既異處受,云何名為不動?
 
答:以定住境,名為不動;非不易處受,名為不動。
 
《對法》雖言不可轉,令異界地受,名為不動,然約多分。除此雜修及生自在宮者,所餘凡聖皆無此事。又非異界地趣受,名不動,彼同地故。前解唯定地名不動,即通一切。若不異處受,名不動,從多分說。如地獄業不可改轉,仍許轉重為輕,阿羅漢身受,從多分說者,此亦應爾。
 
「淨居等」者,等取第十地大自在宮。《瑜伽》第四、《對法》第六、《十地論》等說,淨居之上有自在宮,第十地菩薩當生其處,感彼第八等。此亦凡時故業,由無漏定有資而得生彼,故致「等」言。